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普法 违约 遇到合同违约该怎么办
什么是“违约”?
假定存在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则在缔约一方(“违约方”)在没有合法辩解的情况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即发生违反合同的情况。
违约有几种形式:
未按期履行;
不履行(即当违约方拒绝履行他承诺的行为时);
未有效履行(即违约方未实现承诺的目标或最终状态);
做了条款约定不能做的行为;
阻碍对方履行合同。
并非每项不履行都构成“违反合同”。对于未能履行构成“违反合同”的行为,必须满足其他两个条件:
1.违约方必须未履行合同义务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合同义务都记录在合同中,这被称为明示条款。在确定是否违反合同之前,必须首先知道明示条款要求违约方采取或不采取的行动。通过合同解释,法院确定了当事方打算使用的明确术语的含义。确定明确术语的含义后,便可以根据现有证据确定是否存在未履行义务的问题。
除明示条款外,合同义务还有其他三种来源:法规(例如《商品销售法》),广泛的贸易惯例和法院隐含条款。法院隐含条款是指法院默认合同中的条款以填补合同中的空白。在合同中隐含一个条款并不容易。一般而言,只有当缔约双方未考虑合同中的空白且该合同对于合同有效而言是必要的时,该条款才可能隐含。
2.违约方没有未履行义务的任何合法借口
必须在合同中或法律中规定此类借口。例如,商品供应合同可能包含价格调整条款,允许供应商在难以获取商品原材料的情况下对合同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基于社会或商业考虑的借口未达到合法借口,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因此,以商品供应合同示例,另一个买方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这一事实,并不是供应商拒绝供应的合法借口。
违反合同有哪些补救措施?
法律为无辜方提供了四种违反合同的补救措施:
1违反合同的主要补救措施是金钱赔偿,在法律上也称为损害赔偿。默认情况下,每一次违反合同的权利均使无辜方有权就因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无辜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金。但是,无辜当事方必须采取合理步骤将损失降至最低。
2违反合同可能使无辜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无辜当事方选择终止合同,则从终止之日起,将解除所有合同义务。与损害赔偿不同的是,并非每一个违反合同的行为都赋予无辜一方终止合同的权利。终止权是否可用取决于该术语在法律上的分类方式。
3违反合同可能使无辜方有权来强迫违约方履行其合同义务。但是,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授予特定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且赔偿是不足以补救,才会授予强制执行的权利。例如,在涉及交付独特财产(例如土地)的合同中更有可能实现特定的强制执行。
4违反合同可能使无辜方有权使用禁止令来确保违约方兑现其不做某事的承诺。像强制执行令一样,禁止令仅在特殊情况下才授予,通常情况下,只有损害赔偿不足以弥补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会使用禁止令。
我在哪里可以解决违反合同的纠纷?
解决合同纠纷的通常途径:
首选解决争端的一种方式是私人调解。与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方式不同,私人调解本质上没有对抗性,因为它专注于达成最有利于各方利益的结果。
更正式的争端解决方式,则可以考虑进行法院诉讼或仲裁中心仲裁。在制定合同时候最理想的是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出现争议则可以直接按照约定方式来处理。
仲裁比较常见于国际贸易争端以及高额经济纠纷。本地纠纷一般是根据金额去不同法院立案。
最高法院(High Court)$250000以上;
地方法庭(District Court)管辖的民事案件的索赔额上限是$250000;
推事庭(Magistrates’ Court)管辖的民事案件的索赔额上限是$60000;
小额钱债审裁处(the Small Claims Tribunal)管辖的民事案件的索赔额上限是$20000(也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协议增加到$30000)。
对方日常小额纠纷,小额法院是一个相对较快,更便宜且较不正式的解决争端的机构,其最高索赔额为20,000新币(或经当事人同意,最高可达30,000新币)。在小额钱债审裁处,当事人不得由律师代表。另外,对于受《雇佣法》约束的员工,人力部是解决雇佣纠纷的另一种可能选择。
更高金额就往往需要律师代表来处理,比如金额到达25万新币高院标准的纠纷,根据案件的简单和复杂程度,诉讼过程可能会耗费3万到30万新币不等。记住,当事人应该把注意力放在胜诉并对方有偿还能力的考虑上,因为胜诉方是可以要求败诉方支付诉讼成本的(大概75%左右的整体费用,小部分费用不能算作诉讼费用。),而不是放在哪个律师费最便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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