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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建万套公共住房打造人才高地 预计于2021年投入使用

原标题: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主任黄伟平:全面履职元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建万套公共住房打造人才高地

深圳商报2019年10月31日讯 住有宜居,人才心安。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大力建设公共住房,建立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打造先行示范区“民生幸福标杆”的有力举措。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第“10+1”区,按照市委书记王伟中、市长陈如桂指示,在全面履职元年,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战略机遇,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目前已开工建设人才保障性住房10455套,预计2021年将陆续投入使用,将基本满足辖区人才保障住房需求。

规划引领掀起建设高潮

深汕合作区通过规划引领保障公共住房建设落地,2022年全区计划建设公共住房7万套;2025年计划建设住房14.97万套;2035年计划建设住房40.68万套。

深汕合作区公共住房采用装配式建筑、BIM等技术进行高质量、高标准建设。2019年,全区共有4个公共住房项目实现动工建设,包括深耕村、深颐村、深乐村和海逸村,累计总占地面积约22.85公顷,总建筑面积为115.67万平方米,总套数累计达10455套,预计2021年陆续投入使用。

创新机制探索深汕特色

深汕合作区作为深圳的“飞地”,房地产政策应有别于深圳,必须实行差异化,将借鉴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的计划,进行有益探索,初步形成深汕特色。

目前,深汕合作区住房供应总量中,市场商品住房占比40%,公共住房占比60%(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各占20%)。到2022年,预计全区供应公共住房用地将攀升至11宗,供应面积约140公顷。未来,深汕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约为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金的30%;人才住房的租售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60%;安居型商品房的租售价格约为市场价格的50%。

分类供应保障民生需求

深汕合作区公共住房建设以民生优先为原则,优先保障鹅埠片区和鲘门高铁片区,项目选址分布在深汕合作区最优的区位,配有社区老年人日照中心、小孩托管中心、健康服务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与周边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建设、交付。

同时,深汕合作区将采用“BOT”模式,委托区属国企拟在10个月内建成4个租赁住房项目,用地面积约24公顷,预计到2020年上半年,全区供应租赁住房将达7000套,将极大满足全区广大人才对租赁住房的迫切需求。

深汕合作区将全力打好公共住房建设攻坚战,奋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深圳自主创新拓展区、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深汕力量。(记者 李秀瑜)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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