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 星期二

数字货币投资指南!带你了解全球大国及地区数字货币政策!

数字货币投资指南!带你了解全球大国及地区数字货币政策!

一:重点信息:

准备发国家数字货币的国家: 委内瑞拉、土耳其、马绍尔群岛、瑞典、伊朗、爱沙尼亚。

数字货币政策有一个奇怪的分歧,大国基本上严格限制,甚至禁止。相反小国是支持,甚至是征税,或者其他方式,纳入合法次序。无疑,区块链提供了一种机会,过去在大国货币竞争时代处于边缘化的小国,有机会向过去的大国在新经济政策时代体现自己的价值,最终变革整个全球次序?或者,大国在小国的冲击下,逐步松绑,最终世界还是平的?还是仅仅是新经济时代的全球税收洼地?

G20拒绝讨论比特币监管问题:加密货币不足以威胁全球金融稳定。

融稳定委员会(FSB)负责协调G20经济体的金融监管问题,目前该机构以及拒绝G20成员国监管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请求。去年,随着加密货币价格的上涨,对其感兴趣的人越来越多,而近期市场价格的下跌导致不少国家的监管部门发出警告。但是,FSB表示,需要国际间更多的协调来填补数据缺口,以监控这项快速发展但仍然占比较小的领域,其价值仍然不足全球GDP的1%。

2017年对比特币而言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比特币不仅完成了涨幅1600%的惊人壮举,更在金融媒体上频频登上头条,吸引了广泛投资者的目光。虚拟货币市值达到巅峰10000亿美元。关于加密货币的监管也逐渐将迎来新进展,在各国监管部门抓紧制订监管条例的同时,全球范围监管也在逐步推动。

2000年以后各个国家到底对数字货币抱着什么样的态度,本文将介绍今年最新各国家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和监管政策:

中国

中国当前禁止开设数字货币交易所,对数字货币的监管也较为严格。

1.2018/3/9: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中国对数字货币仍持开放态度,但前提是它不会破坏金融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2.2018/3/6: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提出建议,短期内要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底线,建立负面清单,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从长期看,有必要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研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金融稳定。

3.2018/2/28:央行又约谈了其他9家较小规模的交易平台负责人,监管部门重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比特币是特定虚拟商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美国

1.2018/3/13:目前,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国税局对数字货币进行了不同的定义,分别将其指定为商品、证券和财产。美国布鲁克林地区法院做出裁定,CFTC 有权将数字货币视为“商品”,对 Coin Drop Markets 提起欺诈诉讼。

2.2018/3/13:根据 3 月 9 日发布的停止令,云采矿服务公司 Genesis Mining 以及 Swiss Gold Global 公司已被勒令暂停在美国南卡罗来纳 州的运营。停止令中表明,这两个公司出售给该州居民的采矿合同被 视为证券。南卡罗来纳州证券委员会称,Swiss Gold Global 公司作为Genesis 的经纪商,尚未在该州证券销售的注册。

3.2018/3/12:美国证监会(SEC)最新发布《关于可能违法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声明》,确认数字资产属于证券范畴,因此交易所必须在 SEC 注册或获取牌照,同时也公布了已经注册的合法证券交易平台供投资者参考,Bittrex 和GDAX均未上榜(对此声明的详细说明见文末 备注一)。

4.2018/3/11: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数字货币交易所必须进行注册。

5.2018/3/10:LRC 在交易所 Bittrex 上线,为了符合上交易所条件,LRC 已通过了 Howey 测试。Howey 测试是由美国最高法院创建,用来判断确定产品是否为证券的三个步骤。

6.2018/3/8:美国证监会 SEC 公告表示,一些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可能不 属于证券法的定义范围,但这些平台却在直接或间接提供与证券类数 字货币相关的交易或其他服务。例如,一些平台提供数字货币钱包服 务,这些服务可能会需要满足联邦证券法的其他一些登记要求。

7.2018/3/7:美国证监会或将监管使用 SAFT 协议的 ICO,近期美国证 监会(SEC)向 80 家数字货币公司发出传票,而 SAFT(未来代币简单协议,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s)也在 SEC 的“射程”范围以内。包括 Telegram、Filecoin、Kik 在内的一些区块链项目在众筹过程中使用了SAFT 协议,允许投资者在代币正式开售前有权进行购买,而这种购买权利可以被交易已获利。SEC 方面担心这样的协议像证券 一样被交易,然而并不遵守证券相关规定。

日本

1.2018/3/8:日本金融厅连发8道“肃清令”:成立了“虚拟货币交易从业者研究会”,并开出7张罚单,2家被直接关停,5家被要求整改,风头直盖币安的“一夜惊魂”。

