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文良家偷窃案 前女佣改判无罪释放
(新加坡4日讯)新加坡樟宜机场集团主席廖文良前女佣被指偷窃雇主家财物,原本被判监禁2年2个月,新加坡高庭今日推翻国家法院的判决,改判她无罪释放。
被告帕蒂利亚尼(45岁,印尼籍)案发时是廖文良的女佣。她面对4项偷窃控状,指她在2016年10月28日,于廖文良彰思礼巷的住家,偷走共超过3万4606新元(约10万3818令吉)的财物。
被告不认罪,案经20天审讯后判罪名成立,坐牢2年2个月。
被告不服所判,案经上诉后,新加坡高庭法官陈成安今日以5关键点,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官认为,控方没有排除合理怀疑来证明被告面对的4项偷窃控状,并质疑廖文良之子廖启龙的证词可信度。
法官指出,廖启龙供证时,针对为何拥有女性衣服和钱包没有给予合理解释,不是说忘记物品从何得来,就是称自己有时会穿女装。
由于女装尺寸比较小,加上廖启龙最后在庭上承认有些女性上衣不属于他,法官因此认为对方不诚实。
被告在廖文良家中担任女佣约9年,直到2016年10月28日被开除。她被开除之后,扬言要向新加坡人力部举报她是如何被迫到廖启龙的家和公司非法工作。
廖家父子在开除她的两天之后报警,指她偷窃总值超过5万新元(约15万令吉)的财物,包括价值2万5000新元(约7万5000令吉)但表带已损坏的Gerald Genta名表、Prada的名牌包以及Gucci的墨镜。
廖启龙在开除被告后给了她三个大箱子和两个小时收拾东西,同意替她运回印尼,但她回到印尼之后,廖太太以怀疑她偷窃为由,打开箱子检查了两小时,拍下21秒的视频。
被告原本已在被开除的当天回返印尼,同年12月2日回到新加坡时在樟宜机场被捕。
法官指出,被告有充分的依据可以向当局投诉,而若非她威胁说要这么做,廖家未必会报警,而他相信被告若真这么做,廖家父子会很担心,因此他们报警存在“不当意图”。
法官认为,辩方证明廖文良和儿子有将被告送走的不当目的,案件出现合理疑点,因此让被告上诉得直。
“我有理由相信,廖家是在发现她的不满之后,先下手为强将她开除,让她没有充足时间收拾东西和向人力部举报。”
法官表示,辞退女佣到警方介入有5周时间,除了廖家拍下拆箱子的录像外,没有其他可以证明失窃物品在箱子里的证据。
法官提出一个疑点,指录像拍到一个黑垃圾袋,里头的衣服是廖启龙给他们之前女佣的,但女佣之后交给被告,被告觉得衣服没什么用处,又交还给廖启龙。
这些衣服被拍到洒落一地,最后还被列为控状里的失窃物品,法官因此觉得证物有没搞乱的可能。
法官也指出,被告在接受警方盘问时没有印尼语翻译员,也没有机会查看许多物品。
“终于获得自由”
帕蒂利亚尼当初被捕之后就住在援助组织情义之家(HOME)经营的收容所,今日聆讯结束后,她落泪拥抱几名情义之家的职员。
她通过翻译员说:“很高兴我终于自由了。我已经抗争了4年,一直保持坚强,目前最想回家乡见母亲。”
她透露,过去4年来一直住在“温情之家”,对自己终于获得自由感到如释重负。
帕蒂利亚尼目前仍面对一项持有被指是赃物的物品的控状,义务代表她的律师阿尼尔表示,他们准备受审抗辩。
此外,他们也打算针对被告过去4年损失的收入,向廖家索偿。他估计,这笔损失可达数万元。
律师透露,被告还有一项搁下的控状,指她在12月4日,晚上9时,在樟宜机场被发现拥有赃物,控状仍有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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