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企如何抓住RCEP红利?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自今年初正式生效以来已近半年时间,然而不少纺织服装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尚未用足用好政策带来的红利。为探求RCEP对纺织企业外贸生产与经营带来的机遇与变化,帮助广大企业更好地把握机遇,《中国纺织报》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政府部门与行业专家,寻找答案,为企业提供思路与参考。
建立产业高效协同合作体系
达成自贸协定最重要的目的是获得尽量多的零关税与市场开放,从而形成统一的大市场。据海关统计,2021年,中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纺织品服装进出口贸易总额为987.6亿美元,占行业对外贸易比重为28.7%。RCEP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与东盟间的纺织产业分工与合作。
记者从商务部近日举办的RCEP系列专题培训会上了解到,2021年,我国对RCEP成员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为870.4亿美元,占我国纺织业对全球出口比重为28%;进口额117.2亿美元,约占我国从全球进口额比重的42%。东盟是我国化学纤维、纺织纱线、纺织织物的最大出口市场,其中越南占比最大。2021年,我国向东盟出口纺织纱线26.1亿美元,同比增长31.7%,出口纺织织物223.2亿美元,同比增长27.6%。2021年,我国自东盟进口服装36.3亿美元,同比增长15.8%。其中,自越南、印尼和泰国进口服装同比增长均达到20%左右。RCEP协定使我国纺织业与东亚、东南亚地区纺织产业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区域内投资、资源、技术的流动进一步加快。
举例来说,在生产力跨国布局方面,全球最大的针织制造商之一申洲国际集团形成了国际化发展格局体系,总部设在宁波,沿“一带一路”形成了完整的垂直一体化产业基地,在安徽安庆、浙江衢州、柬埔寨金边和越南设有面料或制衣工厂,在上海、香港、日本大阪均设有销售办事处或代表处。近两年,集团持续东南亚的产能建设,目前,越南和柬埔寨的成衣产能占集团的近四成。
再例如,全球领先的高附加值包芯纺织产品生产企业天虹集团,在中国及海外(主要为越南)分别拥有251万纱锭及159万纱锭,集团以上海为销售总部,出口销售网络遍及越南、北美、欧洲、巴西、土耳其、孟加拉国、日本及韩国。RCEP降低贸易和投资壁垒,打造统一的大市场,有利于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在区域内进行资源最优配置,更好地实现国际化布局。
用足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
RCEP成员国不仅囊括中国、东盟、日本以及韩国等全球重要的纺织服装生产基地,同时还涵盖全球多个重要的纺织品服装消费市场,为我国充分利用规则、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合作,建设区域内高效协同、互利共赢的纺织服装全产业链增添了助力。
对于企业而言,原产地累积规则是RCEP最大亮点,也最有利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中小企业。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一级巡视员陈宁表示,企业要充分认识原产地累积规则的商业价值,深入研究原产地累积规则,积极扩大中间产品生产规模,吸引更多有竞争力的投资者开展合作,将企业生产和服务推向价值链的高端。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国际贸易办公室副主任刘耀中认为,RCEP采用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不仅有利于我国扩大纱线、面料等纺织中间品向东盟等RCEP成员出口,强化我国对纺织服装产业链供应链的影响力,而且也有助于我国纺织企业主动整合区域优质资源,建立有效联动的产能合作体系,更好地推动形成以我国为核心的全球纺织服装产业制造基地和消费中心。
近年来,我国纺织业对外投资步伐加快,特别是骨干企业主动进行国际布局的意识不断增强。RCEP成员国中,越南、新加坡、柬埔寨、缅甸、马来西亚、印尼、日本等都是我国纺织行业对外投资的目的地。RCEP进一步放宽成员国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条件,推动各国海关程序和技术标准的融合统一,将促进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使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得到更快发展。
陈宁表示,企业需要强化培养掌握原产地规则的专业人员,熟悉证书申领、自主声明、经核准出口商认证等各项业务。
刘耀中认为,纺企加强学习研究,用足用好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十分必要。他建议,对RCEP关税减让表中的产品,应积极申领签发原产地证书,及时享受关税优惠和通关便利。纺企还应掌握熟悉原产地证书的流程和手续,申领使用电子原产地证书,方便出口货物原产地相关电子数据跨境交换及信息共享。特别是中小纺织企业要充分利用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更好地融入区域供应链产业链,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
加大技术研发和标准建设
RCEP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推进国际标准合作和转化,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商务部研究院亚洲研究所副所长袁波认为,RCEP会产生综合效应,特别是在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和透明度等领域引入更高标准的规则,能够引入更加充分的竞争,从而促进各国加快改革,并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减少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对于在区域内进行投资的企业而言,也能拥有一个更优的制度性合作的环境,从而促进彼此的贸易投资合作的高质量发展。
刘耀中提出,纺织服装企业应加大技术研发和投入,补齐短板,突破瓶颈,利用部分产品逐步降税的时间窗口,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技术水平。例如,日本在部分高性能纤维材料领域具有垄断性技术优势,我国存在自主技术短板,要积极防范和化解日本化纤及纺织机械产品的降税冲击。RCEP生效后,特种纤维、部分产业用纺织品以及无梭喷气织机、平型纬编机等纺机产品进口关税将降为零。这对我国纺机行业抓紧技术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也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他还建议,相关龙头企业需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共同努力,推动新型纺织纤维材料、功能型纺织品、智能纺织品、高技术产业用纺织品以及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制定,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他说,纺织服装行业企业应加强与RCEP成员国,尤其是东盟地区纺织企业在产业领域的合作。要充分开展行业交流,利用企业间贸易往来、投资合作等多种机会,加强与东盟纺织行业沟通,鼓励和引导东盟纺织企业认同及使用我国纺织行业标准体系,提升我国纺织业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引领作用。
《中国纺织报》记者从此次培训获知,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通过对接国际标准,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增加国家标准有效供给,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适用的国际标准的采标力度,提升转化率。通过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和对接力度,推动标准协调和合格评定结果互认合作。通过这些具体工作的开展,帮助企业更好地对接和开拓国际市场。
文| 本报记者 王育楠 席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