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3日 星期六

新加坡海员换班:只接受下船海员申请

MPA将优先考虑新加坡旗的船员更换

7月9日,信德海事网发布了新加坡船员更换流程(新加坡船员更换流程汇总!),使大家对新加坡船员更换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最近曾发生了海员篡改covid-19检测结果的行为,MPA发出警告说如果事故继续发生,海员换班可能会停止。2020年7月24日,MPA连续3个通函,进一步收紧船员换班,并减少船岸交流。

以下我们分别进行解读:

一.对挂靠新加坡港口货船因特殊情况进行船员更换的修订,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新加坡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社区传播风险(作为2020年PMC第26和27号的补充)(Port Marine Circulars No. 031 OF 2020)

1.新加坡港口的船员变更是根据2020年第26号和第27号港口海事通函的要求进行的。

2.鉴于最近有船员抵达新加坡后被检测出COVID-19呈阳性的情况,这对与他们一起旅行的船员,所乘船只和当地社区构成了健康风险,MPA正在与行业工作组合作,以提供更详细的指导方针,以保换班船员的变更流程。其中包括需要接班船员在出发前14天进行自我隔离,船东,管理公司和代理必须确保准确的COVID-19聚合酶链反应(PCR)测试,并在抵达新加坡后直接转移到船上。

3.从即日起,MPA将优先考虑在新加坡注册的船舶提出的申请和只接受下船船员(即不包括接班船员)的申请。对其他情况,MPA将考虑下列情况下的船员变更申请:

(a) 船员在船上的最长时间已满,且船旗国不再批准延长雇用合同;

(b) 出于同情的理由(如直系亲属死亡);

(c) 船员身体状况不再适合在船上工作。

4.符合第3条标准和情况的货船,可在计划更换船员前至少14天在网上填表向MPA提出申请,网址为:www.mpa.gov.sg/web/portal/home/port-of-singapore/operations/crew-change。

5.在船员变更要求或相关指引有其他进一步修订之前,计划在特殊情况下变更船员的船东、管理人和代理人应继续遵守2020年第26号和27号港口海事通告中的船员变更要求。

二. 对在码头、船坞和锚地访问或在船上工作的岸上人员和船员的建议。(Port Marine Circulars No. 032 OF 2020)

1.新加坡继续采取校准和基于风险的方法确定COVID-19大流行的预防措施。自2020年3月23日2359点以来,除非事先得到新加坡海事与港务局(MPA)的特别批准,否则短期访问的船员和乘客不得在新加坡上岸。

对船员的措施和要求

2.在离开最后一个停靠港口前(在新加坡港停靠前),船东、管理公司或代理人应确保船上任何疑似或确诊感染COVID-19的船员在离开港口前往新加坡前得到适当的治疗。

3.所有计划或打算停靠新加坡港的船舶,如果船上有疑似COVID-19病例,或在抵达新加坡前14天内进行过船员更换,必须立即通知新加坡港并申请批准进入新加坡港。

4.抵达新加坡港的船只必须向国家环境署港口卫生局提交《海上健康声明》(MDH)。

5.抵达新加坡的船只应采取以下措施:

a. 所有船员每天测量并记录两次体温。

b. 建议所有船员保持住宿区的良好卫生,清洁经常接触的表面(如桌子、门把手、开关、电话等);

c. 船长应隔离身体不适的船员和乘客;

d. 船长应遵循国家环境署关于公共区域和房间消毒的指导。

对海事服务提供者的预防措施

6.海事服务提供者在为船只进行海上作业时,应考虑采取以下额外预防措施。这些额外措施是在与新加坡卫生部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的。岸上人员或船只的船长和船员应酌情:

a. 每天进行两次温度检查,并进行记录。

b. 实行安全距离(相距1米),尽量减少与船上船员的接触。如果采用安全距离的做法不可行或不实际,每组之间应相距1米,每组不超过5人,而且组与组之间不得混杂。

c. 如果在过去14天内船只更换了任何船员,应戴上口罩和护目镜/面罩(如有需要),并确保不与船上的船员接触。

d.如果感觉不适,请立即就医。

e.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接触眼睛,鼻子和嘴巴。

f.经常用肥皂洗手。

g.避免握手,采用其他非接触性的问候方式。

h.减少船岸活动,减少船岸交流、内外部审核、非必要的维护和其他非必要的活动。

i.通过实施更严格的ISPS程序,加强舷梯或梯子控制。包括加强梯道控制,检查所有登船的岸上人员的证件,并检查和记录他们的温度。

j. 保存所有人员的行动记录,以便追踪接触者。

k. 尽量减少岸上人员与船上人员之间不必要的互动。应禁止不必要的登船访问(如限制代理人、理货、工头、供应商及其他外国人员不必要地进入船员生活区,以减少船岸交流)。尽可能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情况介绍和完成文书工作。

