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醉瘫倒地 遭2友人强奸性侵
两名被告没将女生安全送回家,反而轮流强奸与性侵她。(示意图)
(新加坡28日讯)15岁女生喝醉后“瘫痪”在组屋楼下,两名青年没把朋友安全送回家,反而当场轮流强奸和性侵犯
法官斥责被告趁少女喝醉和无力反抗时犯案,判其中一名男子坐牢8年10个月又27天,外加鞭刑九下。
这起强奸案发生在2017年10月17日清晨4时05分至4时45分之间,地点在巴西立某组屋楼下。
现年22岁的被告面对一项强奸罪,另有七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被告原本已在去年10月认罪,两个月后却撤销认罪和聘请新的代表律师。昨早被告又改变主意,再度认罪并接受判刑。第二名被告的案件仍在审理中。
根据案情,受害人在案发时是一名15岁外籍学生,被告与第二被告当时分别19岁和18岁。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案发两三个月前,受害人结识两名被告,连同其他朋友经常一起出门。案发当晚,四男一女聚集在巴西立一带的组屋楼下,喝啤酒聊天。
过了一段时间,大伙儿准备前往被告的住家。当时受害人已喝醉,当来到某组屋楼下,她整个人瘫痪在地。两被告尝试把受害人叫醒,但后者没有反应,其他朋友也已走远。
两人趁机非礼受害人的胸部,并且轮流用手指性侵对方。接着,第二被告扶住受害人的头部,让被告强奸受害人。被告完事后,第二被告也企图强奸受害人,但无法“性起”。他于是强行让受害人为他口交。
高庭法官林茵倩今早下判时,指两名被告趁机强奸喝醉与无力反抗的受害人,两人还相互“协助”彼此犯案,轮流性侵犯与强奸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
法官把被告之前被还押的时长考虑在内,最终把被告的刑期定在8年10个月又2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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