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报道」“冒充香港人、新加坡人”街头诈骗!专挑年轻女性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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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冒充香港人、新加坡人,在街头搭讪年轻女性,再以无法在本地使用手机和银行卡等借口诈骗钱财。2018年9月6日,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张甲被以诈骗罪判处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张乙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张某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8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张甲、张乙、张某某驾驶租赁的奔驰牌、宝马牌轿车在四川省成都市、仁寿县、威远县、泸县及贵州省黔西县、晴隆县城内,以冒充香港人或新加坡人,并虚构无法在本地使用手机和银行卡等事实,骗取被害人周某、曹某某、黄某某等10人现金共计58200元,得款共同分赃。
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甲、张乙、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张甲参与诈骗8次,金额共计51400元,数额巨大;被告人张乙参与诈骗8次,金额共计40300元;被告人张某某参与诈骗2次,金额共计6800元,均属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甲、张乙、张某某归案后均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黔西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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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娟
编辑:武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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