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等46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李显龙:这是对多边主义的有力支持
8月7日,46个国家在新加坡出席会议,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其中包括中国、美国、印度、韩国以及多个东盟国家。另有24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和相关会议。
《新加坡调解公约》去年12月由联合国大会通过,这项公约须至少获得三个国家签署及核准才能生效,且仅适用于商业和解协议。受新加坡公约约束的签署国必须执行在有关框架下达成的调解协议。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签约活动上致辞时说,公约可使在国际商业纠纷中达到调解协议的各方在公约签署国的法庭执行协议条约。
李显龙指出,冗长的商业纠纷可严重干扰一般的商业运作,它们损毁声誉、令股价受挫也导致企业更难筹集资本,同时影响雇员、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心和士气。公约有助于防止商业纠纷激化,推进国际贸易、商务和投资。在此之前,争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无法跨境执行,跨境纠纷只能在《纽约公约》的框架下进行仲裁,或走诉讼道路。
调解意味着会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在争议双方间斡旋,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相比仲裁和诉讼的敌对程度更低。但由于调解协议只是一种契约约束,具有一定限制性。
李显龙提出,《新加坡调解公约》是国际争议解决执行框架缺失的第三块。连同国际仲裁协议《纽约公约》和《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在内,三项公约将形成完整的国际争议解决执行框架。其灵活度、便利性和低成本将使企业获益良多。
李显龙还强调,签署公约代表了该国对多边主义的有力支持。他表示,不平等现象的不断深化,以及人们对多边机构丧失信心使得多边主义承受着巨大压力,但解决方法是要改善它,而不是放弃它。过去几十年来,多边机构促进了繁荣和发展,为和平和安全作出贡献,放弃它们将动摇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新加坡还以公约之名为国花胡姬花命名,象征各国齐聚新加坡展开对话。
新加坡《联合早报》特别提出,亚洲四大经济体中,三个签署了公约,唯独日本并未这么做。此外,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之前透露,欧盟国家也尚未加入签署国行列。尚穆根说,欧盟必须先搞清国家层面的加入是否可行,或是欧盟作为整体负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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