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海员换班,新加坡港推出新举措
信德海事网收到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最新通函:
为方便货船海员换班,新加坡港推出如下新举措:
1.自2020年9月1日起,MPA将考虑以下类型的船员的换班申请:
(a)合同到期的船员;
(b)下船不会影响该船安全配员数目的船员;
(c)因船舶买卖需要船员换班;
(d)不属于船员的人员,例如机务主管和船舶服务人员;
(e)有特殊的人性化的理由,例如有家人离世的船员;
(f)在医学角度,该船员不再适合在船上工作。
2.对船员换班的要求如下:
上船
(a)通常,所有上船的船员都必须在出发地遵守14天自我隔离规定(SHN)。船员应该严格地自我隔离(使用有专用洗手间的独立房间),严禁在住所与其他人(包括家庭成员)有身体接触;可以在酒店或其他专用房间中自我隔离。
(b)不再要求驶往新加坡的来自特定低风险国家或地区的船员在出发地遵守SHN或较短的7天的SHN1。
1:与新加坡多部门工作组针对旅行者采取的风险管理方法保持一致,从特定的低风险国家或地区抵达新加坡上船的船员,在到达新加坡之前,既不必在出发地遵守SHN(如截至2020年8月28日的文莱达鲁萨兰国和新西兰),也不必遵守7天的SHN(如截至2020年8月28日的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除外),澳门,中国大陆,台湾,越南和马来西亚)。请参考MOH的网页查找上述国家的最新列表。
(c)除SHN要求外,如果先前已诊断出感染过COVID-19,则该船员的首次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日期必须在从本国往新加坡出发起前21天之前。
(d)船员必须在起飞前48小时以内,在政府认可或ISO 15189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COVID-19检测(聚合酶链反应(PCR)类型),且检测结果呈阴性。
(e)船员应持有在出发地航班起飞前24小时内的由其始发国的医生开具其适合出行的证明。
(f)在整个船员换班过程中,尤其是在新加坡上船的过程中,船员的人数不能超过五人,而且这个小组中的几人必须始终在一起,各小组之间不得有任何互动 。
(g)船员只能在船舶离开新加坡前两天之内到达新加坡。
下船
a)在下船之前的最后14天,船员一定不能上岸,并且在此期间保持健康状态。
b)在下船之前,船员应获得由新加坡医生开具的的适合出行的证明,且证明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 为了使船员安全换班,MPA期望所有船东,船代,船舶和个人确保严格遵守COVID-19预防措施。任何违反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置。
4. 船东/经理/代理人需要填写以下在线表格来申请在新加坡进行船员换班:www.mpa.gov.sg/web/portal/home/port-ofsingapore/operations/crew-change。由于MPA预计会有大量的申请,因此我们敦促船东/经理/代理在计划的船员换班之前至少14天提交申请,尤其是申请中有准备上船的船员的情况下。对于悬挂外国旗的船舶,如果该船符合所有现行要求,并且在新加坡从事货物运营,加油和/或其他海事服务,则也可以考虑允许其船员换班。
5. 船东/经理/代理人应检查并确保下船船员遵守其目的地国2的最新入境限制/要求。(注:所有前往中国的船员都必须在出发航班前五天内接受COVID-19 PCR检测。)
在丹戎巴葛码头(Tanjong Pagar Terminal)设立船员便利中心(CFC)
6. 为了提高新加坡的指定收容或隔离场所的容纳能力,MPA在PSA Corporation Limited的支持下,于2020年9月1日在丹戎巴葛码头设立了独立的船员便利中心(CFC)。CFC将允许新加坡以可持续的方式方便更多的船员换班,并使其对普通人群的健康风险降至最低。CFC的三个浮动住所将被指定为收容或隔离地点,这里可以安置等待上船的船员最多48小时,还提供了一个隔离地点,以隔离已感染COVID-19的船员的密切接触者。CFC内还将有一家提供医疗服务的现场医疗服务团队。
7.本通告取代Port Marine Circular No. 31 of 202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