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3日 星期六

兴检说案▎兴国一男子冒充“新加坡海归” ,诈骗女子钱财被逮捕

兴检说案▎兴国一男子冒充“新加坡海归” ,诈骗女子钱财被逮捕

“自古深情留不住,

总是套路得人心。”

骗子套路多,

难免就会有那么一些单纯的人上当受骗,

兴检说案▎兴国一男子冒充“新加坡海归” ,诈骗女子钱财被逮捕

一个其貌不扬的兴国县男子陈某,

将自已包装成有多处房产的新加坡海归,

先后取得二名女子信任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之后编造各种谎言骗取这二名女子财物,

但机关算尽太聪明。

↓↓↓

案情回顾

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兴国县通过社交软件先后认识了廖某、刘某二名女性被害人,陈某谎称其在新加坡从事兽医工作,因和妻子离婚而回到兴国,在兴国等地有多处房产。在取得廖某、刘某信任后,陈某先后与廖某、刘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陈某以投资开旅游公司、银行卡限额不能转账、给被害人买房、货款周转等各种理由骗取廖某、刘某人民币共计17万余元、港币5000元、宝马车一辆。

兴检说案▎兴国一男子冒充“新加坡海归” ,诈骗女子钱财被逮捕

近日,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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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有风险

交友需谨慎

在征婚交友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感情问题,尤其是涉及金钱的感情问题,认真审视自身和对方之间的关系,不要轻易掉入“爱情陷阱”,当对方以各种理由提出借款等涉及财物要求时,应谨慎小心,加强防范,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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