韩国

根据韩国法律,ICO目前是非法的,但韩国并未实施具体规则,也没有强制公司进行ICO清退。国内投资者仍然能够参与国外ICO,同样能在数字货币交易所进行交易。

1.2018/3/13:据韩国时报报道,韩国政府或很快取消对 ICO 的禁令,允许一定条件下的代币销售。一名消息人士表示,韩国金融当局与税务机构、司法部等相关部门就有关允许一定条件下的 ICO 的计划进行了讨论。另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政府能够获得个人投资者以及零售交易商资本流入的数据,政府将愿意放开对 ICO 的禁令,同时允许投资者参与代币销售。

2.2018/3/11:韩国财长回应“禁止数字货币交易”传闻称,政府没有禁止或打压数字货币市场的意图,并且马上要正规化数字货币交易。

3.2018/3/7:韩国发布禁令,公职人员不得持有和交易数字货币,与此同时,韩国财长表示不会禁止普通公民数字货币交易。

4.2018/3/6:韩国政府在1月30日强制施行“实名认证”政策以来,在169500个账户中,目前仅有19%完成了实名认证。

5.2018/3/1:韩国一数字货币矿工因未获取挖矿牌照,违反韩国“产业集群发展和工厂建立法案”而被逮捕。

6.2018/2/23:韩国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官金东渊在关于关闭数字货币交易所的问题上表示:“交易所的问题并未完全消除,但它是实行 效果较低的对策”,并称现在还没有要关闭交易所的计划。

欧盟

1.2018/3/12:欧盟或可能面临数字加密货币监管长期缺失,欧洲央行无数次明确表示,管理加密货币不是他们的职责,而且来自各个国家的央行官员对此事也一直保持沉默。

2.2018/3/9:欧盟发布 2018 金融科技计划,增强对区块链等新兴科技的监管监督。

3.2018/3/9: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建议防止银行持有数字货币而不是管理资产。EBA 首席执行官安德里亚.恩里亚(Andrea Enria)上周五 表示,阻止银行和其他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持有或交易加密货币,将比 监管数字货币本身更为有效;他表示监管过度,可能影响金融科技公 司创新,但对于银行吸收存款和放贷则应加强监管。

4.2018/3/5:欧盟委员会今日表示,将评估欧盟现有规则对数字货币、 ICO 的适用性;将针对众筹平台监管递交一份法律草案;将加大建立 通用区块链技术标准的努力,以促进欧盟金融科技市场发展;将设立 “金融实验室”,以帮助监管者应对金融科技问题。

5.2018/2/27:欧盟加密货币圆桌会议得出了以下六点结论:

区块链技术是金融市场的希望。欧洲必须接纳并保持竞争力。

加密货币不是 传统意义上的货币,价值不受保证,造成了乱象。

必须清楚且经常性地在多个国家或司法辖区向投资者发出警告。

ICO 已经成为业内创新型公司募集大量资金的有效方式。

进一步评估在何种情况下的加密货币及相关服务应受到监管。

加密资产代表了洗钱和资助非法活动的风险。

俄罗斯

1.2018/3/12:俄罗斯总统普京下令发行一种国家数字货币来避免国际金融制裁。

2.2018/3/11:俄罗斯已完成《数字金融资产》(On Digital Financial Assets)联邦法律的初稿,旨在对数字货币和 ICO 进行监管。其中规 定了数字金融资产的创建、发行、存储及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关系,以及智能合约下各方权利需要履行的义务。此外,该草案还对数字货币和挖矿进行了明确定义,同时合法化了挖矿行为。

3.2018/3/7:普京要求在 7 月 1 日前通过相关立法,合法化数字货币市 场,此外俄罗斯财政部提案要求将直接使用法币替代物(例如数字货 币)定为犯罪。

4.2018/3/4:俄罗斯政府向世界各地的矿工们抛出橄榄枝,欢迎他们来 俄挖矿,尤其是对来自中国的矿工们,不仅在电费、硬件设备上给予支持,而且还开辟了大量交通便利以及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的产业园区供其使用。

加拿大

1.2018/3/8:加拿大丰业银行(Scotiabank)在发给客户的邮件中表示,客户将不能使用信用卡和借记卡购买数字货币。

2.2018/2/26:加拿大皇家银行(RBC)表示,允许其信用卡和借记卡在有限的情况下用于涉及数字货币的交易。

3.2018/2/24:加拿大多伦多道明银行(Toronto-Dominion Bank)宣布 停止用户使用其信用卡购买数字货币。

4.2018/2/19:加拿大证券交易所(CSE)宣布不久将推出一个基于以太 坊区块链的证券清算和结算平台,使用这个区块链平台的公司能够向 投资者通过证券代币发行(STO)的方式来募集资金。通过 CSE 平台发行代币的公司将受到相应的证券委员会的全面监管。此外,CSE 还和基于区块链的制造平台 Kabuni Technologies 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他们将成为首家发行 STO 的公司。

