最新“全球清廉指数”,亚洲排名第一新加坡是这样反腐的
我们一直有一种误读,新加坡是靠“高薪养廉”,其实促成新加坡廉洁的不是高薪,而是严苛的法律和刑法。
如果只靠高薪就能养廉,那新加坡会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
我们先来看看新加坡“高薪养廉”的真相。
首先,我们来看看新加坡的“高薪”。
大家都知道,新加坡公务员的薪水普遍高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不过新加坡官员的薪酬也真正做到了裸薪制。
在新加坡,官员除了正规薪酬之外,在职时不享有任何额外福利。卸任后也没有领退休金或享受其他待遇,适用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即中央公积金制度。
就比如新加坡总理,房子、车子,即便差旅费都要自己买单;想保证自己的安全,聘请保镖也得自己掏腰包。总理尚且如此,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这相较于美国,总统可以免费入住白宫、免费使用“空军一号”专机,差旅费、雇佣工作人员都由公款支付;卸任后还能获得一笔可观的退休金、安家费,全家享有免费医疗、安保待遇等等,林林总总加起来,待遇跟新加坡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新加坡的官员,薪酬、福利合并后并没想象的那么好,谈不上“高薪养廉”。
其次,我们再看看反贪新加坡是怎么做的?
在新加坡独立建国后,人民行动党第一时间就展开铁腕反腐行动。
在新加坡有“国父”之称的李光耀上任后,首先推行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国家每花的一分钱都必须记录在案。在很大程度上,缩减了官员利用公权中饱私囊的空间。
紧接着,制定了对官吏廉洁奉公的严苛管理制度。
上世纪60到80年代,先后有几位部长涉贪被查,他们的下场都很凄惨。
回顾那段历史时,李光耀曾在杨澜访谈录中谈到,当时的国家发展部长郑章远是李光耀老部下,得力干将,当他在被检举可能涉嫌贪污后,曾寻求李光耀压下此案,未被同意。李光耀称:“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律!”最后直接导致郑章远不愿面对社会的唾弃而引咎自杀。
新加坡的治贪律法确实很严明,贪污受贿不设起刑点。也就是贪污受贿1元就是犯罪,不论多少,贪腐本质都是一样的,必须获刑。
新加坡反腐力度是非常巨大的。前环境发展政务部长,因接受印尼商人赠送的7张机票,携家人旅游,被发现后不仅被撤职,并被判刑4年;一名监狱警员,因帮犯人买香烟收了15元好处费,查出后被判刑3个月。
治理贪腐,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所说的一句话直接道出了核心,他表示,“治理贪腐很容易,一个官员一旦拥有工资之外的巨额财富,这就是贪腐来的,你解释不了,就抓你。”
我们再来看看新加坡对官员的几条(仅摘取3条)约束。
1、严禁收礼
不得接受下级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得不收的礼品,要上交,或经上级批准后按礼品价格付款;因退休接受下级赠礼,必须申报且不超过50美元;接受下级款待活动,必须如实上报,且不能超过款待者月工资的2%。
2、公私分明
严禁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从事牟利活动。任何官员不准利用职权或他人利用自己的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民间团体牟利;不准利用官方信息牟利;不能拥有本土企业股份或证券;不允许家属利用其名誉非法经商或营私;未经批准不得兼职或做”第二职业“等。
3、财产申报
建立公务员终身财产申报制度。从入职开始每年都要申报财产,申报的范围很广,不但有收入、房产、股权等,也包括存款、法律允许的股票、债券,甚至家里的珠宝首饰、家用设备、古玩等。
在严谨的机制和严厉的惩罚之下,新加坡已经建立有效的舆论监督氛围,“人们把担任公职贪污受贿的人看成社会公敌!”
贪腐是社会公害,它不但腐蚀政府,更严重的是使公众丧失对社会公平、公正的信心,使政府失去公众信任。必须要用强有力的手段遏制其发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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