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 星期二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敦促新加坡停止对两名毒品罪犯执行死刑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敦促新加坡停止对两名毒品罪犯执行死刑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敦促新加坡停止对两名毒品罪犯执行死刑

Unsplash/Victor He新加坡滨海湾,行人戴着口罩。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发言人沙姆达萨尼今天在日内瓦举行的记者会上敦促新加坡政府停止对两名男子执行死刑。这两人因为毒品犯罪已经被监禁了14 年。

罗斯兰·宾·巴卡尔(Roslan Bin Bakar)和鲍西·宾·杰弗里丁(Pausi Bin Jefridin)于 2008 年被捕,并于 2010 年因贩毒罪名被定罪。这两个人在过去的 12 年里一直在死囚牢房里等待行刑。

据报道,他们仅在一周前,即 2 月 9 日被告知他们即将于明天,即 2 月 16 日被执行处决。 还有人担心这两人中的一人或两人有智力障碍。

沙姆达萨尼指出,对与毒品有关的罪行行使死刑不符合国际人权法。 只有“最严重的罪行”才能判处死刑,通常为涉及故意杀人的极其严重的罪行。

她强调,在全球范围内,死刑尚未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威慑,但死囚牢房中的个人及其家人遭受了一系列侵犯人权的行为。

据人权高专办了解,鉴于新冠限制措施,宾·杰弗里丁在马来西亚的家人一直难以探望他。

沙姆达萨尼呼吁新加坡政府为两人减刑,并改革立法,以结束判处死刑的做法。

废除死刑的国际趋势

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尽管大多数国家当时依然在使用死刑,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起草者们已经开始在国际法中为废除死刑采取了行动,尽管公约第6条允许在有限制的情况下使用死刑。

1989年,在《公约》通过33年后,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赋予了废除死刑决定性的新动力。参与缔约《议定书》的会员国同意不再处决其管辖之下的任何人。

联合国大会在2007年、2008年和2010年通过三项决议,促请各国尊重国际标准,保护面临死刑者的人权,逐步限制死刑的使用,减少可构成死刑的罪名。

现在越来越多的联合国会员国承认死刑会削弱人类尊严,而废除死刑——或至少暂停使用死刑——有助于增进和逐步发展人权。

联合国有160多个会员国已经废除了死刑或不再使用死刑,它们的法律系统、传统、文化和宗教背景各不相同。然而,多个国家的囚犯依然面对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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