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留资格延期新规及最新入境指南
在留资格延期新规
4月3日,日本法务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在留资格延期/变更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在3月至6月内在留资格到期的外国人,可以在过期日后3个月内申请在留资格变更或在留期间更新,持“特定活动(出国准备期间)”者除外。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留资格到期或持“短期滞在”资格在日本,在留资格4月过期但订到5月、6月的机票,则目前无需前往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窗口办理延期。请注意在回国之前,您需到所在地入管局窗口(机场入管局无法受理)办理出国相关手续,之后便可正常出境。
目前各地入管局窗口人员拥挤、存在交叉感染风险。驻日使馆呼吁旅日中国公民如无特别需要,近期避免前往入管局窗口申请在留资格更新/变更。请在回国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
这个政策只针对在日本的外国人,日本境外外国人的在留资格过期是无法享受这个新政的,至于如何处理,请咨询所在地的日本使领馆。
日本最新入境政策
一、亚洲: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韩国、中国(含港澳台地区)、菲律宾、文莱、越南、马来西亚。
二、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
三、北美:加拿大、美国。
四、中南美:厄瓜多尔、智利、多米尼加、巴拿马、巴西、玻利维亚。
五、欧洲:冰岛、爱尔兰、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安道尔、意大利、英国、爱沙尼亚、奥地利、荷兰、北马其顿、塞浦路斯、希腊、克罗地亚、圣马力诺、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塞尔维亚、捷克、丹麦、德国、挪威、梵蒂冈、匈牙利、芬兰、法国、保加利亚、比利时、波兰、波黑、葡萄牙、马耳他、摩纳哥、摩尔多瓦、拉脱维亚、立陶宛、列支敦士登、罗马尼亚、卢森堡。
六、中东地区:以色列、伊朗、土耳其、巴林。
七、非洲:埃及、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毛里求斯、摩洛哥。
八、乘坐过香港船舶“威士丹号”的外国人。
受此规定影响,持日本永住、日本人配偶、永住者配偶、定住者资格者及无在留资格的日本人配偶、子女等也无法入境日本,特别永住者除外。请注意即使在上述国家(地区)不入境转机,也无法入境日本,将会被遣返回出发地或转机国(地区)。
需要注意的是:
日本入境限制政策只针对地点而不是签证,只要不是从上述73个国家地区入境日本,都可以正常登陆。也就是您从中国出发可以先去未被标注疫区的国家待满14天后就可以凭有效签证及在留资格入境日本(该政策暂时截止到4月30日止)。
中国驻日使领馆联系方式: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业务电话及邮箱:03-3403-3065/3064内线703(领事协助)03-3403-5633内线701、702(护照、公认证)邮箱[email protected]
使馆教育处电话及邮箱:03-3643-0221/0370/[email protected]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24小时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驻大阪总领事馆:06-6445-9481/2
驻札幌总领事馆:011-513-5335
驻福冈总领事馆:092-752-0200/11
驻长崎总领事馆:095-849-3311
驻名古屋总领事馆:052-932-1098
驻新潟总领事馆:025-228-8899
中国往返日本航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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