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陷阱4
各位书友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来讲这本书,美国陷阱,昨天说到了美国是疑罪从有原则,所以只要检察官说你有问题,那么被告人就得找律师和私家侦探,去整理材料,证明自己无罪,这在财务案件中,非常麻烦,材料多达几万份,甚至得雇佣个强大的律师团队。才能搞定。所以被告人的力量跟检察官根本就不对等,而工作难度又比检查官大的多。所以被告基本都是无力负担的。至于大众陪审团,基本也只是摆设,一年16万起案件,只有11起被大众陪审团否决。如果按照胜率来算,美国司法部的胜率是98.5%,也就是说只要被美国司法部盯上了,你有98.5%的可能会被判有罪。所以对于被告人来说,还会不会散尽家财去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实在也就不重要了。
当然,检察官们有时候也会威逼利诱,跟他们讨价还价,检举揭发就可以减刑。比如跟他关在一起的那个信用卡造假的越南人,他就出卖了自己的妻子,结果他妻子被判了8年,他才被判了2年。而美国的律师,很多都是检察官出身,或者是在这些地方实习过,所以这些律师的任务,其实更像个谈判专家,他们负责跟被告人和检察官牵线搭桥,让他们尽可能认罪,然后争取一个最大的减刑的机会。而并不会去做真正的无罪辩护。
这个案件中,检察官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尽量的迫使作者认罪,然后以此来处罚阿尔斯通,追加一大笔罚款。作者方面,肯定会因为配合行动,而被减刑,而如果作者不配合,美国检察官就会利用伊朗裔美国人和罗斯柴尔德的证词起诉他,再配合大量的邮件作为证据,作者很可能在劫难逃。很有可能被终身监禁。
3周之后,检察官约他见面,这是一场辩诉交易,就是检察官认为,他已经被监狱消耗的差不多了,可以谈谈利益的事情了。在会谈中,检察官向他出示手中的一切证据,那意思就是告诉他,我们已经证据确凿,你已经跑不掉了,最后检察官还抛出了一张牌,他们已经起诉了第三名阿尔斯通高管蓬波尼,他已经退休多年,是罗斯柴尔德的前任,作者咨询他的律师,这对于本案有什么影响,斯坦律师告诉他,如果蓬波尼在你之前认罪,那么你就不再有利用价值,你和检察官之间的谈判将就此结束。也就是说,你只能接受终身监禁。
所以这已经变成了一场囚徒困境,每个人都不认罪,整体效果最佳,但是谁先认罪,就会获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最气人的是斯坦律师,他说卷宗太过复杂,足足有150万件之多,所以他们无力查阅卷宗,为他做辩护。不过律师还是给他算了算账,告诉他最乐观的情况下,他也至少要被判188个月-235个月,也就是15-20年。作者再次感到绝望,也对美国的法律失望透顶。
这次回到看守所,他被调到了条件更恶劣的A区监狱,这里56个人一个房间,环境状况糟糕透顶。而没过多久斯坦律师又来找他,说阿尔斯通内部出现了一些变化,他们准备放弃作者,让他成为替罪羊,作者很愤怒,他问律师,难道阿尔斯通就不怕我反水,揭发他们吗?律师回答,其实只要阿尔斯通交了罚款,司法部就会网开一面。现在对你来说也是个机会,因为你已经不是特别重要了,所以司法部会把3000多个物证,寄送到这里,然后你可以耐心整理,如果他们对你的答复满意,可能就会放弃起诉,甚至给他减刑到6个月,如果不满意,可能你就得一直留在这里。
这就是美国人的策略,让他根据这些物证检举揭发,提供司法部更多的证据,并用减刑诱惑他,用终身监禁来吓唬他。用他已经不再重要来逼迫他。最后律师告诉他,蓬波尼也被开出了同样的条件,如果他先认罪,你就失去了这个减刑到6个月的机会。不过这6个月只是检察官建议,法官听不听,没人保证。此时作者想到, 如果他认罪,阿尔斯通会切断一切与他的经济联系,他已无力工作,妻子和一家人也无法在留在新加坡,整个一家的生活都会陷入窘境。他在反复的权衡利弊。不光是自己,还有如何尽可能的保全家庭。
