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世纪审讯”正式开始,纳吉布不认罪
【东博社综合报道】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消息称,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被控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弊案的“世纪审讯”3日正式开审。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在开案陈词中,指被告纳吉布在担任总理兼财政部长的10年期间,在拥有最大的政治权力和掌控国库的情况下,犯下了种种罪行,背叛人民的信任。
这是纳吉布去年5月败选下台和被控以来,法庭首次正式审讯相关案件。
纳吉布3日出庭面对他下台后的首次有关一马公司弊案的审讯时(彭博社)
被控42罪涉案金额111亿元
66岁的纳吉布至今被控42项与一马公司弊案相关的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钱等罪名,涉案金额67.25亿林吉特(约110.71亿元人民币),他对这些指控都不认罪。
汤米托马斯说,纳吉布拥有了总理和财长两大重职仍不满足,还成为一马公司的顾问团主席,以及SRC国际公司的名誉顾问。这两家公司的共同特点是,两家公司的执行权与管理权都不在董事会,而是集中在身为两家公司顾问的纳吉布身上。
汤米托马斯说:“今天面控的是一位前总理,他与任何其他被告一样,在国内的法庭面对审讯。由此可见,被告(纳吉布)并没有因其身份而高人一等,因此这场世纪审讯,将会成为未来总理的警戒例子。”
他指出,这是众多与一马公司相关诉讼中的第一宗审讯,纳吉布在此案中,共面对七项指控,包括滥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林吉特(约合6914.46万元人民币)资金,抵触刑事法典的刑事失信条文、2009年反贪会法令,以及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令。
他说,控方将证明纳吉布挪用这笔资金后,主要花在三方面,包括在美国夏威夷的香奈儿精品店刷卡消费13.0625万美元、作为纳吉布在彭亨州北根住宅的装修费,以及存入国阵成员党户头。
法官不批准展延审讯
一旦罪名成立,抵触刑事失信罪下,可被判监禁至少两年至20年、鞭笞及罚款;贪污罪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贪污款额或受贿价值五倍或1万林吉特(约合1.65万元人民币),视何者为高;洗钱罪则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及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获取的资金的五倍或500万林吉特(约合823.15万元人民币),视何者为高。
较早时,纳吉布的代表律师沙菲宜再次要求展延审讯,遭汤米托马斯反对,指辩方企图拖延审讯。控辩双方争辩约40分钟后,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裁定此案继续审讯。
沙菲宜过后对媒体说,汤米托马斯的开案陈词犹如“政治演说”,也完全不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179条文的规定,即主控官开案时应说明控状的性质,以及控方将如何证明这些控状。
汤米托马斯结束开案陈词后就传召本案首名证人——35岁的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助理注册官阿克玛鲁丁。
控方准备在本案传召63名证人。为了顾及公众利益以及确保审讯顺利进行,法官择定本案将在4月15日至5月10日续审。
来源:东博社
编辑: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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