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 星期一

邓丽君的成名路

1965年,年仅13岁的邓丽君正式出道。从此,这个长相甜美的小姑娘成了千万人的偶像,她忙碌地来往于电台、歌厅之间,酬劳也日渐丰厚,甚至比父亲的收入多了好几倍,这个清贫已久的家庭终于有了一些改善。有时候,她一个晚上就要赶好几个场,简直忙得焦头烂额。尚未成年的她,却成了家里最重要的经济支柱。虽然忙碌,但是她始终是开心的,那份压力也成了她成长路上的另一种动力。

那时候邓丽君还是一名中学生,然而忙碌的工作,令她无暇顾及学业。第二年,学校要求邓丽君在学业与唱歌之间做一个选择,要想留在学校,就必须做一个乖学生,不再出去唱歌,要想唱歌,就必须辍学。最后,邓丽君无奈地选择了后者。也是在这一年,邓丽君参加金马奖唱片公司的歌唱比赛,以一曲《采红菱》一举赢得桂冠。

离开学校的邓丽君得以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歌唱事业里。她加入了宇宙唱片公司,每天辗转于台北的各大歌厅,最忙的时候一晚上要赶六场之多。

鲜花与掌声,并没有使这个年少的姑娘骄傲自满,恰恰相反,她更加努力地唱着歌,除了为了多赚些钱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支撑着她,那就是发自内心的对唱歌的热爱。她喜欢那种感觉,将心中所有的声音都用歌声来表达,她是用心唱歌的,每一句歌词里都包含着自己的感情。她的歌越长越好,俨然成了当时的小红人,甚至渐渐有了“娃娃歌后”的美称。

15岁那年,她出演了人生中的第一部电影《谢谢总经理》,没多久又演唱了台湾首部电视剧《晶晶》的主题曲。她的歌声与面庞渐渐为人们所熟知,也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

邓丽君的歌声甜美婉转,得到了人们的极力推崇。她的歌声飘遍了整个台湾岛,甚至飘到了东南亚。16岁那年,她接到了新加坡总统夫人的邀请函,邀请她出席在新加坡国家剧院举行的慈善演出。

这是邓丽君第一次走出中国台湾,国外的一景一物,都给年少的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离开新加坡后,她又来到了香港。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外面的世界令她眼界大开,也学到了更多的东西。1970年的1月,她参加了香港工展会主办的“白花油慈善义卖” 活动,并以第一名的优秀成绩成为义卖史上最年轻的“白花油义卖皇后”。没多久,她拍摄了人生中的第二部电影《歌迷小姐》,并大获成功,从此,“歌迷小姐”的称号成了她的另一项荣耀。

在见识了外面的世界以后,邓丽君已经不满足于只在台湾发展,她的目标是外面更为广阔的世界。1971年,她跳槽到了丽丰唱片公司,并在公司的支持下在东南亚的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等国进行了为时一年的巡回演唱。

她的歌声如同散落天涯的花,芬芳了五湖四海,而她自己也成了千万人迷恋不已的偶像。1972年底,邓丽君当选为当年“香港十大最受欢迎歌星”之一,一时间名噪乐坛,台湾、香港以及东南亚国家到处都在传唱着她的歌。渐渐地,她成了东南亚当之无愧的歌后,一项又一项大奖向她飞来。

把自己最爱做的事情变成工作,那是一种怎样的快乐?邓丽君热爱唱歌,对她来说,唱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是为了实现心中的美好愿望。当她已经成为乐坛上炙手可热的明晰女时,她并没有满足于自己的成就,而是放眼前方,向着更远大的目标前进。

邓丽君将目光投向了有着巨大音乐市场的日本,并在宝丽金公司的支持下推出了第一张日语唱片。然而万事难料,已经红透东南亚的邓丽君却在日本遭受了冷遇。那一年,是她事业巅峰中一个突如其来的低谷,许多沮丧与困顿与同洪水般席卷而来,宝丽金公司甚至一度怀疑自己选错了人。

不过,这次失败并没有让看起来柔柔弱弱的邓丽君一蹶不振,她温柔如水,骨子里却凝结着无限坚强。在那些困顿的日子里,她依然坚守着心中的理想,无论多么艰难,她从未想过放弃。

多少人羡慕她那万人敬仰的荣光,然而在那份荣光的背后,却隐藏着无尽的艰辛与汗水。舞台上的她永远笑靥如花,她拼尽全力,将最精彩的自己呈现给观众,苦与痛却一个人默默吞落。

