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香港“财神爷”为迎娶“跳水女皇”与前妻分上亿财产
2002年时,梁锦松大方承认与跳水冠军伏明霞在谈恋爱,而且将在年内结婚。为表诚意,梁景松还亲自拜会了伏明霞的家人,取得了他们的同意。
梁锦松是除香港特首外,在内地知名度最高的几位政经界人士之一。这源于他身上两个著名的标签,一个是前香港特区的“财神爷”,即财政司司长;另一个,是因为他在2000年娶了当时最出名的跳水明星伏明霞。
实际上,除了这两个标签,梁锦松更是香港金融界的翘楚。他曾在花旗银行工作23年,30岁就已做到地区经理,是当时华人在香港银行界职位最高的人。在摩根大通,他也曾任亚洲区主席;后来他还在黑石集团出任大中华区主席。
2003年7月,梁锦松以个人理由辞职。尽管任职时间不长,但在财政司司长任内,他大刀阔斧地推进香港财政预算改革,发表《财政预算案》,大幅增加各种税项,如利得税、薪俸税、汽车首次登记税、离境税、博彩税等,以解决高达700亿港币的财政赤字。
在任内,他还协助香港特首董建华,积极推动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融合,代表香港政府与中央政府签订了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这份协议对香港影响深远。
出生于1952年的梁锦松的家境清贫,父亲曾做过酒家的服务员,家中共有兄弟姐妹共9人,但他就读的英华书院则是大大有名,这里曾经培养过无数的香港华人精英。中学时的梁锦松虽然很聪明,但太贪玩,以至于险些被驱逐出校:他在中五(相当于我们现 在的高二)升学考试时仅得了13分,留级或离校几成定局,好在他的语文课老师陈耀南和校长艾礼士慧眼识珠,力保他升入中六。而他在接下来的一个学年里发愤图强,经常在学校饭堂通宵苦读,一年后以高考文科状元的身份考上香港最高学府---香港大学!
1982年及1999年修毕美国哈佛商学院之管理发展课程及高级管理课程。
1974年起在万国宝通银行任职,长达23年,历任亚太区之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及私人银行业务管理,并在香港、纽约、新加坡及马尼拉等地工作。
1997年加入美国大通银行,任职摩根大通亚太区主席。
在金融界服务超过四分之一世纪,现为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成员。
2001年5月2日,出任香港财政司司长。他以3年合约制受聘为财政司司长,属弃商从政,估计每年的薪酬将由2000多万元,缩减至240多万元,减少了近九成。对此,梁锦松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大家都知道政府高层同商界高层的薪酬相差甚远,但一个人用钱有限。我相信一句话,赚的钱不是你的,用的钱才是你的,一个人用钱不需要好多。”接掌财政司司长一职后,梁锦松所收取的首长级第九级(D9)的薪酬,年薪约245万元,较现有的薪金相差近2000万元。不过,出任财政司司长后,他可以入住财爷官邸,另有佣人和应酬开支等津贴,及在合约期满后可以支取一笔于其薪金25%的约满酬金。
在社会服务方面,梁先生目前是行政会议成员、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及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成员。他曾任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机场管理局/临机局董事及香港期货交易所董事。
任香港财政司司长五年,年薪250万港币;此前任美国摩根大通银行高职,年薪超过2000万港币;另外,梁锦松还在万国宝通银行任职23年,收入颇丰。在不动产方面,梁锦松在世界各地拥有八处房产,而在香港的富人区他更是拥有两栋总价值超过4000万港币的别墅。尽管没有创建自己的实业,但“打工皇帝”的总资产至少有2亿港币。
梁锦松在证实与伏明霞的婚讯之前为了这桩闪电婚姻做出了实际行动。1998年他与前妻谭淑芬离婚后,两人共同拥有的物业以及公司,4年来都没有做过处理,在今年5月中旬正式与谭淑芬分家,为两人的关系全面画上句号。
梁锦松在1998年和谭淑芬离婚,但4年来一直和前妻联名拥有两个浅水湾物业,以及4间公司。直至今年5月17日,财爷才开始处理这两处市值各约1500多万港币的浅水湾豪宅,把其中的松苑转到前妻名下,自己则继续持有南山别墅的豪宅物业。
梁锦松在香港及海外拥有10处物业,加上当财政司司长之前,任摩根大通亚太区主席时2000万港币的年薪,保守估计他的身价超过亿元。梁、谭两人是协议离婚,谭淑芬除了分得豪宅外,是否也分到其他资产、以及赡养费的数额,外人都不得而知。梁、谭两人联名开设的4间私人公司,今年2月,其中一间公司解散,谭淑芬在6月4日辞去了另外3间公司的董事职位,但仍持有部分股份,种种迹象表明梁锦松从5月份开始就积极为迎娶伏美人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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