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名作被私人收藏之后 锁入金库令人惋惜
美国艺术史学家和小说家诺亚·查尼是《艺术盗贼》《失落艺术博物馆》等书的作者,也是反艺术犯罪研究协会的创始人,反艺术犯罪研究协会是世界上首个针对艺术犯罪的咨询机构。诺亚·查尼表示,世界艺术史上有很多因私人收藏导致艺术名作损毁、丢失的事件。
消失的画作
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诺亚·查尼与读者分享了几个故事。
1990年5月15日,日本商人齐藤良平在纽约佳士得以8250万美元买下梵高的名作《加歇医生画像(1890年)》。此画享誉世界,至今仍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昂贵的画作之一。
齐藤良平曾宣布,希望死后能与这幅画作一同火化。尽管有人出面解释,这只是齐藤良平表达自己对这幅画作挚爱之情的方式,但这一言论仍然引发艺术界的担忧。
齐藤良平后来也曾表示,考虑在遗嘱中将这幅画作赠送给某家博物馆收藏。然而,自齐藤良平1996年去世后,就再也没有人看到过这幅画作。
2007年,有媒体报道齐藤良平将它出售给了奥地利收藏家沃尔夫冈·弗勒特尔,后者随后又将这幅画出售,至今下落不明。如今,法国奥赛博物馆展出的《加歇医生画像》据称是梵高当年为加歇医生画的第二幅画像,原是准备送给加歇医生作为礼物的,然而其真实性却屡遭外界质疑,有检查发现这幅画像包含了底图,而梵高向来习惯在画布上直接用颜料作画。
在买下《加歇医生画像》两天后,齐藤良平又以7180万美元买下了一幅雷诺阿的画作。这幅画在齐藤良平的公司向银行贷款时被抵押,后来在公司遇到财务困难时被银行出售。业界普遍认为这幅画现在被瑞士一位私人收藏家收藏,但自1990年后没有人再见到过这幅画。
将艺术收藏和投资变成“公共基金”
今年11月中旬,佳士得、苏富比(微博)和富艺斯等举办的13场拍卖会在纽约先后举行,艺术品销售总额高达20.4亿美元。“试想一下,这些作品在拍卖成功后都会消失在私人藏家手中,虽然从理论上讲,这些艺术品仍然‘存在’,但对于大众而言,我们已经‘失去’了它们。或许用‘存在却无法接近’来形容这些艺术品的状态更为贴切。”诺亚·查尼说。
今年,总部设在新加坡的区块链艺术投资平台Maecenas首次成功将知名艺术家安迪·沃霍尔作品《14把小电椅》的部分所有权拍卖。“这使得私人收藏变得更加复杂。”诺亚·查尼说。
据了解,Maecenas将艺术收藏和投资变成“公共基金”,平台与专家合作购买艺术品,利用区块链技术给艺术品建立防篡改的数字证书,买卖双方可以在Maecenas平台就数字证书的所有权进行交易,艺术品可以像流通金融产品一样实时交易。这样一来,昂贵且流通性差的艺术品就被转化为单价更低、更便于交易的单位金融产品,这一点与可通过公开交易频繁买卖的公司股票极为相似。
Maecenas拉近了大众与艺术品市场的距离,让投资者获得艺术珍品部分所有权的同时,也让艺术品拥有者、收藏者及美术馆降低融资成本,他们仅需把藏品少于49%的所有权登记在册、无需失去艺术品的所有权就可获得资金。
在将资本市场高效、流通的特点带入艺术品市场的同时,Maecenas也无形提升了艺术品本身的稳定性。在这一全新的艺术品交易方式下,艺术品的安全似乎可以得到保证。值得一提的是,Maecenas只关注杰出作品和成功艺术家,在其平台上展示的艺术品价值都需超过100万美元,可谓艺术珍品。份额化交易后能否让专家在合理的情况下接触到这些艺术品,能否让更广泛的观众欣赏到它们,仍然有待观察,毕竟,属于世界的艺术珍品如果被锁入金库,实在是件令人惋惜的事情。
道德约束外更需法律保护
在18世纪以前,艺术品一旦从艺术家手中出售,转移到收藏人手中,便会消失在大众视野。收藏家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艺术品,大多数艺术品都被悬挂在收藏者家中,除了密友和访客,基本不会有人有机会看到或接触到这些艺术品。直到19世纪,这些私人藏家才开始向美术馆、博物馆出借藏品,并向公众展示。
事实上,除了来自外界的道德压力,要求藏家善待艺术品并让那些拥有合理理由的学者接触艺术品外,并没有实质性的法律要求藏家不破坏艺术品。诺亚·查尼认为,应该立法防范私人收藏家对艺术品的破坏,尤其是对那些属于“世界珍宝”级的艺术品。针对艺术品,国际社会也应该制定一个类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单,要求收藏这些艺术珍品的个人能够在特定情况下将艺术品短时期提供给相关部门,并要求他们维持艺术品的原貌。
荷兰艺术法律专家埃德加尔·提胡思指出,19世纪90年代,法国就出台了一项法律,赋予艺术家抗议其作品被损毁或扭曲的权利;在荷兰,目前艺术品的私人收藏者也对艺术品有给予保护的义务;1990年,美国开始实施《视觉艺术权力法》,根据这一法案,即使收藏人对一幅画作拥有法律上的所有权,画作的作者仍然可以因损毁作品等原因起诉收藏人。然而,类似的法律因国而异,而且鲜有真正被执行的案例。(本报记者 宋佳烜 编译)
本文来源:中国文化报
华夏文·史·艺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本平台中注明“来源:华夏文·史·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华夏文·史·艺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华夏文·史·艺”。
二、本平台中注明文章文字、图片和音视频,均来源于网络,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单位所有。
如因作品内容、侵权和其它问题请尽快联系小编,请在见图文后30日内进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