1974年,邓丽君推出了单曲《空港》,终于在日本市场上大获全胜,并获得了日本唱片大奖的“新人奖”。就像金色的阳光穿透层层阴云,邓丽君终于走出了那段痛苦的事业低谷。紧接着,她又加盟了香港宝丽金唱片,并推出了经典系列《宝岛情歌第一集》。

邓丽君成功地打开了日本市场,她的名气渐趋国际化。从多年前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女孩,到如今世界瞩目的甜歌王后,这其中的每一步,都有着不为人知的血汗。

有人说,邓丽君的成功在于运气,事实上,运气每个人都有,但并不是每一个拥有运气的人都会成功。人们总是将目光落在她的辉煌荣光上,却忽略了她的努力与坚韧。

利舞台是香港颇有名望的高尚娱乐表演场地。1976年,邓丽君首次来到了利舞台,成功举办了首次首次香港个人演唱会。她的到来,如同一场温柔甜美的风暴席卷了整个香港,令无数人为她喝彩欢呼。而这只是一个开始,在以后的岁月里,邓丽君多次来到利舞台,每一次都大获成功。香港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它既有浓郁的现代都市气息,又不失中华传统文化特色。香港的独特魅力令无数来者流连忘返,能在香港博得一席之地,也是演艺界诸多明星所追求的目标。

1976年的盛夏,邓丽君在日本成功举办了首次个人演唱会,几个月后又率领丽星歌剧团赴马来西亚进行了巡回演出。从此东南亚、中国香港及日本成了她唱歌路上的三个重要驿站,她在各大城市之间辗转奔波,虽然辛苦劳累,但她却乐此不疲。

能够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忙碌也是一种幸福。邓丽君的唱歌生涯虽偶有小波折,但总体上来讲一直都是非常顺利的。然而这世上没有哪一条路能永远顺风顺水,越是在春风得意的时候,越容易遭受磨难。

1979年2月18日,一则新闻轰动了整个娱乐界:邓丽君因违反日本的《出入国管理令》,被东京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留置,警方将对该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

这则消息如同生了翅膀般,当天便由日本飞到了中国台湾,很快又传遍了整个东南亚,这令许多狂热地迷恋着邓丽君的粉丝们都难以接受。

媒体就像一个放大镜,经过媒体的渲染,这则新闻几乎成了丑闻,令邓丽君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一时间,指责声、谩骂声如同潮水般袭来,将26岁的邓丽君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多年过去,当年的事情早已明了清晰。那时邓丽君于2月14日搭乘“中华航空”C116航班从香港飞抵动静羽田机场,所持护照为印尼政府护照,也就是新闻中所提到的那份假护照。当时日本海关工作人员没有认出她是红遍东南亚的歌星邓丽君,便经过正常检查程序后放行。

邓丽君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不想竟弄巧成拙。次日,印尼驻日本大使馆通知日本出入国管理局东京事务所,邓丽君所持护照是伪造的。

2月16日晚,邓丽君在朋友家用过晚饭后返回酒店,震惊地发现日本东京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的官员及印尼大使馆的官员已经在那里等候她多时了。

面对官员的质问,邓丽君只好承认了使用假护照入境日本的事实,经过初步谈话,她被警备科留置。

以前去日本,邓丽君都是持台湾护照和日本政府核发的《渡航证明书》入境的。由于台湾当局与日本没有“邦交”,所以办理签证的程序非常麻烦,这一次由于时间紧迫,邓丽君才会想到这个办法。

然而,无论最初的缘由如何,错误已经酿成,只能硬着头皮去面对。当你犯错时,大家都在看你如何解决,而不是听你如何解释。

邓丽君作为万众瞩目的歌星,在这条新闻发出之后立即成了千万人关注的焦点,就连她的家人也成了媒体挖掘信息的对象。邓丽君的父亲邓枢虽然对女儿使用假护照颇为责备,但是作为父亲,即便女儿犯了错,他依然希望能袒护她。在面对媒体的追问时,他推脱说这是日本唱片公司出的主意。

然而这对于事件本身毫不奏效。没几天,又一场假护照风波席卷而来--台湾媒体爆料称,邓丽君曾试图持假护照返台。

原来,邓丽君在2月13日从香港飞抵台北,随即准备搭乘华航的CI002次航班飞往日本东京。然而不巧的是,由于邓丽君没有提前预定,当时航班客满,无法临时安排机位。但是唱片公司的形成早已安排好,她必须当日前往东京。

