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举行线上研讨会
人民网-海南频道
2020年8月6日,由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主办、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中国南海研究院支持举办的“海南-新加坡线上专家研讨会”在海口召开。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郝福满,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分别致开幕辞。与会专家围绕“建立与最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行政体制”“建立专业权威的自由贸易港立法与司法体制”“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等议题开展交流研讨。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成为中国国内市场与以东南亚为重点的区域市场的重要连接点,将在促进中国与东南亚区域经贸合作、人文交流中扮演重要角色。服务于“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这一战略目标与重大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在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南亚国家的交流合作大网络,推动与东南亚地区在数字经济、邮轮旅游、热带农业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携手应对贸易保护主义与单边主义,合力做大区域经贸合作的“蛋糕”,共同打造泛南海经济合作圈。迟福林院长提出,深化海南自由贸易港与新加坡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共同促进中新交流合作的新突破,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建议,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新加坡服务贸易全面合作;推动共建以区域合作为主题的高端对话交流机制;深化以人员自由便利流动为重点的合作交流。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郝福满认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海南建省30多年后深化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一方面,新加坡的经验与海南自贸港建设有比较强的相关性,可供海南参考。一方面,我们也对海南如何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自由贸易港具有很大期待,新加坡国内相关部门和机构也非常希望了解海南自贸港建设。例如,新加坡企业十分关心海南的投资和营商环境。因此,今天的研讨会十分重要。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陈抗认为,新加坡开放经济的体制安排有几个重要特征,例如:政府关注、思考和规划长期发展;居民有恒产、有恒心;秉承高效的行政体制和理念;政策制定强调“实用主义”;充分相信开放市场的力量;强调廉洁政府建设;崇尚国家企业家精神;以岛国的忧患意识推动社会建设;坚持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的融合发展等。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认为,海南与新加坡距离相近、政策落差逐步缩小且具有人文交流的基础,应借助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有利契机,推动建设中新(海南)自贸港示范项目,将港航产业、旅游业、医疗产业作为重点合作领域,提升两地合作水平、共享自贸港发展红利,为中新友好关系、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增添“新动力”。此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在营商环境、法律制度、国际化争端解决机制及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充分学习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雨认为,国际化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一个成功自由贸易港的必备条件。一流的营商环境,需要一流的争端解决机制,一流的争端解决机制依赖于法治环境。新加坡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机制健全、与时俱进两大特点。此外,新加坡争端解决机制能够在短时间迅速发展起来,其政府对于法律服务产业的政策支持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顾清扬认为,新加坡法定机构建设有8个目的:使政府部门保持相对较小的规模;确保国家战略执行有法可依;弥补公务员专业性缺乏的不足;确保国家战略执行的专注性;促进政策执行的灵活性;改善新加坡公共部门文化,使公共部门文化更具创新性;将部分国家管理、政策执行职能从公务员体系中剥离出来,降低财政支出;减少公共部门人才流失。除国家战略执行外,新加坡法定机构还具有促进本部门发展的决策职能。
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曹远征认为,在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实行更加开放的资金进出自由便利政策,不仅对全国具有重要影响,也将对促进海南融入RCEP、推进中国与东盟合作产生重要利好。未来,建议进一步加大FT账户的探索力度,将FT账户逐步由机构账户向个人账户拓展,以实现个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同时,抗疫合作是中国与新加坡、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切入点,海南自贸港具有医疗健康开放优势,可以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抗疫合作的重要交流平台与合作基地。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研究员朱华友就海南港口建设情况及定位进行分析,并提出海南要在港口管理方面学习借鉴新加坡的做法,通过港口发展协同推进金融、保险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此外,海南与新加坡可在航运产业发展、航线开辟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仝月婷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独特的地理优势,且实施范围为全岛,可开展全面性改革。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定位仍需细化,且要破解人才缺乏等矛盾挑战。未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可设立一些阶段性目标,加快开展政策和制度试验。
海南大学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秘书长、研究员曹晓路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对相关立法提出了重大需求。未来,需要按照整体授权、一体推进、鼓励创新、平衡协调的基本原则,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作为法律制度设计核心,明确自由贸易港的管理体制,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同时,以审判制度创新为重点,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司法保障。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海南经济研究所所长郭达认为,高度法治是国际自由贸易港的主要特征,也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基本要求。要按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基本要求,对标全球最高水平开放形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立法体制与司法体制改革。(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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