泰国

1.2018/3/13:将于 4 月颁布加密数字货币监管法案;SEC 提出投资准 入要求,即泰国的 ICO 运营商必须提供不少于 500 万泰铢(约 16 万 美元)的注册资金。

2.2018/3/13:泰国税务局将建议内阁修改税法,以便对数字货币的投资收益征收 10%的资本利得税。

3.2018/3/11:泰国财政部长称虚拟币归类为数字资产,而非货币。

4.2018/3/11:泰国一个月内制定“特别法”,规范数字货币交易和 ICO,以避免市场操纵、洗钱、逃税以及传销行为。

5.2018/2/27:泰国数字资产交易所 TDAX 推迟 ICO 注册,并暂停交易。

6.2018/2/26:泰国最大的银行之一“曼谷银行”成为第一家终止涉及加密货币交易的国内金融机构。该银行暂停了泰国主要数字资产交易所 (TDAX)的交易,“理由是 TDAX 的业务运营不符合其在商务部注册 的商业目的”。 泰国国有银行泰京银行(Thai Bank)关闭了 TDAX 的 数字货币交易账户。目前该交易所在另外两家金融机构还有银行账 户:Kban 和 SCB。

7.2018/2/24:TDAX 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Poramin Insom 表示,TDAX 拥有 550 万铢的注册资本,并计划尽快增资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申请初始硬币发行(ICO)许可证。

8.2018/2/13:泰国央行禁止银行提供任何与数字货币交易有关的服务。

瑞典

2018/3/12:瑞典央行已经启动了一个项目来调查瑞典是否需要发行官方数字货币 “e-Krona”。

瑞士

1.2018/2/22:瑞士经济事务部长 Johann Schneider-Ammann 近日表示,他希望数字货币革命也能在瑞士楚格州之外的地方传播,在五到 十年之内,没有人会谈论“加密谷楚格”,而是“加密国瑞士”。瑞士楚格市由于低税率和自由监管方式,在全球区块链领域享有“加密谷”的 美誉。瑞银前创新主管 Oliver Bussmann 表示,迄今为止,已有 50 多 家初创的数字货币和区块链领域的相关企业在楚格落户。

2.2018/2/17: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于昨日(2月16日)出台关于 ICO 的指南。其制定的标准重点关注在代币的功能及可 流通性上,鉴于当今瑞士及国际上都没有通行的术语分类,FINMA 将 代币分为支付型代币(Payment token)、功能型代币(Utility token) 及资产型代币(Asset token)。

3.2018/2/16: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发布有关 ICO 的指引,指引称,金融市场法律和法规并不适用于所有 ICO,每一个案例 都应该按指引标准来决定。关键因素是代币(Tokens) 的潜在目的是什么,以及其是否能可交易或可转移。

4.2018/1/26:瑞士经济部长 Johann Schneider-Ammann 称,瑞士想要 变成一个“加密国家”。实际上,目前瑞士已经成为 ICO 的理想地区, 根据普华永道的数据,目前全球前十大 ICO 中,有4个是在瑞士进行 的。对大多数国家来讲,严格限制 ICO 主要是担忧数字货币的安全 性、监管以及波动性。目前,瑞士政府也已经成立了一个包括监管部 门和立法部门在内的 ICO 工作小组,此外瑞士金融市场监管部门 Finma 也将很快出台对 ICO 的监管措施。

新加坡

1.2018/3/5:新加坡央行正在评估附加规则,以进一步保护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用户。一位央行官员特别表示:“我们正在评估是否需要额外的规定来保护投资者。”除了数字货币交易所和服务提供商目前正在遵守的监管框架之外,新的附加规则也将加入其中,搭建更稳健的监管框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强制要求数字货币中介机构,如交易所和汇款运营商,遵守反洗钱规定、打击恐怖主义资助行为。

2.2018/3/1:据新加坡央行副行长 Ong Chong Tee,新加坡正在考虑对数字货币交易进行监管以保护投资者。

3.2018/2/6:新加坡副总理 Tharman Shanmugaratnam 在对数字货币及其交易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强调没有理由禁止数字货币交易。Tharman同时表示,当前数字货币有两个主要用途。首先是作为支付 手段,更重要的是数字货币本身就是资产,人们为了获利而进行交易。

