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05日 星期二

国际航线不停航的航空公司,财政部和民航局喊你来领奖励资金

3月5日,财政部、民航总局联合对外印发《关于民航运输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航业的影响,鼓励国际航线不停航,引导已停航的国际航线复航,支持航空运输企业抗击疫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今年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包括美国、澳大利亚、朝鲜、俄罗斯、越南、新加坡、巴基斯坦、日本等多个国家对来自中国的旅客采取入境管制措施,包括限制入境,或者要求入境后进行14天隔离观察等。随之而来的是,多家航空公司停飞或者减少飞往中国的航线。

像美国从美国东部时间2月2日下午5点起,对过去14天内访问过中国的外国人(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直系亲属除外)将被暂时禁止入境。自2月10日起,美国驻华大使馆和总领事馆的常规签证服务暂停。

随后,美国几大航空公司相继宣布停飞中国航班。比如美国航空公司则宣布,至3月27日暂停美国往返中国大陆所有航班。

为此,两部委发文确定,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对执飞往返我境内航点(不含港澳台地区)与境外航点间的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的中外航空公司,以及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的航空公司给予资金支持

具体支持标准如下:

(一)国际定期客运航班。

1.对疫情期间不停航和复航的国际航班给予奖励,并向独飞航班进行倾斜。

2.奖励标准分成两档:共飞航班每座公里0.0176元,独飞航班每座公里0.0528元。

3.奖励金额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航空公司实际执行航班可供座公里和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进行核定。

4.涉及境内、境外航点串飞或第五业务权的航线班次,按涉及我方航点国际航段数量计算。

5.涉及独飞航段的,如有第二家承运人开航(或复航),则按共飞航班标准进行核定。

(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

采用据实结算方式,即在疫情结束后,根据民航局委托的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执行重大任务实际运输成本给予适当补助。

申请国际航线支持政策的航空公司应于每月7日前向民航局、财政部提出申请,并提供执飞航线、班次、机型、可供座公里、物资清单以及有关成本和收入数据等相关材料。外国航空公司同时还需提供接收资金银行账户的具体信息。申请重大运输飞行任务支持政策的航空公司,在疫情结束后,按上述程序向民航局、财政部提出申请。

通知明确,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

财政部官网链接:

关于民航运输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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