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标法重大修改,将导致费用申请增加,有效期缩短
通过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加拿大成为了马德里体系的第104个成员,该体系目前覆盖120个国家。
《尼斯协定》建立了用于商标和服务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尼斯分类”)。加拿大是《尼斯协定》的第86个成员。
《新加坡条约》在其成员之间协调商标注册的行政程序。加拿大的加入使该条约的缔约方达到48个。
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加拿大正在对加拿大商标法做重大修改,这些修改将于2019年6月17日生效!!
这些变化会会在商标申请和续展对于商品和服务的划分,而且还会导致加拿大商标申请和续展的费用增加。
划重点来说:
不用声明:提交申请时,不需要声明最早在加拿大的使用时间(即不需要使用证据,这将会让很多恶意抢注商标的人更容易抢注成功)
官费增加:官费将按照尼斯分类的类别来收费,而非以往是按照申请来收费(以往可以多个类别申请同样的官费,如3个类加拿大商标官费+代理费总计为7500元),改变之后,官费会增加进而使整体的申请成本增加。
分案申请:对部分驳回的商标可进行分案,分案后未被驳回的部分可先行进入注册程序。分案申请的策略同样可以运用于解决其他争议程序,比如异议。
有效期变短:商标的有效期有原来的15年,变为10年;续展的商标有效期也将变为10年。
在6月17日前的建议:
有需要在加拿大申请商标,建议在6月17日商标法生效前提交申请,生效前提交的申请的商标还是按照原来计费和原来的有效期(3个大类7500元,商标有效期15年)。
需要续展的商标,建议6月17日商标法生效前进行续展,生效前续展的商标有效期还是15年,生效后再去续展,商标有效期为10年。
由于不需要声明就会更加容易被抢注,所以为了对北美站点做到更好的保护,除了美国商标,建议把加拿大商标也注册了。
相关背景资讯:
加拿大加入了三项促进商标全球使用的产权组织条约,此举带动加拿大的品牌所有人和消费者,并强调加拿大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有力多边参与。
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从加拿大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大使史蒂芬·德波尔(Stephen de Boer)处收到了加拿大对《马德里议定书》、《尼斯协定》和《新加坡条约》的加入书。以上条约将于2019年6月17日对加拿大生效。
“我们十分高兴加拿大这一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加入了国际商标体系和其他由产权组织管理的重要商标条约,”高锐先生补充道,“这真正体现了加拿大对产权组织的参与和对多边主义的承诺。”
“加拿大向产权组织交存了三项国际商标条约的加入书,并为此感到自豪。通过加入《新加坡条约》、《马德里议定书》和《尼斯协定》,加拿大的商标所有人将能利用更加高效的方式在全世界不同司法管辖区保护其商标。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一致的商标制度,将会降低在加拿大经商的成本,惠及加拿大企业和有意在加拿大市场进行投资的企业。”德波尔大使说。(来源:Dom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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