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产甲硫氨酸反倾销调查延期
中化新网讯 2019年4月1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
中化新网讯 2019年4月1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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