l. 如果有必要,让重要的船员和岸上人员必须在同一工作区域,并必须始终保持良好的通风。

上面的预防措施清单并不详尽,公司/个人可能希望采取其他合理的预防措施。

7.海洋服务公司的所有者/经理/主管应注意所有可用的健康建议,并提请贵公司和员工引起注意。希望根据各自公司政策实施其他预防措施的公司应确保这些其他措施符合新加坡港现行的标准/程序。

8.我们感谢所有利益相关者为确保新加坡港口运营不间断和高效所作的持续努力。我们还敦促所有人保持警惕,果断和团结一致,以应对COVID-19大流行。

三.在新加坡注册的船上以减小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的风险(COVID-19)的最佳实践(2020年第14号通函)

1.在世界各地再次出现COVID-19病例后,新加坡海事和港务局(MPA)建议船东、管理公司和代理人在新加坡注册的船舶上更换船员时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本通告包含了进行船员更换的最佳做法的非详尽清单。除了任何外国港口的船员更换要求外,MPA强烈鼓励所有相关方采取这些做法。

2.下船船员:

a) 有关船员在上岸前14天内没有上岸,并且在这段时间内身体健康。

b) 船员应在上岸前24小时内由医生证明适合旅行。

3.上船船员

3.1隔离期

因为covid-19的潜伏期为14天,建议上船船员采取如下措施的14天的隔离期:

a) 船员在隔离期间应始终留在其居住地。

b) 船员应始终不离开其居住地,即使是为了购买食物和必需品。

c) 船员应避免与家庭成员交往。

d) 如与他人合住,船员应在自己的房间内隔离,并有专用厕所。

e) 船员应密切监测自己的健康状况,即每天两次发烧(即≥38℃)和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应保持温度记录,在完成14天的隔离后,可向有关当局提供温度记录。

f) 如起飞航班出现延误,船员应继续隔离,直至其离开所在国家。

3.2 居住地

a)代理人应了解船员的居住地和家庭成员数量。

b)如果有其他家庭成员,代理人应确保船员有一个房间,有自己的卫生间,以便自我隔离。

c) 如果(b)项无法实现,公司应在这期间为船员找到合适的隔离设施。

3.3定期监测服务人员隔离情况

a)建议处理人员更换的代理进行每日随机抽样检查-确保人员隔离。应保留检查日志。

b)船员应保持其每日体温记录

3.4在隔离期间出于医疗目的的活动

a)船员应在居住地和诊所之间直接活动。换乘中不得有弯路或中途停留。

b)不应使用公共运输工具。私人租用车辆的发票或收据可用于表明有关船员尚未向公众暴露。

c)接班船员应始终戴上口罩并观察社交距离

3.5 COVID-19 PCR测试和适应旅行测试

a)聚合酶链反应(PCR)类型测试应为COVID-19的默认测试类型。

b)PCR测试的生物样品应在船员起飞前不超过48小时抽取。PCR测试的实验室报告应注明样品抽取的日期和时间。

c)船员应在起飞前24小时内获得医生证明其适合旅行的医学证明

3.6飞行出发的接送安排

a)船员应在居住地点和出发地点之间直接接送。旅途中不得有弯路或中途停留。

b)不得使用公共运输工具。私人租用车辆的发票或收据可用于表明有关船员尚未向公众公开。

c)船员应始终戴上口罩并观察社交情况

4.作为一般惯例,应提醒所有船员在船上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并监测他们的健康。

5.如果怀疑船上的任何船员都携带COVID-19,MPA和该船的下一个停靠港口的主管当局,则应予以告知。如果船舶已经在港口,则在获得COVID-19测试结果之前,不应离开港口。确保所有怀疑或确认感染COVID-19的船员得到适当的医疗护理

6.对此通函任何疑问请联系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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