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亲历美国选举,感叹:言过其实,选出来的总统却都是流氓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被迫开放国门。在西方列强的强烈要求下,闭关锁关的清政府在半推半就之下,与列国建立了平等的、近代化的邦交。自郭嵩焘于1877年就任清政府驻英法公使后,便不断有外交官派驻于外国。
清朝时,世界列国仍流行王朝政治。以欧洲列强为例,英、德、俄、奥、意等国,仍以世袭制的君王为最高领袖。而在其中,美国却是个异类。因为自美国独立以来,便采用共和之制。政府最高首脑——总统,是由国民用选举的形式选出来的。对于习惯于世袭政治的中国人来说,美国的选举制无异于《山海经》中的海外奇闻。
对此,清朝学者徐继畲曾评价美国的选举制度:
“米利坚合众国以为国,幅员万里,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华盛顿为称首哉!”
在徐继畲看来,创设总统制的华盛顿,甚至古今中外没有任何人能与他相比。
但是随着国人对美国观察的深入,却发现美国的选举制似乎并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美好。
1884年,时任大清帝国驻美总领事的清朝诗人黄遵宪,曾亲历了一次总统选举。当时,时任总统的共和党人切斯特·阿瑟争取连任,竞争对手是民主党人格罗夫·克利夫兰。
在那个时代,黄遵宪是洋务派,他曾担任驻日使馆参赞,当过新加坡总领事,后来还曾参与维新运动。按说见多识广的他,理应不会对美国选举有所抵触。然而当他亲眼目睹了美国选举的场面,内心却受到了极大震撼。
原来在选举中,两党候选人皆开动各种宣传机器、大造舆论、互相攻击和揭短。黄遵宪有诗云:
“彼党讦此党,党魁乃下流。少作无赖贼,曾闻盗人牛。又闻挟某妓,好作狭邪游。聚赌叶子戏,巧术妙窃钩。面目如鬼蜮,衣冠如沐猴。隐匿数不尽,汝众能知否?是谁承余窍,竟欲粪佛头?颜甲十重铁,亦恐难遮羞。此党讦彼党,众口同一咻。”
简单翻译来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切斯特·阿瑟和格罗夫·克利夫兰互相对对方进行道德攻击。有人说对方候选人年轻时有偷牛和聚赌打牌的前科,另一方人说对方年轻时过分风流,喜欢嫖妓。
中国政治,即使底下斗得再狠,但在明面上还是要斯斯文文。而像美国选举这样在太阳底下撕破脸皮的争斗场面,习惯于儒家教育的黄遵宪实在无法忍受。在中国,领导者要讲究德才兼备。按说美国和中国面积相当,都是幅员万里的大国,其领导人理应讲究德行。
然而黄遵宪却发现,美国总统候选人却多为泼皮无赖。因此他才会在诗中讥讽道:
“面目如鬼蜮,衣冠如沐猴。”
在诗的结尾,黄遵宪直接给美国选举定了性:
“乌知选总统,所见乃怪事。怒挥同室戈,愤争传国玺。大则酿祸乱,小亦成击刺。寻常瓜蔓抄,逮捕遍官吏。至公反成私,大利亦生弊。究竟所举贤,无愧大宝位。 倘能无党争,尚想太平世。”
在黄遵宪看来,美国严重的党争行为,根本选举不出贤能的人才。因此黄遵宪才会说“如果没有党争,就一定会开启太平盛世”。
诚然,黄遵宪看待美国选举,确实戴着有色眼镜。美国如今之所以能强大,其完善的选举制度是功不可没的。但是任何事都有弊端,美国总统选举自然也不例外。
1902年,梁启超曾访问美国,并进见了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之后,梁启超历数当时美国的100任总统,认为可称杰出的只有5人,而西奥多·罗斯福就是其中一个。对此,他评价道:
“(罗斯福)雄才大略,有开拓万古推倒一切之气概。”
梁启超同时还认为,相比于美国总统,英国首相的成材率却相当高。而美国为何不选举真正有才的人当总统呢?在梁启超看来,这是因为美国在中央实行三权分立,在地方实行联邦制。在中央,总统只是政府领导;在地方,州长权力极大,可以不买总统的账。因此,美国所需的总统,均是那种垂拱而治,能循规蹈矩按着国会和各州的意见去做的人,根本无需什么良好品德和雄才伟略。
同时从美国传统来说,天生排斥拿破仑、克伦威尔这样的政治强人,因为美国人担心这样会出现独裁。与此同时,美国各州选民有很强的地方意识,更愿意选本州的候选人,而不在乎候选人个人才能,所以总统人选往往出自人口大州而非是完全实力说了算。
而从社会来说,美国自独立以来就是彻头彻尾的平民社会,崇尚反智主义,天生讨厌那些装模作样、引经据典的精英。因此在选举时,略带无赖、无知和流氓的特征,反而会受到选民的喜爱。例如2000年,被公认为愚笨无知的小布什,却在选举中战胜了风度翩翩的戈尔。
总之在清朝人看来,美国虽然强大,其选举制度却未必能称得上完美,而这也导致美国总统多为无知、无赖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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