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3日 星期六

国家监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追逃工作,透露新的反腐信号

撰文 | 余晖

8月1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作了《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国家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政知君注意到,这份报告包括“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主要情况”“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考虑”三部分。

国家监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追逃工作,透露新的反腐信号

新增外逃党员明显减少

报告披露,2014年至2020年6月,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追回赃款196.54亿元,有效削减了外逃人员存量。

其中,国家监委成立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3848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306人、“红通人员”116人、“百名红通人员”8人,追回赃款99.11亿元

国家监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追逃工作,透露新的反腐信号

报告中还提到,新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明显减少:

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31人、2016年19人、2017年4人、2018年9人、2019年4人,有力遏制住外逃蔓延势头

数据显示,2019年,各级监察机关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共追回职务犯罪嫌疑人969名,其中厅局级干部3名、县处级干部36名。

2019年共追回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等领域外逃人员502人,占同期追回外逃人员总数的24.6%。

多人被点名

政知君注意到,杨晓渡在报告中,还提到了不少人,包括:

  • “百名红通人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原常务副会长蒋雷
  • “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
  •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余振东、许超凡
  • “红通人员”黄海勇
  • “百名红通人员”、吉林通化金马药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
  • “百名红通人员”、云南锡业集团原董事长肖建明
  • “百名红通人员”、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
  • “百名红通人员”、广西桂林地区物资局原副局长黄艳兰
  • 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原董事长彭旭峰
  • 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
  • 侵害群众利益的村干部项亨达、谢贻琼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重庆市潼南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杨才跃

上述不少人大家都耳熟能详。

比如,“百名红通人员”、云南锡业集团原董事长肖建明一度声称“要客死他乡”,最终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主动回国投案,退缴违纪违法所得共约2.5亿元。

杨晓渡提到,监委会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刑事诉讼法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切断外逃腐败分子资金链,最大限度挽回国家损失。

  • 依法没收李华波在境内以及转移到新加坡的违法所得2900余万元,推动新加坡承认并执行江西省上饶市中院作出的没收裁定,将李华波遣返回国接受惩处
  • 依法没收黄艳兰在上海的23套房产及相关收益,总价值约2.5亿元
  • 依法没收彭旭峰在境内及转移到4个国家的违法所得,总价值约1.5亿元

政知君注意到,报告中还提到了一些“潜逃未遂”者。

杨晓渡说,湖北联合发展投资集团原董事长李红云、西南林业大学原校长蒋兆岗、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程鹏,在察觉到自己被监察机关调查后企图外逃,严密的防逃措施令其无法出境,很快就被缉拿归案。

挑战:有西方国家阻碍外逃人员回国投案

杨晓渡提到,“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追逃追赃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应对不少问题与挑战。”

这些问题包括面临的国际环境十分复杂、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配套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报告显示,我国外逃腐败分子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有些西方国家不甘心我通过追逃追赃等工作扩大影响、赢得主动,在经济上贪图犯罪分子的“黑钱”,在政治上为其提供庇护。

有些西方国家对我存在政治偏见,奉行双重标准,不认同我国司法体制,以各种理由阻挠我引渡或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甚至阻碍外逃人员回国投案。”

报告还显示,反腐败工作中的涉外因素日益增多,境内外利益交织,境内办事、境外收钱现象突出,涉案人和共同犯罪人员外逃情况时有发生。

此外,刑事诉讼法设立缺席审判制度后,目前尚无实践案例。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缺少国际合作方面的配套规定。

刑法关于洗钱罪的定罪标准偏高、范围过窄,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地下钱庄屡打不绝,加大了追赃工作难度。国家监委履行引渡、刑事司法协助、资产追回等法定职责的配套制度有待健全。

将紧盯这些人

在介绍下一步工作时,杨晓渡说,将继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将研究制定监察法实施条例,完善履行引渡、刑事司法协助等法律职责的机制制度,实现监察法与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条约的有效衔接”。

报告中提到,将紧盯未归案“百名红通人员”,把近5年内出逃、县处级以上、涉案金额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外逃人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加大对国企、金融和扶贫民生领域外逃腐败分子追缉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个案攻坚

报告还提出,要加大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行为力度,遏制境内交易与境外套现交织腐败问题,使赃款在境内“藏不住、转不出”、在境外“找得到、追得回”。

杨晓渡提到,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及其海外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机制,集中清理整治一人多证和违规获取外国身份等问题,构建以人、钱、证为重点的全方位防逃体系。

他同时提到,将聚焦外逃人员集中的重点国家,建立更加高效的双边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双方执法司法人员开展个案磋商。

积极主动开展反腐败外宣工作,重视对外传播方式和表达创新,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引导西方国家客观、正确认识我反腐败工作,对奉行双重标准、恶意污蔑攻击的予以揭露驳斥。”

资料 |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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