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十大通缉犯潜逃逾30年后认罪,已72岁被判监18年
昨日(11月15日),新加坡高庭审理了一起曾震惊新加坡的持枪抢劫大案。
罪犯陈松汉被新加坡警方列为十大要犯,在潜逃33年后,在72岁高龄得到法律制裁,获刑18年。
41年前,31岁的陈松汉在汤申路上段的UOB分行外持枪抢劫,抢走一位香烟批发公司的女股东的9万2000元巨款,并开枪打枪受害者腹部。
陈某为逃避刑罚潜逃至泰国,由于罪行恶劣,他被新加坡警方列为十大要犯。在潜泰期间,陈松汉因参与红衫军游行而被捕和服刑。
在2013年6月4日在泰国刑满获释,此时他已经63岁,6月6日被引渡回新加坡并关押。可是由于医药报告显示陈松汉患有精神失常和初期失智症,他一直不能得到司法审判,只能被暂时关押,时至今日已经九年有余。
这种情况在去年7月迎来转机,在新一次的精神状态检测中,他被鉴定为精神正常。这就满足了法律规定下的受审条件,新加坡高庭决定对他进行司法审判。
在法庭现场,陈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依照新加坡法律他被判刑期18年,考虑到被告已经被司法关押九年半,他要服刑到81岁。但因其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高庭认为其适合减刑标准,最后经过综合考虑,判定被告陈松汉需要再服刑两年后即可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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