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籍阅读教师非礼3岁女童 法官斥:罪行太严重 不鞭不行
29岁被告蒙克斯被判坐牢18个月及三下鞭刑。(档案照)
罪行太严重,不鞭不行!英国籍阅读教师非礼三岁女学生,昨天被判坐牢18个月及三下鞭刑。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的罪行实在太严重,不但对幼小的女童下手,非礼的手法也很恶劣,因此除了长期的监禁以外,必须判处鞭刑以儆效尤。
根据法令,非礼未成年少女的罪行不带有强制性鞭刑,任何被告罪成将面对长达五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组合的刑罚。
29岁的被告蒙克斯(Richard Christopher Monks)承认一项非礼未满14岁女生的罪名。
庭上揭露,被告是某所语言中心的阅读教师。教育中心专门提供阅读课程给2岁半至12岁大的孩童,受害女童每周都会到语言中心上课一次。
被告负责的阅读班除了受害女童外,还有另外五名四至五岁的学生。女童在班中年纪最小,案发时只有3岁11个月大。
在2018年10月20日,被告在上课时安排学生看视频,他将手机摆在桌子上,让学生围着桌子看,有些学生坐在椅子上,而女童选择上半身趴在桌上。
被告知道课室里有闭路电视,因此故意坐在学生的后方,用身体挡住闭路电视的视线,因此拍不到他的手在做什么。
控方日前在庭上播放闭路电视画面,指被告在摸女童的15分钟过程中,可以看见女童露出不舒服的表情,不时会转过头看被告,也会扭动身体。
案发一周后,当女童母亲要带她上课时,发现她非常不情愿,因此问她为什么不要上课。
女童在母亲追问下终于说出实情,指自己的臀部说:“老师摸我!”
母亲听女童描述后,当晚就带她到警局报警。被告同一天离开新加坡去泰国,四天后回到新加坡的隔天遭到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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