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
签证通常分为长期和短期,长期一般都是学签,工签。短期签证通常是旅游,商务,探亲,访友,治病等。
美国短期签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B类签证,B-1/B-2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B-1)或旅游观光/寻求医疗服务(B-2)的申请人。一般而言,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B-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娱乐的申请人,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B-1和B-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作为一类签证颁发: B-1/B-2。
B-1/B-2签证
美国长期签证就是工作和学习签证。工签是申请人希望以非移民身份在美国短期工作,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应根据工作类型申请相应签证。大部分短期工作签证都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雇主或代理公司提交申请批件(petition),并获得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USCIS)批准,然后才能申请工作签证。
所有H类、L类、O类、P类和Q类签证的申请人都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向USCIS提交申请批件并获得批准。申请批件、I-129表获批之后,申请人才能向使/领事馆申请工作签证。申请书获批之后,申请人的雇主或代理公司将获发I-797表(批准通知),作为申请凭证。签证官在面谈时将通过美国国务院的申请信息管理系统(PIMS)核实申请人的批件。
申请人在来使/领事馆面谈应出示I-129批件编号以用来核实其信息。请注意,申请批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申请人仍有可能因为不符合美国移民法的规定而被拒签。
学习签证是美国政府热诚欢迎外国公民赴美求学。申请人必须首先被美国的学校或项目录取,然后才能申请学生签证。一旦录取,美国教育机构就会为每位申请人提供申请学生签证所需的批准文件。学习签证通常是F-1,F-1这是最常见的学生签证类型。如果您希望在获得美国政府承认的学校(包括获得认证的美国大学或学院、私立中学或获得批准的英语学习项目等等)就读,应申请F-1签证,出了F-1学习签证还有一个M-1,M-1签证是在美国的非学术或职业教育机构进行学习或培训。
除了B-1,B-2和F-1,M-1签证外美国还有
业余运动员和职业运动员(以赢取奖金为唯一目标) B-1
B-1
运动员、艺术家、演艺人员
P
澳大利亚工作者 - 专业人士
E-3
过境卡: 墨西哥
BCC
商务访客
B-1
乘务组成员(船舶或国际航班乘务人员)
D
外交官和外国政府公职人员
A
家庭雇员或保姆(必须陪同外国雇主)
B-1
指定国际组织以及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雇员
G1-G5,NATO
交流访问学者
J
交流访问学者 - 互惠生
J-1
交流访问学者 - J-1签证持有人的子女(21岁以下)或配偶
J-2
交流访问学者 - 教授、学者、老师
J-1
交流访问学者 - 国际文化事业
J,Q
未婚夫(妻)
K-1
驻美外国军事人员
A-2,NATO1-6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有杰出才能的外国公民
O-1
自由贸易协定(FTA)专业人士: 智利
H-1B1
自由贸易协定(FTA)专业人士: 新加坡
H-1B1
新闻媒体工作者(媒体、记者)
I
公司内部调职者
L
寻求医疗服务的人士
B-2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专业人士: 墨西哥、加拿大
TN/TD
前往缺乏医疗人才的地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士
H-1C
医师
J-1,H-1B
宗教工作者
R
从事特定技能领域的专业人士
H-1B
学生 - 就读学术机构和语言学校的学生
F-1
学生亲属 - F-1签证持有人的亲属
F-2
学生 – 职业教育
M-1
学生亲属 - M-1签证持有人的亲属
M-2
短期工作者 - 季节性农业
H-2A
短期工作者 – 非农业
H-2B
旅游、度假、观光客
B-2
参加非就业性质的项目培训
H-3
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的过渡工作者
CW
条约投资者
E-2
条约交易者
E-1
过境
C
人口贩卖受害者
T-1
在美国签证续签 - A类、G类和NATO类
A1-2,G1-4,NATO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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