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万汇款未到账 中间人蒸发? 法庭下判: 必须赔
中国客户要将约2100万人民币从中国汇到新加坡,本地银行经理找来两名“帮手”汇款,结果两人拿钱后称“地下管道”的“中间人”卷款而逃。
据本地媒体报道,这名中国女富豪入禀新加坡高庭,向包括银行经理在内的三人追讨失款。银行经理抗辩称,钱不是他弄丢,两名“帮手”说自己从未和女富豪接触,三人都不肯赔偿。
新加坡高等法庭
新加坡高庭的法官不相信三人的说法,并认为“中间人”根本不存在,两名“帮手”从一开始就打算骗走女富豪的钱,而银行经理有义务确保两名“帮手”可靠,因此下令三人共同赔偿女富豪2100万人民币。
根据高庭判词,起诉人是来自中国的吕燕,第一答辩人是法国巴黎银行新加坡(BNP Paribas Singapore)的客户关系经理林天强。
吕燕在前年9月6日联络林天强,说想要将一笔约300万美元的人民币转账到新加坡的银行账户。
林天强找来印尼转账公司帮忙办理,四天后钱就转账。吕燕在同年10月16日再次找林天强帮忙,要他把2107万5000人民币兑换成300万美金后,转账到新加坡的账户。
林天强再次答应帮助吕燕。这次他找了第三答辩人林振德帮忙,而林振德则找了第二答辩人洪建生。
吕燕按照林天强的指示,将1397万5000人民币以及700万人民币分别转入林振德和洪建生的账户,并且将10万人民币转给一个叫康铁铁的人。
林天强说,10万人民币是他的佣金,而康铁铁是他在中国的帮手。
林振德及洪建生则声称,将2097万人民币转给了名叫“阿伦(Allan)”的中间人,并且将剩余的5000人民币通过微信转给了林天强。
但是,吕燕始终没收到钱。林振德及洪建生后来声称“阿伦”已经卷款而逃。
据悉,中国为防止资本外流,实施人民币跨境汇款管制。中国规定每人每年向海外汇款的金额不能超过5万美元。超过部分必须用途真实,并用于正常的出国就医、留学、旅游等。如果是用于买房、炒股,则不属于正常用途。
因此案情汇中所涉及的款项,其实无法通过银行等正规管道汇款,因此才会有所谓“地下管道”的“中间人”等。
法官下判说,不相信有所谓“中间人”,认为涉案的三人从一开始就打算骗走女富豪的钱。很多网友指,这句判词可谓“一针见血”,真的要给新加坡法官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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