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律系统中的科技应用:技术促进公平
随着人工智能(AI)及其他基于数据的技术的不断发展,技术进步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法律行业也不例外。越来越多国家的法律从业人员意识到科技在法律行业中的前景,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在进行着一场法律科技革命。其中,新加坡长期以来就有着各种在法律科技领域的大量活动,其法律界目前共识是新加坡将揭开法律科技革命的下一阶段,即巩固阶段。总体而言,人工智能技术在新加坡法律系统内的应用已颇有成效,是一个值得观察和研究的案例。
新加坡旧高等法院,目前已改造成新加坡美术馆,图片来源于网络
虽然与其他法律辖区(例如美国或者英国)相比,新加坡法律界采用法律科技的步伐相对较慢。但是,自1990 年代初期建立本土法律制度以来,新加坡政府一直积极促进法律科技在法律实践的应用,并且带来了联动效应,鼓励了当地律师事务所不断积极应用法律科技。例如,当地律师事务所出于工作需要,不得不开发某种形式的文档管理系统,以使其能够与新加坡法院的电子归档系统等对接。
根据法律研究机构LawTech.Asia于2018年发布的题为“新加坡法律科技”的报告文章,新加坡政府的公共部门(特别是法院和新加坡法律学会)的三项科技举措可被视为是新加坡法律行业采用科技的标志。
第一,LawNet。1990年LawNet的采用预示了法律研究向在线领域的过渡。LawNet被视为“各种信息存储库的一站式中心”。它包含有关判例法、新加坡立法、新加坡国会辩论、刑事判决信息、公司和企业注册、知识产权和产权转让的数据库。LawNet允许随时随地从任何地方访问此类信息,从而为法律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效率。
第二是科技法院。1995年,新加坡法院开始启动科技法院(Technology Courts)的建设。这些专门法庭不仅装有各种各样计算机系统和最新的视听设备,还安装了一个计算机网络,该网络可以连结法庭中的各种计算机,例如,允许多台计算机同时显示同一文档。科技法院还允许律师使用多媒体工具陈述案件,并配备了基于计算机的转录工具,可以对证词进行数字记录。这些科技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方法来呈现涉及大量难以管理和呈现的文件的复杂案件”。
第三是电子归档系统。1997年,随着电子归档系统(Electronic Filing System,EFS)的逐步采用,新加坡法院开始采用在线争议解决(ODR)。到2000年,EFS 系统已应用于新加坡和所有当地律师事务所的所有民事诉讼程序。作为全电子民事登记系统的 EFS是世界上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的无纸化法院文件系统,它使律师能够完全在线上立案和提交法院文件,无需在法庭上出示纸质文件。2013 年EFS 升级到了 eLitigation 系统,变得更快、更安全和更简化。
上述三项科技在新加坡法律系统内的应用并不是颠覆性的,但确实缓慢而长久地奠定了新加坡法律系统应用法律科技的基础。
近几年来,人工智能(AI)及其他基于数据的技术进步显而易见,业已成为推动法律行业运营环境发生变化的关键驱动力。新加坡的司法机构也逐渐意识到这种变化的趋势,有在积极采取措施来保持新加坡作为一个进步、适应性强和前瞻性司法机构的地位。
目前,作为世界上收入不平等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新加坡法律系统面临的一个巨大的问题是,低收入群体通常无法负担高额的律师费用,诉诸司法的机会少,这不仅影响公众对新加坡法律系统的信心,也会对新加坡宪法所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的信念产生怀疑,进而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新加坡法律系统这些年一直在通过利用法律科技来改变行业生态,进而增加低收入者诉诸司法的机会,减少压力。新加坡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促进司法公平:一是缩小资源缺口。新加坡一直在朝着法院数字化和自动化迈出稳步步伐,以提高诉讼人获得法院系统使用权的能力。例如,小额索赔法庭在线案件备案和管理系统(“ SCT ”)于2017年7月启动,以便利州法院的案件备案系统。另一个例子是新加坡法院与A* STAR的Infocomm研究机构合作创建了智能法院转录系统(“ iCTS ”)。利用经过语言模型和特定领域术语(例如法律术语)训练的神经网络,iCTS可以通过实时记录法庭听证会来提高法院效率,从而使法官和当事方可以审查法院的口头证词,立即上法庭,无需雇用抄写员。
二是缩小信息鸿沟。各州法院还一直在使用技术来便利获取法律信息,并将当面诉讼人与法律帮助来源联系起来。一个相关的举措是“民事在线工具包”,这是一种在线资源移动应用程序,可提供有关民事法院程序和程序的信息。人们可以使用“民事在线工具包”来一站式访问所需的所有信息,信息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呈现,并提供有关诉讼人在每次民事诉讼中的期望以及他们需要填写的相关申请表的信息。
虽然,目前所采用的法律科技并不足以解决现有的问题,但是新加坡州法院以及更广泛的新加坡司法机构一直大力倡导使用技术促进司法公正。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州法院将搬迁到新的建筑物(“州法院大楼”),这为直接在州法院内部引入有关法律科技的计划提供了机会。法院将建立Clicks @ State Courts。Clicks 位于州法院大楼 21 楼,将提供租赁的工作空间并建造一个生态系统,以促进合作法、创新共创并促进知识共享。除律师之外,科技公司、法学院的学生、利益相关者、学者、社会工作者还将有空间一起协作。此外,该空间将为这些公司提供共享资源,从而帮助他们采用科技,因为它们将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低效。最终,目标是将这些生产力的提高转化为更好的服务,并增加普通百姓诉诸司法的机会。
参考资料:
1.LawTech.Asia《Legal Tech-ing Our Way to Justice》
2.LawTech.Asia《Legal Technology in Singap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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