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万元愿被包养 女郎陷情色圈套
(新加坡21日讯)渣男一人饰两角,先是假扮“老板”,以万元报酬在网上招募“情人”,随后又以助手身份与应聘者见面,要求先“验身”,还拍摄裸照和性爱视频,昨日被判坐牢15个月。
31岁的被告抵触包括散播猥亵事物、刑事恐吓、骚扰和影片法令四项控状,昨日认罪。
案情披露,被告于2016年6月某日在网上发布,称有富商“老板”要以一万元(约3万令吉)酬劳包养“情人”。
女受害人心动后,主动联系被告,并约在酒店见面。被告见到受害人后,称自己是“老板”派来的代表,需先“验身”,看受害人是否符合条件。
被告还拍摄受害者裸照。(档案示意图)
受害人起初并不愿意,但以为是筛选的必要过程,便和被告发生了关系,还让对方拍了多张裸照。
被告此后又以“老板”身份与受害人在微信上聊天,要求受害人发裸照和视频,才给她钱。
被告于7月又以拍照给老板看为由,约受害人在酒店见面,并再次提出性爱要求,受害人再次答应。
不过眼见“老板”拿照片不给钱,受害者不耐烦,于10月在微信上把对方拉黑。
控方指出,被告操纵受害人近5个月以满足私欲,遭拉黑后仍不断骚扰对方,持有受害人淫秽视频也对受害人造成侮辱。
法官同意控方要求,最终判被告坐牢15个月。
以视频向受害人索20万被告以视频敲诈受害人20万元(约60万令吉),否则必须跟他再发生关系6个月。
被告发现微信被拉黑后,便通过电邮以“老板”身份向受害人勒索20万元(约60万令吉),否则就把裸照和视频放上网。
蒙在鼓里的受害人随后把事情告诉被告,被告称会帮她还钱,前提是必须跟他发生关系半年, 并乖乖听话。
受害人不肯,但迫于压力和被告的威胁,又多次跟被告发生性关系,还按被告要求,在过程中表现出开心和满足。
裸照被上传受害人报警被告以女受害人名义设立Instagram账户,上传裸照,受害人报警。
被告满足私欲后继续以“老板”身份勒索,称还没收到20万元(约60万令吉)。受害人起疑,于11月停止和被告联系。被告大怒,扬言要把裸照发给受害人家人、男友和同学。
见受害人仍不回信息,就用受害人名字创建Instagram账户,并上传女生裸照,还关注受害人好友。
受害人发现后,于11月26日报警,被告随即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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