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9日 星期二

新加坡鞭刑有多恐怖?连美国人都抽,国际组织强烈要求废除

新加坡伴郎性侵新娘被处鞭刑:伤害性不大,威慑力极强?伴郎性侵新娘被处鞭刑:新加坡鞭刑到底有多恐怖? 新加坡鞭刑有多恐怖?连美国人都抽,国际组织强烈要求废除!

新加坡鞭刑有多恐怖?连美国人都抽,国际组织强烈要求废除

说起新加坡,很多人的脑海中会冒出一个词——鞭刑。鞭刑看似是种简单粗暴的处罚,但是,却常常被人所提起,说明它在人们心中是有一定的特殊位置的。

据外媒报道,新加坡一件拖了近六年的性侵案于近日终于尘埃落定——一位趁着酒劲在他人新婚之夜性侵新娘的伴郎,被判处7年监禁,外加6下鞭刑。

对于7年监禁大家并不在意,而吸人眼球的是“6下鞭刑”——此案的判决,新加坡鞭刑再次引起一拨新的关注。

其实,鞭刑并非什么新鲜事物,而是存在了数千年的“老古董”,到如今之所以还引起人们的热议,就在于其简单粗暴的处罚形式的令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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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史料显示,鞭刑存在于世界历史上的各个时期,无论是犹太人、埃及人、波斯人还是斯巴达人、罗马人和伊斯兰国家,都使用过这种刑罚。

鞭刑通常是一种从刑——它常被用来惩罚一些抗命不遵的士兵、犯罪的神职人员和企图恢复教籍的异端分子。

鞭刑在中国也是一种悠久的存在。据说早在黄帝时代就已经存在,主要为奴隶、封建时期的刑罚。随着历史车轮的不断飞驰,鞭刑之“鞭”也发生了改变——木棍、竹板与荆条粉墨登场。

比如,中国古代“新五刑”的“笞、杖、徒、流、死”,前两项就是鞭刑的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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笞刑是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轻刑,是针对轻微犯罪而设,或作为减刑后的刑罚,秦汉时期已经普遍行用。

杖刑是用大竹板或大荆条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刑罚。杖刑的起源也很早,汉、魏、晋都设有鞭杖的刑罚。隋代废止鞭刑,以笞杖代之。

历史上令大臣闻风丧胆的“廷杖”,也是古老鞭刑的另类存在。廷杖就是在朝廷上行杖打人,是对朝中的官吏实行的一种惩罚,最早始于东汉明帝。

廷杖到了明代才被皇帝们运用到登峰造极。廷杖之下受辱的大臣不计其数,死于廷杖的官员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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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杖刑又成为官员审案的辅助手段,就是俗称的打板子——嫌犯不招,可狂拍十数或数十大板,直至嫌犯开口,因而也产生不了屈打成招的冤案。

不仅仅是官府,就是在民间,“鞭刑”的影子也无处不在,比如,上个世纪的家长,拿木棍、竹条抽打不听话的孩子的屁股,几如家常便饭。

当然,也有舍不得下重手的家长,改拿鸡毛掸子吓唬吓唬孩子的。

因为,他们一直信奉“棒棰底下出好布,棍子下面出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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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之所以奉鞭刑若神明,在国内无所不鞭,其实正是一种“家长意识”。新加坡的严峻刑罚,在文明国家里是少有匹敌的。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还要被起诉。

新加坡立国时间短,地理位置特殊,加之东西方文化的冲撞与融合,要想快速崛起,没有强有力的手段是不行的。所以,看似无害,其实残暴的鞭刑被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最具显著代表性的就是鞭刑。新加坡鞭刑有着相当标准的操作规范:比如,要求一鞭子打下去就皮开肉绽。

为此,包括大赦国际(国际特赦组织)在内的许多国际组织要求新加坡政府废除鞭刑,但新加坡坚决支持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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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鞭刑为何会如此受到国际关注,是因为其太“不人道”,不仅使人遭受人格上的羞辱,可以轻易使人致残,更有甚者还可当场致死。

中国古代的打板子,要么按倒在地,要么让人犯趴到板凳上,新加坡鞭刑还专门设计了鞭刑架。鞭刑架高2.74米,用木料制成,相当牢固,刑架下有供犯人站立的木头底座。行刑时,犯人将被赤条条绑在刑架上,两个狱警分立两侧伺候。

用来鞭打犯人的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刑鞭在行刑时可能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到犯人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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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手对犯人行鞭刑,要求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开。稍微“人道”的补救措施是,打完一鞭后,让医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来。

在新加坡,至少有30种罪名适用鞭刑,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涂鸦、挟持人质、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逾期逗留超过90天(俗称跳飞机)。适用鞭刑的罪行名单还在延长……

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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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新加坡触犯法律,不论是新加坡土著,还是“国际友人”,想要获得轻判是非常难的。有个常常被人引入的案例,就是用来告诫外国人到了新加坡,不可任意妄为,否则照样挨鞭子。

1993年,美国18岁少年麦可·费尔在新加坡被控在社区内戳破汽车轮胎和涂鸦,还用斧头敲毁车窗,一审被判监禁4个月、罚3500新加坡元和鞭刑6下。

但是,二审时因为麦可·费尔不愿承认罪行,被加重改判监禁8个月、罚3500新加坡元和鞭刑12下。

当时,这项消息震惊美国,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向新加坡请求能减轻费尔的罪刑,时任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以尊重的姿态同意请求,将鞭刑部分由12下改成4下,其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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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麦可·费尔于1994年5月5日如期在新加坡皇后羁留中心执行4下鞭刑。后来他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新加坡。”

严峻的刑罚,规范了国民的行为,巩固了社会稳定,因而,新加坡建国时间虽短,但是,几十年间却一跃而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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