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司机被判入狱,另外两人因碰撞被判缓刑
昨日,一名35岁的电单车手在华埠捷运站撞倒一名台湾游客,被判入狱一周。
陶志伟从后面袭击了45岁的梁元嘉女士,导致她摔倒并撞到后脑勺。
去年1月26日的事故导致她头部轻微受伤,臀部拉伤。
Toh的律师要求罚款,称梁女士的伤势很轻,并认为他的当事人的鲁莽是最低限度的。
但助理检察官林玉辉说,杜进才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要求审判,她没有看到杜进才有任何悔意。
地区法官Mathew Joseph说,他发现Toh的行为令人不安。法官约瑟夫在7月Toh的审判结束时重申了他的发现,他说,证据清楚地表明,当时地面是湿的,有稳定的人流。
但是Toh以每小时13到15公里的速度骑行,尽管知道这些风险,他还是继续前进。
虽然他注意到Toh前去帮助梁女士,叫了救护车,后来还为她报销了121美元的医疗费用,但法官Joseph表示,个人移动设备(PMD)用户有责任谨慎使用PMD。
他引用了2017年和2018年报道的228起PMD公共交通事故,表示:“行动自由不是鲁莽行事的自由。”
Toh打算对判决提出上诉,并获得了15000美元的保释金。
在另外两起案件中,18岁的穆罕默德•鲁特菲•贾基尔•阿卜杜勒•拉赫曼和19岁的雅普•萨纳巴迪都在骑电动摩托车时撞上了年幼的儿童,因此被判缓刑。
卢特菲在四美一个拥挤的公交车站附近没能减速并撞到一名三岁的小女孩,因此被判9个月监督缓刑,并被要求进行80小时的社区服务。
2017年8月10日,他在Eastpoint购物中心外的一个公交车站的人行道上骑车时,一个女孩走到了他的前面。
他以每小时17至19公里的速度骑着车,试图停下他的电动摩托车,但还是撞上了女孩,女孩的右膝轻微擦伤,头部受了轻伤。
在第三起案件中,Yap是一名全职军人,3月24日,他在前往裕廊东部JCube购物中心的路上,撞倒了一名从公交车上下来的9岁男孩。
雅浦当时正以每小时25公里的速度行驶,在裕廊东街21号210座前的一个巴士站下车,但他并没有停下他的电动机车,尽管他注意到99号巴士停在巴士站。
与父亲一起下车的男孩跌倒了,右耳后部和右膝受了伤。
雅浦被给予六个月的行政缓刑,并将执行150小时的社区服务。Toh, Lutfi和Yap都因鲁莽的行为造成伤害而被判有罪。那些被定罪的人可能被判处一年监禁和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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