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委副书记张科拟任地级市市长
来源:南方网
省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粤组公字〔2019〕116号
经省委研究,东莞市委副书记张科同志拟任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予公示。
张科,1968年2月生(51岁),重庆人。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入党,学历在职研究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曾任省审计厅经贸审计处副处长,2001年3月后任省委台办副主任,东莞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6年12月任现职。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
受理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
邮政编码:510082
联系电话:020─87185124,传真电话:020─8718510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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