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控股ARM带不来核心技术,中国股民却给日本软银接盘
日前,ARM决定放弃ARM mini China的控股权,中资将持股51%、ARM将持股49%,并寻求在中国IPO。虽然有媒体认为,这对中国芯片发展将有一定利好,但实际上,本次IPO是一场非常彻底的资本运作,对中国芯片发展在短期内不会造成太多影响,就长期来看,反而会对中国自主CPU的发展产生负面作用。
中资控股并不意味着能够掌握核心技术
有媒体认为,在中资控股后,中国将有希望掌握核心技术,进而避免中兴事件被美国卡脖子的尴尬。然而,合资公司中控股并不意味着中国就能掌握核心技术。这一点在过去几十年的合资历程中已经充分展示出来。
在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汽车产业,在决策走市场换技术之路后,国内车企纷纷与外商合资,而且不少合资公司都是中方控股。但中资控股并没有使国内企业获得技术,在过去几十年的合资中,始终是在重复引进淘汰技术。
即便是国内几大打着自主旗号的车企,其实也未必能拿得出底盘、发动机、变速器等完全从零开始正向研发的整车产品。大多数所谓的国产都是从外商手里买淘汰技术,或者是对国外车企的某个车型进行拉皮和山寨。
诚然,这其中也有汽车涉及太多的子系统,涉及太长的产业链的因素,但同样是复杂系统工程的歼20已经服役了,北斗系统已经组网了,神威太湖之光超算已经蝉联数次TOP500冠军。相比之下,中国车企的表现确实比较一般。
最近几年,随着自主CPU在性能上不断提升,过去对中国大陆高度技术封锁的欧美科技公司,突然一反常态,开始主动在中国寻求合作伙伴,或是开设合资公司。美国英特尔公司和澜起合作推出了所谓的“安全CPU”,IBM在江苏找到了代理人,Power8摇身一变成为“自主可控CPU”,高通与贵州政府合资成立了华芯通,ARM也来华成立了合资公司ARM mini China。
由于英特尔、IBM、高通、ARM等国外科技公司在中国扶持代理人的时间比较短,暂时还无法对技术合作/合资盖棺定论。但从过去二十多年的历史看,合资或合作很难真正掌握核心技术。
特别是在核心技术掌握在别人手里的情况下,国内资本投入的越多,被绑架的就越深。
不能指望洋人来发展本土技术和产业
在中国产业升级的过程中,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部分专家和领导对自主研发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却对洋技术顶礼膜拜,非常热衷于引进技术。希望通过合资走捷径,然而,结果往往是欲速则不达,赔了夫人又折兵。
1996年,909工程正式批复立项,该工程是中国电子工业有史以来投资规模最大的国家项目,项目注册资金达40亿人民币,投资总额超过了建国以来所有集成电路项目投资的总和。
国家对其给予了非常高的希望,胡启立在《“芯”路历程》中回忆,江泽民、李鹏都曾指示“砸铁卖铁”也要把半导体产业搞上去;朱镕基曾严肃的说“这是国务院动用财政赤字给你办企业,你可要还给我呀!”
然而,就是这样一项凝聚了国家意志的工程,因决策与日本NEC公司合作,以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日常业务管理的实际掌控权在日本NEC公司手中,在之后的几年里更是屡战屡败。在经过十多年的艰难困苦之后,才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可是,对比同时期的台积电、联电和新加坡特许半导体,无论从投入产出比上,还是从发展成长速度上都相距甚远,远远谈不上成功。
相对于艰难困苦的909工程,上广电与日本NEC成立的合资公司则更加悲剧。在2002年,上广电与日本NEC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近100亿元从日本NEC引进了一条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结果合资公司在高额设备折旧、高价进口原材料、产品缺乏竞争力、高额技术许可费用的打击下,走入穷途末路,最后便宜了日本三井财团。
过去几十年里,国家制定过很多政策,花了很多钱,用来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然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原因在于很多钱和政策都落实到了外商身上。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就在于没有搞清楚“依靠谁”这个问题,始终抱着依靠洋人来发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心态,是不可能真正把产业发展起来的。
大棋党不要“自作多情”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ARM mini China的股票不卖美国人及跟“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有关联的人。
如果中国在下一步大棋的角度进行分析,有人可能会认为,ARM mini China IPO以及之后由中资控股是中国的一步大棋,而且是避免之前中兴事件再度发生的“神来之笔”。
甚至还会设想,中国为了对抗美国的阴谋,避免被卡脖子,先通过孙正义买下ARM,然后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以此实现不被卡脖子。
