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远程办公 新加坡出台两地雇佣法
远程办公目前是全球应对新冠病毒疫情,以及降低传染风险的普遍对策,也相信是后疫情时代的新常态之一。
一些雇主如科技巨头facebook,已经在加大力度推进企业灵活工作政策,让公司各级员工都可以在疫情之后申请继续远程全职工作。这意味着,未来或有更多雇员不只在家办公,还可能跨国远程工作。雇员决定跨境为雇主打工之前需要考虑的法律问题。个人在考虑为海外雇主工作时,首先应了解有关雇佣合约在雇主国和新加坡是否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障雇员的利益。
新加坡人力资源学院主席刘碧琴说,搞清楚雇佣合约是基于哪个国家的法律订立的,万一发生纠纷,雇员和雇主才知道应根据哪一国的劳动法处理问题。CNPLaw律师事务所的黄琣淩律师和华慧君律师解释说,无论雇佣合约以哪个管辖法律为依据,新加坡的《雇佣法令》(Employment Act)适用于几乎所有雇员,包括在新加坡工作的外籍雇员,除非该法令中有排除情况。
根据法律,若雇佣合约的任何一个条款比《雇佣法令》所规定的来得差,有关条款就属违法并视为无效。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员工受雇于海外雇主在新加坡工作,这名员工通常会获得《雇佣法令》给予的最低法定保障。
反之,如果员工是根据海外雇主的外国法律雇佣合约受雇,并且所需完成的工作完全在我国境外进行,那么《雇佣法令》通常不适用。《雇佣法令》也没有强制规定该法令会自动适用于受雇在海外司法管辖区工作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另外,根据人力部网站的资料,如果本地人士为没有在新加坡注册的雇主远程工作,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ADM)无法在出现纠纷时协助雇员向雇主索赔。
签署雇佣合约前须了解条款
因此,当局提醒公众在与海外雇主签署雇佣合约前,应调查公司是否有在新加坡设立业务,如查询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记录。如果个人还是决定接下工作,则应查询雇主在海外的注册机构,了解发生纠纷时可采取的追索方式。签约前,也应清楚了解合约条款,以及雇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海外远程办公的任何安排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
雇主应制定明确跨境远程办公政策
黄琣淩和华慧君说:“有鉴于员工为身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雇主远程工作时可能出现各种问题,雇主在采取跨境远程办公安排之前,总体上应制定明确的远程办公政策,并咨询他们在新加坡和打算派驻员工的相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税务顾问。”
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各异,专家都强调寻求相关法律意见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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