作者最后还是选择了接受询问,但是问题又来了,似乎他的回答并不能让检察官们满意,律师也很诧异,问他为什么既然接受询问,又不配合,他说自己只是说出了真相,比如阿尔斯通确实支付了那个伊朗裔美国人的中间人费用,但是自己并未听说他去行贿了什么印尼议员,斯坦律师劝他,最好说出司法部想听到的,否则他的6个月刑期可能就要泡汤了。作者还是试图解释,这样意味着他说谎作伪证,因为雇佣第二个中间人的时候,他十分清楚,就是要去行贿了,但第一个中间人,也就是这个伊朗裔美国人,他确实没有听说过行贿的事。
斯坦律师最后给他出了一招,叫做有意无视,也就是说不知情,但也不否认犯罪。用这种态度再去接受询问,检察官们果然开始变得开心。直到后来他才知道,为什么检察官对第二个中间人不感兴趣,因为第二个中间人是马上付款的,这和作者被控告的时间差的有点远,过了诉讼时效,而伊朗裔美国人就不同了,最后一笔钱是2009年付的,所以没有出诉讼时效。
经过询问之后,他马上从妻子那里知道了公司的态度,阿尔斯通已经把它当成了害群之马,整个阿尔斯通已经笼罩在了恐怖的气氛当中,巴黎总部已经拉响了战斗警报,每个公司高管,都高度戒备。一切要去美国的高管,能不去就不去,如果非要去,必须先跟公司法务总监确认。并参加有关询问的培训。后来作者才知道,公司有个50人的名单,而自己之所以之前完全不知道这个事,就是因为不在这个名单里。
从此之后他有事情做了,在看守所的某个小屋里,有6台旧电脑,他要把检察官送来的物证,尽可能的做个回复。每一次被检察官传唤,对方都会翻出一大堆邮件,问他很多问题,他也必须回忆当时的情形以及细节。他只有一个愿望能尽早出去,此时他的妻子已经找到了一个美国女人,愿意抵押他的房子来替作者保释,此时他再次申请保释,希望能尽快出去。
就在他即将完成询问的时候,变故来了,美国人突然反悔了,拒绝了他的保释申请,理由是要杀鸡儆猴,第一个被抓的是伊朗裔美国人,已经豁免,第二个被抓的罗斯查尔德也已经减刑,他是第三个,而且职位最高,所以他们想让作者付出更多的代价,也就是无论作者是否认罪,6个月是必须住满的,这样也是避免他跟外面的阿尔斯通接触。现在作者有2个选择,一是继续庭审,二是接受6个月监禁,而且不能跟任何人商量,必须马上决定。
作者盘算,他已经被关了2个月,还剩4个月,现在可以一口气坐完牢,如果庭审就是等法院判决,有可能判决之后换个好一点的地方继续坐4个月牢,但是时间肯定拖得更久。最后作者还是妥协了,他打算宜早不宜晚,尽快把6个月监禁坐完。此时作者心中有一个巨大的疑惑,到底是什么让这些人,对自己这么一个小角色那么上心呢?
他此时才开始努力的学习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这是水门事件之后才出台的法律,一开始主要限制美国企业,但其实并没有怎么实施,1977年-2001年一共才惩罚了21家公司,而且都是小企业,这个法律也令美国的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毕竟欧洲人和亚洲人不管这一套,他们仍然在努力的行贿,所以严重阻碍了美国企业的海外市场开拓,后来美国人修改了法律,让他具备了域外效力,也就是说适用于外国公司,于是他们把一个本来是限制本国企业的法律,变成了一个攻击其他国家公司的工具。光罚款他们一年就能罚出27亿美元,美国人还利用反恐的名义,大规模监视外国企业及其员工的权利,2013年棱镜门,爱德华斯诺就揭露,谷歌,脸书,微软,雅虎,苹果等公司也跟美国的情报部门分享数据。
另外,美国人还督促其他国家颁布反腐败公约,这就让欧洲国家调入了一个陷阱,允许美国可以起诉该国企业,但是反过来,欧洲国家却没办法报复美国企业。大量的外国公司被罚款,26家被罚款超过1亿元的企业中21家都是非美公司。所以大家都上当了,这其实是美国人的一个巨大阴谋,明天我们接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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