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 星期六

幕后金主正被调查!香港“民阵”陷入分崩离析,多个团体宣布退出

正所谓“树倒猢狲散”。外媒日前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香港特区政府正调查“民阵”是否违反香港国安法,包括是否接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资助,若属实或会在短时间内取缔。消息一出,连日来多个反对派团体宣布退出“民阵”。

成员纷纷“跳船”

据香港《东方日报》14日报道,“民协”13日晚发表声明称,基于现在的政治气氛及形势,不再参与“民阵”工作。此前“街坊工友服务处”、公民党、“新民主同盟”和“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等组织,都公开表明不再参与“民阵”的会议及工作。公民党副主席赖仁彪称,公民党目前遭受重创,不少党员身陷牢狱,“公民党需要面对现实及风险,有责任保护党员”。他称,“民阵”多年来举办全港性游行,公民党都积极参与,不过目前因应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及疫情关系,已看不到“民阵”有空间举办相关活动,许多示威游行都会被定性为非法活动,有违“民阵”举办合法游行的宗旨。14日,“教协”宣布,考虑到最近的政治形势,决定终止参与“民阵”的工作及会议,实时生效。民主党也正讨论是否退出或不再参与“民阵”活动,估计15日会有决定。

“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承认有六七个团体退出。不过据《星岛日报》14日报道,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阵”秘书处人士称,除了已解散的“民主动力”、打算撤出香港的“华人民主书院”以及公开表明退出的公民党等组织外,另有15家机构及组织实际上已退出“民阵”,包括“基督徒学生运动”“香港民主发展网络”和中文大学学生会等,“若消息属实,民阵43个成员组织中,将会有21个组织退出”。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分析称,“揽炒(同归于尽)派”头目意识到“民阵”过去的行为很可能涉及违法,因此纷纷“跳船”,而基于“爱国者治港”原则,特区政府理应主动跟进事件。

香港发生暴乱的祸根之一

“民阵”全称“民间人权阵线”,成立于2002年9月,号称是“一个关注政治及民主议题的联合平台”,其实就是“揽炒大台”,几乎所有反对派成员都参与其中,高峰时有60多个组织加入。

“民阵”成立初衷是针对《基本法》23条的立法工作。2002年9月,香港保安局发表《实施基本法第23条咨询文件》,2003年“非典”疫情稍缓,“民阵”就发起“七一游行”,反对23条立法,使特区政府在7月宣布无限期押后提交草案二读。此后“民阵”每年都会鼓动“七一游行”,目标直指“一国两制”和特区政府施政,其中2004年到2007年,“民阵”连续煽动市民争取所谓“双普选”,反对派开始以实现“双普选”作为“抗中”的终极目标。2012年,“民阵”前召集人杨政贤伙同当时的中文大学学生会副会长颜武周以及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人发动“反国民教育”,煽动学界参与罢课,迫使特区政府最终撤回建立德育及国民教育科的决定。这对香港社会来说后患无穷,一些学生正是因为不了解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历史,才最终走上非法“占中”和煽动暴力的道路。

2014年“民阵”发起的“七一游行”结束后,当晚其成员“学联”和“学民思潮”又发起在中环的静坐活动“预演占中”,这也成为长达79天的非法“占中”的开端。此后,“民阵”更是在所谓“暴力抗争”的路上越走越远。2019年6月9日,香港因“反修例”爆发的第一场大规模游行就是由“民阵”发起的,随后游行演变成骚乱,有暴徒冲击立法会大楼,与警方发生冲突。在整个“修例风波”中,“民阵”一直是“揽炒”黑暴的乱港平台,几乎每次发起游行集会,都为黑衣暴徒、“港独”分子搭桥铺路,最终演变成大规模暴乱。