白俄罗斯

1.2018/2/26:去年 12 月白俄罗斯总统签署法令,合法化数字货币和 ICO 并承诺在接下来 5 年内享受免税特权,该法令将于今年 3 月 28 日生效。该政策吸引了大批俄罗斯矿工。在俄罗斯投资者的资助下, 白俄斯计划建造挖矿设备制造工厂,将坐落于正在搭建的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区内。而该园区位于 Velikiy Kamen 特别经济区,将受惠于该特区的税务优惠政策。该工厂将生产工业级别数字货币挖矿设 备。

2.2018/1/17:白俄罗斯自 3 月 28 日起数字货币交易将合法化。由白俄 罗斯总统卢卡申科签署的《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法令将于 3 月 28 日生效。据报道, High-Tech Park(HTP)该文件正式允许购买、出售和交换数字货币。作为加密平台运营商或交换局运营商运作,并在 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技术领域的其他领域运作。

3.2017/12/27:白俄罗斯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是一种合法货币,并已合法化了初始代币发行(ICO)、智能合约和区块链开发。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批准的“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文件如下:“该文件的主要目标是创造全球 IT 公司来到白俄罗斯的条件,开放其代表处、发展中心, 并在世界上创造受欢迎的产品的条件。”与韩国等几个主要的比特币市场不同的是,白俄罗斯政府不会对挖矿、数字货币交易进行征税。

马耳他

1.2018/2/19:据马耳他独立社报道,议会次官 Silvio Schembri 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份新的政策文件,他将其称为“历史性的时刻” 并提供了当局对进一步实施数字货币监管的计划细节。

在第一阶段, 政府将设立马耳他数字创新局以提供服务供应商注册及技术协议认证服务。

在第二阶段,另一份草案将规范 ICO 框架。第三部法案将加强 与数字货币直接相关服务的监管,经纪人、交易所、数字钱包、资产 管理人及投资担保人等中介都将受到相关条款的约束。

政府希望由官方来提供合法性及可信度确认将为采用分布式记账技术的公司“带来 安心”。Silvio Schembri 强调,推进政策实施将有利于马耳他成为新技术的创新中心。

2.2018/1/24:马耳他金融服务管理局(MFSA)明确表示,已经根据行 业反馈更新了现有的规则提案,将允许人们投资数字货币和通过 ICO 发行的代币。

以色列

1.2018/3/14:以色列证券管理局主席 Anat Guetta 宣布了以色列数字货币监管的新方法,整个过程将包括一个监管沙箱——即以证券为导 向,ICO 在个案基础上进行界定,如果发现 ICO 是证券,则必须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包括提交详细业务计划的要求。

2.2018/2/27:以色列最高法院对数字货币做出决定,要求银行允许交易,并禁止他们限制与该行业相关的公司的银行账户。最高法院发布 临时法院命令,禁止以色列 Leumi 银行以任何身份限制以色列加密公 司 Bits of Gold 的银行账户,该公司一直从事以色列数字货币交易。 Leumi 银行去年12 月做出了一项决定,阻止对比特币交易所的支 付,随后众多投资者对 Leumi 银行提起诉讼。此前的几场判决中,Leumi 银行均获胜诉。

3.2018/2/25:以色列税务当局发布了一份公告,就税务当局而言,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被视为一种资产,而不是一种货币。持有数字货币以 创造资本收益,而不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将免交增值税,但将承担资 本利得税,大多数纳税人的税率为 20-25%。对于那些出于商业目的 而使用数字货币的人,他们需要在资本利得税的基础上缴纳 17%的增 值税。

关于采矿,采矿活动产生数字货币的企业将按照其活动的规模,作为以色列的工厂纳税。此外,从数字货币中获得收入的实体将被视为一家金融机构,并将按照管理该国银行和外汇交易的相同监管规定征税。以色列税务当局还要求所有的数字货币交易都要进行记 录,以进行可能的审计。

亚美尼亚

2018/3/1:【亚美尼亚政府反对数字货币交易】亚美尼亚政府没有批准修改和修正《数字技术的发展》等法案。经济发展和投资部部长 Suren Karayan 表示,该法案界定了矿工的概念,为矿工设定了税收优惠,并设想了他们的注册要求。

列支敦士登

2018/2/28:以太坊教父 Yanislav Malahovi 与列支敦士登公国王子进行了一次深入交谈,Malahovi 在近日的一次采访中提到,该国对区块 链领域的创业公司持有非常开放与包容的态度,他说:列支敦士登有成为区块链项目国际枢纽的目标,它们愿意为区块链初创公司提供与监管机构的直接、快速的联系,并为它们提供友好的环境,使他们不会因行政管理而分心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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