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3日 星期六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LAN WEIGUANG 先生主持,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靖霄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 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未表决投票。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元、李苗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04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丰智先生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林莉女士、林国诚先生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林莉女士、林国诚先生与孙丰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各位监事讨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林莉女士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林莉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03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2年1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监事。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LAN WEIGUANG先生、谢方先生、方富林先生、CHEN NI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关瑞章先生、张盛利先生、CHEN RENBAO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出的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二)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LAN WEIGUANG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谢方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CHEN RENBAO先生(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张盛利先生、CHEN NI女士;

2、战略决策委员会:LAN WEIGUANG先生(召集人)、谢方先生、方富林先生;

3、提名委员会:张盛利先生(召集人)、关瑞章先生、谢方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瑞章先生(召集人)、CHEN RENBAO先生、LAN WEIGUANG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CHEN RENBAO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和《三达膜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林莉女士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1、总经理:方富林先生;

2、董事会秘书:张靖霄先生;

3、副总经理:CHEN NI女士、张靖霄先生;

4、财务总监:唐佳菁女士。

总经理方富林先生和副总经理CHEN NI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靖霄先生和财务总监唐佳菁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张靖霄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 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黄剑婷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黄剑婷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唐佳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魏志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叶胜先生、黄俊煌先生、陈茂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唐佳菁女士、魏志华先生、叶胜先生、黄俊煌先生、陈茂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

张靖霄先生,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致公党党员,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张靖霄先生于2020年加入本公司,并于2021年4月获委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靖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唐佳菁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得管理科学硕士学位,是英国注册会计师、新加坡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天津纳滤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唐佳菁自2001年至2002年任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信用部经理,自2003年至2011年任新达科技财务经理,自2005年至2012年6月任三达环境工程董事,自201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唐佳菁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5,050股,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剑婷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黄剑婷女士于2014年加入本公司,并于2021年7月获委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黄剑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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