香港国安法去年实施后,“民阵”仍公然“叫板”,在去年7月1日和10月1日企图发起游行集会,但在国安法震慑下,最终无法兴风作浪。不过今年元旦“民阵”煽动的游行,再次出现黑衣暴徒四处破坏、堵路、纵火的情况。该组织不少头目也因企图瘫痪特区政府管治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区诺轩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出任“民阵”召集人,岑子杰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以及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间担任召集人。去年10月接替岑子杰出任召集人的陈皓桓曾在“民阵”发起游行遭警方反对后,多次以“个人身份”承接非法集会,涉及4宗案件、14宗罪。有港媒直言,事实一再证明,“民阵”根本不是让香港市民表达意见的平台,而是催生暴力的邪恶政治组织,对香港暴乱不止难辞其咎,其制造一次次暴力冲突,已成为香港法治被毁、社会动荡的祸根之一。

一直属于非法组织

值得关注的是,“民阵”从成立开始就是非法组织。新加坡《联合早报》日前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民阵”一直没有向特区政府注册,很可能违反《社团条例》。还有媒体翻查资料发现,“民阵”不仅没有注册,也不在香港警务处“已获注册或豁免注册的社团或分支机构名单”内。《社团条例》规定,任何本地社团或其分支机构均须在成立后一个月内,以指明表格向社团事务主任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民阵”若罪成,负责人最高可被监禁3个月。此前在2018年7月,特区政府就引用《社团条例》第八条发出命令,禁止鼓吹“港独”的“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

《联合早报》同时披露称,NED曾资助“民阵”举办游行,被香港有关方面调查;一旦属实,“民阵”将因违反香港国安法而被取缔。在国际上被称为“第二中情局”的NED是由美国政府出资,于1983年在华盛顿成立的所谓“非政府组织”。“民阵”声称,成立至今从未收取任何外国政府或机构资助,在资金运作上“一直只依靠游行集会期间的市民捐款”。但事实上NED及其辖下机构“国际事务民主协会”(NDI)一直与“民阵”关系密切,美国研究机构“朗保罗和平与繁荣研究所”发表的一份文件披露,在香港“修例风波”中,NED向大部分参与此事件的团体提供资金支持,不仅曾向NDI拨款20万美元,同时单独向 “香港人权监察”直接拨款9万美元,用于资助它们的组织活动。保守估算,“香港人权监察”自1995年至2013年从NED手中至少领取190万美元活动资金。NED还以相同方式与公民党、工党和民主党等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其中许多机构都是“民阵”主要成员。

“台独”势力是“民阵”另一大幕后金主。在“反修例”游行过程中,岑子杰曾高调感谢“台独”声援,致谢名单包括3个“台独”团体,即“在台香港学生及毕业生逃犯条例关注组”“台湾公民阵线”以及“台湾青年民主协会”。“台独”势力“基进党”还为岑子杰出资制作宣“独”短片,并在海外视频网站和社交平台上传播,攻击“一国两制”。此外,勾结乱港头目黎智英是“民阵”获取金援的另一大渠道。

香港舆论呼吁取缔

香港国安法第29条列明,“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其他形式的支持下,通过各种非法方式引发香港特区居民对中央政府或者特区政府的憎恨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即属触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有分析称,假如“民阵”收受来历不明的捐款,执法部门可提示或通知有关银行将其账户冻结。由此可以看出,公民党等团体纷纷“跳船”,除了因为“民阵”一直没有注册外,更是担心执法部门调查“民阵”资金来源时会受到连累。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称,“民阵”发起的游行最终大多演变成打砸烧的暴乱,令人质疑背后有外国势力介入;现在多个“揽炒派”政党与“民阵”彻底割席,更反映事件不寻常,在保障国家安全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从速调查。新民党副主席、大律师容海恩表示,本次事件正反映香港国安法成功瓦解乱港势力。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揽炒派”意识到继续留在“民阵”没有好结果以及“民阵”过往的行为可能违法,才纷纷退出,但这更令人质疑他们涉嫌勾结外国危害国家安全,甚至获得“反中乱港”势力资助,保安局和警方国安处应进一步调查。有港媒13日称,俄罗斯媒体2019年7月曾披露“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香港职工盟”和“香港记者协会”等都曾跟NED合作并获取资金,上述组织均是“民阵”成员。特区政府正展开调查,倘若证实“民阵”曾获外国资助,该组织应该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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