但只要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孙正义传说的中国祖先、看好中国经济和阿里等中国企业、在访谈中表露对孙子兵法的热爱,这些与能够执行中国国家意志、成为国家白手套仍然相去甚远。很难想象一家外资公司会为中国崛起燃烧自己,无私奉献。何况传说中的南非标准银行在软银的股东里根本排不上号,而工商银行仅仅是南非标准银行的大股东,而非全资控股。也就是说,日本软银股份里中资的比例非常低。
如果因工商银行控股南非标准银行,而南非标准银行持有少量日本软银的股份,就联想到孙正义是服务于中国国家意志的白手套,这种思维方式就太天真了。
其次,中国无法在这次资本运作中获得CPU的核心技术。ARM mini China只是日本软银用于资本运作的空壳公司,ARM不可能将美国的研发中心迁移到中国。而像硬核、软核授权,之前ARM没有在中国成立ARM mini China,一直就向大陆企业出售,华为、中兴都是ARM的大客户。像华为麒麟芯片从K3到麒麟970,在近10年时间里所有的CPU核都是从ARM买的。即便是ARM 64指令集授权,ARM在几年前也卖给了华为、飞腾、展讯等大陆公司。然而,虽然花钱能从ARM那里买到IP授权,但是却买不到设计CPU的能力,而且一旦遭遇美国制裁,建立在ARM授权基础上的“花园洋房”将不堪一击,中兴事件就证明了这一点。
最后,日资企业并不敢得罪美国。
在几十年前,美国就以东芝向苏联出口机床为由对东芝开出了巨额罚单。从整个事件日本对美国卑躬屈膝来看,日本压根就没那个胆给中国当白手套。当时日本媒体《产经新闻》上的一篇社论的标题是这样的:东芝事件是切腹自杀都不足以谢罪!中曾根首相向美国正式道歉并在国会发表演讲强烈批评东芝机械:“一家日本公司不光损害国家的防卫,而且犯下背叛日本人民的罪行。”他还表示不会干涉美国政府制裁日本企业。
何况从历史上看,就技术引进而言,由于中国和欧洲之间没有直接利益冲突,从欧洲引进技术还是有一定成功的可能,但因地缘政治和历史原因,日本对向中国转移技术高度警惕。这一点,前文介绍的上海两度和日本NEC合作的悲剧结果就能看出来。
至于合同上的特别条款规定:ARM中国公司的股票不卖美国人,及跟“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有关联的人。并非是日本软银给中国当白手套的佐证,而是为了避免资本运作遭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而中断。毕竟特朗普政府对于中资收购已经到了神经过敏的地步,一些损人不利已的干涉商业收购行为都可以装点特朗普的政绩和用来讨好选民。过去几年已经有太多收购因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而告吹,合同中的这种规定只是为了避免资本运作的政治风险。
IPO的目的可能是让中国股民给日本软银接盘
本次IPO和更好的开拓中国业务、向中国转让技术完全没有关系。
过去,ARM在中国并没有成立合资公司,但这并不妨碍ARM在中国开展业务,华为、展讯、联芯、全志、瑞芯微等都是ARM的客户。由于ARM非常善于做生态,而且出售的IP核大幅降低了合作伙伴的技术门槛,只要技术不至于太差,买IP做集成然后去台积电流片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过去在没有成立合资公司的情况下,一点不影响ARM在华业务开展。在成立合资公司后,外资控股也不影响业务开展。一个放弃控股的举动更不会让ARM在华业务突飞猛进。
另外,对于让中资控股是转让技术的说法也是值得商榷的。西方发达国家有一种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的心理,是不会把核心技术倾囊相授的,最多只会向汽车行业一样,转让一些淘汰的二手技术。由于半导体产业是一个日新月异的行业,平均2-3年CPU核就会升级一次,在这种情形下,即便获得了淘汰技术的全套源码,也无助于本土技术的飞跃。何况反复引进的做法容易产生技术的依赖性,而且拿到源码后,如果自己的功力不够,也会出现无法消化吸收,看不懂代码的情况。正如宏芯早在2013—2014年就拿到了IBM Power8的源码,但至今未能消化吸收。
其实,本次ARM mini China IPO和向中国转让技术,开拓中国市场的关系不大,而是有商业上的考虑,比如让中国股民给日本软银接盘。
由于日本软银以310亿美元收购了英国ARM,即便不计算利息,收回投资需要88年。日本软银曾经宣称ARM公司将继续保持原有的管理体制,其商业模式不会受日本软银钳制。但投资人是趋利的,日本软银也急需从ARM身上攫取利润。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借助ARM资本运作,比如把ARM mini China的股权高溢价出售给中资和中国股民。如此一来,软银既可以依旧牢牢控股ARM,又能空手套白狼。毕竟ARM的主要研发中心在美国,核心技术也归属ARM,也就是说,ARM mini China基本就是一个“空壳公司”。日本软银以失去一个空壳合资公司的控股权为代价,回收部分收购ARM耗费的资金,这笔买卖在中国已然掀起“芯片热”的背景下可以大捞一把。
另外,在中资控股ARM mini China之后,不排除ARM会摇身一变成为“自主可控CPU”的可能性,这恰恰会挤压自主CPU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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