焦急万分的邓丽君央求机场人员予以通融,有位好心的华航人员告诉她只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问题:要么过境台北住一夜,第二天飞往日本;要么立即回香港,次日再到台北转机。

邓丽君觉得,前者一定是行不通的,因为她持有的是台湾护照,在同一个月内已经办理过一次过境,按照规定不可能再办第二次。如果按照第二个办法,她又觉得太浪费时间。

情急之下的邓丽君想到了那本印尼护照,她走到入境室问海关的工作人员:“外国护照可不可以办理过境?”工作人员在看了她的印尼护照后告诉她:由于护照上没有台湾签证,所以不能入境。

既然其他办法都行不通,邓丽君只能选择回到香港。然而她万万没想到,这件事却给她埋下了一个祸根。对于名人来说,即便是一丁点小事也有可能引发社会上骇人的风暴,更不要说犯错。邓丽君试图使用印尼护照的消息不胫而走,后来有一名报社记者得知了此事,便特意跑到机场抄下了邓丽君使用的印尼护照号码。当晚,该记者打电话至印尼“驻台代表处”,检举邓丽君使用假护照。印尼“驻台代表处”随即将消息回报主管当局印尼外交部,印尼外交部又转达驻日大使馆,这才引发了邓丽君的假护照风波。

由于邓丽君在台湾有过出示假护照的举动,台湾的治安机关认为她的行为涉嫌“行使伪造、编造的护照”,依据台湾的“刑法第216条”规定,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300元以下罚金。

由于日本、台湾相继爆出邓丽君的假护照事件,邓丽君想要留在日本已经不可能,想要回台湾则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在那段被留置的日子里,她每天坐立难安,不知道等待她的将会是什么。

日本宝丽多唱片公司(Polydor)紧急为邓丽君聘请了辩护律师,这让邓丽君看到了一丝希望。造成这种困顿局面的根源在于那本护照,要想解决问题,还要从护照开始。

邓丽君告诉律师,那本印尼护照并非是伪造的,而是一名印尼政府官员帮她办的。

经过相关部门核查,那本护照的确是由印尼政府发出的,护照上的印尼外交部官员的签字也是真的,不过发给手续不合法。按照印尼的规定,外国人要得到印尼国籍必须在印尼居住6个月以上,而邓丽君常年辗转于各国之间,显然不可能满足这个条件。因此,这本掀起了轩然大波的护照被印尼驻日本大使馆收回。

随后,日本法务省裁决将邓丽君驱逐出境,并勒令其一年内不得入境日本。

离开日本的那一天,邓丽君心情格外沉重。她穿着一身朴素的衣服,低着头离开了拘留所,然后快步上车,离开了这个给了她无上荣光随之又给了她无限屈辱的地方。

虽然这件事在日本已经真相大白,但是台湾那边还在等着她回去接受调查。此前,邓丽君曾与美国一家公司签约,预定于1979年4月6日、9日及10日在美国登台,随后将在13日至16日前往加拿大进行演出。邓丽君最担心的是如果回到台湾,如果因为护照问题而无法前往美国,对方会不会以不履行契约为由控告她?但是如果她立即前往美国,又担心会出现新的入境麻烦。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邓丽君决定先去美国。这场风波给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创伤,她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疗伤。

许多年过去,当年的事情早已尘埃落定。其实纵观事件始末,邓丽君虽然有错,但也算是在情理之中的,她所承受的磨难与损失,与她犯的错是极不相称的。作为一个当红歌星,她的一举一动都受到千万人的关注,倾慕者有之,嫉妒者亦有之。当她的假护照事件传扬开后,许多媒体为了吸人眼球而进行添油加醋的“报道”,甚至有人说她“丢了国人的脸”,更有甚者高呼将她“抓回来”。那是邓丽君唱歌生涯中最灰暗的日子,从那以后,她每做一件事、每说一句话都小心翼翼,唯恐再犯了同样的错误。

离开日本后,邓丽君与母亲一同来到了美国洛杉矶,当时她的弟弟正在洛杉矶读书。经过了这场惊心动魄的风波,邓丽君与家人商议后,决定暂别舞台,开始潜心读书。

多年以前,她为了事业而放弃了学业,多年以后,她又因为事业而重拾书本,人生,总是充满了戏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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