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狗儿安乐死引非议 非盈利组织诉夫妇索赔
(新加坡30日讯)被指因担心狗狗咬伤新生儿,又找不到人领养,狗主夫妇让狗安乐死的做法掀争议,非盈利动物福利组织日前入禀法庭,指他们违反领养协议,要求赔偿。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非盈利动物福利组织Exclusively Mongrels Limited(以下简称EML)董事颜程伟医生于本月6月在面子书上发布贴文 ,指一对夫妇领养了一只小狗,却在没有联系EML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将健康的它进行安乐死。
狗主夫妇给出的理由是小狗日前咬了一名小女孩以及狗主人,担心对刚出生的宝宝有危险,为小狗寻找新家也不成功。
Loki于2017年被夫妇领养回家,夫妇被指在没有联系动物福利组织对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将健康的它进行安乐死。(面子书照)
EML前日再度发文,表示在本月18日向小狗Loki的主人提出诉讼,要求对名誉损失进行赔偿,以及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
根据索赔状,2017年12月14日,诉方和辩方签署了领养协议,根据领养协议,辩方已承诺会负起全责照顾小狗Loki,并同意不会将它抛弃或安乐死。
此外,辩方也曾同意如果无法提供照顾时,需要联系诉方,诉方可以协助另寻领养者。EML指出,狗主人并没有联系他们以助Loki寻找新家,直接将它带到宠物医院进行安乐死。EML是通过第三方得知Loki的死讯。
索赔状提到,辩方对遵守领养协议的态度轻率,违反领养协议,剥夺了一条生命,应给予惩罚性赔偿,对辩方和其他领养者予以吓阻和警告。领养或照顾宠物是一项终身责任,不应掉以轻心或轻易推卸。
EML指出,其为一非盈利动物福利组织,为获救的狗提供安全可靠的领养家庭,而狗主人的行为损害了他们的名誉。
记者联系到EML的代表律师,他受访表示,已在本周三(27日)傍晚向狗主人发出传讯令状和索赔状。
狗主人需要在收到传讯令状和索赔状之后的22天内提呈答辩书。他透露,暂时还未收到狗主人的回应,对方也没有联系。
为筹备7500元(2万2500令吉)的律师费,EML于上周二(19日)在面簿发布众筹活动,短短两个小时内就筹到数额,而负责帮EML打官司的律师团队决定将全额捐回EML,让更多的动物受到帮助。
EML董事梁锦翔表示非常感谢Eugene Thuraisingam LLP律师团队的善举。他透露,这些资金将用于EML负责照顾的流浪狗。
主人后有最终决定权兽医唐汶耀表示,主人向兽医咨询后有最终决定权。
他指出,通常兽医会和主人讨论选择方案,例如对宠物进行培训、重新安置、服药,或专门饮食来提升宠物的稳定性,如果宠物危害人类以及其他动物的健康和安全,并且不能接受合理的训练或找到新的寄宿家庭,那么可以进行安乐死。
兽医也会对宠物进行评估和测试,看主人的说法是否成立。
同时,宠物的健康问题也会在考量之内,如果兽医不同意,也可拒绝进行手术。
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网站指出,每月会收留多达200只遗弃宠物,他们会对宠物进行评估,看哪些适合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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