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猫者范源庆被12名动保人士起诉百万人支持出台《反虐待动物法》
来源:温如军 中国慈善家杂志
不管是立法环境还是时机,都已成熟。
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专门的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却没有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图为4月11日,北京街头,两位市民用婴儿车推着宠物犬。张旭 摄
4月30日上午,12位资深动物保护人士向虐猫事件当事人范源庆提起民事诉讼,已向其所在地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这起虐猫事件让“反虐待动物立法”再次成为热议话题。4月27日,全国各地志愿者一起发起了联署签名呼吁立法的活动,短短4天时间里,获得逾104万人联名支持。
追责无法可依
多年来,虐待动物事件层出不穷。近日,一只狗被电击的视频再度挑战观者的神经。视频中,一只小泰迪狗被勒着脖子绑在柱子上,嘴上套着鸭嘴套,前腿被绳索死死勒着。这只狗被其主人电击,听到主人的口哨之后,它浑身发抖,低声哀号。
有网友指出,电击泰迪狗的肇事者是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实习医生陈某龙。去年,他曾因为用开水烫狗后被网友群起攻之,之后只是道歉了事。
最近,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范源庆拍摄虐猫视频在网上公开售卖的行为,更是突破了许多人的心理极限。
4月30日上午,12位资深动保人士指出,范源庆虐猫并发布、售卖虐猫视频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让他们分别出现焦虑、抑郁、血压升高等身体状况。他们以“侵犯健康权”为由,分别向其所在城市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但是,针对虐待动物的行为,中国并没有相关法律可依。长期关注动物保护的律师曾祥斌告诉《中国慈善家》,针对虐待动物的追责无法可依,这让虐待非野生动物的成本几乎为零。于是,一些人或是为了吸引眼球,或是为了逐利,做出一些极端行为而不用负任何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专门的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却没有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动物保护法制系统性不强,制度建设不周全,难以对所有的动物予以应有的保护。
例如《医学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规定:“从事实验动物的工作人员对实验动物必须爱护,不得戏弄或虐待。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改进或行政处分。”但这只是针对实验动物,而对一般动物没有任何禁止性条例予以制约。
事实上,早在2010年,我国首部《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就已经提交相关部门,这部建议稿坚持了动物福利的最低限度,但后来不了了之。
“由于我国缺乏非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导致社会中出现的严重伤害动物的行为无法在法律上得到有效制止。”上述建议稿的起草人之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原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守秋告诉《中国慈善家》。
而在国际上,动物保护法律已经成为体系。早在1822年,英国的《马丁法》开创了立法保护动物的先河。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
例如,英国先后有《动物保护法》和《动物福利法》,德国、挪威有《动物福利法》,葡萄牙、菲律宾、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有《动物保护法》,香港有《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日本先后有《动物保护管理相关法》和《动物爱护法》,新加坡有《畜鸟法》等。虽然美国没有联邦一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但有《二十八小时法》《人道屠宰法》《动物福利法》等三部重要法律,对动物运输、屠宰和实验等重要环节进行了系统规定,共同发挥了防止虐待动物一般法的作用。
4月27日,全国各地关注“反虐待动物立法”的志愿者们发起了联署签名呼吁立法的活动。图为2017年2月,河南许昌灞陵桥庙会一名耍猴艺人的表演引发围观。中新社发 王科 摄
立法获百万人支持
4月27日,全国各地关注“反虐待动物立法”的志愿者,一起发起了联署签名呼吁立法的活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的彩色地球事业部、濒危物种专项基金,也参与到相关倡议中。
“现在急需100万人联名支持立法,作为人大代表提案的民意数据支撑。”中国绿发会在官方微博中说。联名推动《反虐待动物法》活动获得网友极大关注。
中国绿发会秘书长周晋峰对《中国慈善家》表示,善待动物是生态文明的一部分,也是人类生态安全和健康的一部分。目前,新冠疫情让人更加清醒地认知了人与动物的关系,加上虐待动物事件频发,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一些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也积极倡导和参与推动《反虐待动物法》的相关立法工作。
“动物的非人性对待是动物病毒溢出的一个根源,中国绿发会生物与科学伦理工作委员会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后,一直在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和公众认知。”周晋峰说。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列入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野保法正在修订过程中,如果能够吸纳关于动物反虐或动物福利方面的内容,纳入野保法,也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周晋峰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就此问题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从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角度,从社会公德的角度,每个动物饲养者都有爱护自己饲养动物的义务,有这方面的责任,任何遗弃、虐待动物的行为都应当为社会所不齿,都应当被视为是丧失公德的行为,这一点已经形成共识。
“从全国人大禁食野生动物到近日农业部的禁食伴侣性动物,引爆网友讨论,目前民意讨论转变为立法倡导,可以很好地促进相关立法工作。”曾常斌说。
截至4月30日下午,反虐待动物立法联署签名活动已获约105万人的支持。
专家称立法条件已成熟
《中国慈善家》注意到,有关“反虐待动物立法”最近的官方回应出现在2019年9月25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74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回应了人大代表夏吾卓玛“关于动物权益,制定《禁止虐待动物法》的建议”。
《答复》表示,对社会公众普遍反对的残忍虐杀动物等行为,由于缺乏相关立法规定而难以实施有效打击,确有必要完善立法。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称,下一步,该部将积极会同国家林草局,认真研究夏吾卓玛代表所提的通过立法反对虐待动物、逐步推动立足于我国现有国情的反虐待动物法等建议,不断通过完善动物保护法律制度和技术规定、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提高全行业规范化水平。
目前,我国多个地方出台的养犬管理规定中,也明确禁止遗弃虐待宠物。例如,《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山西省吕梁市公安局和城市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切实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的通告》也规定,不得虐待犬只,不得遗弃犬只;湖南省岳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就疫情期间的犬只管理发布了通告,明确指出“严禁虐待、遗弃所养犬只”。
从2010年《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的出台,如今已经过去10年。“10年前,我们提出专家建议稿时,就已经论证了立法的必要性,目前来讲更加具备了可行性和必要性。”蔡守秋告诉《中国慈善家》,“立法要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民间一些社会公益组织发起建议并寻求民意支持,无疑会促进立法进程。短短几天就有上百万人支持,也说明有一定的民意基础。”蔡守秋认为,不管是立法环境还是时机,都已成熟。
据了解,中国绿发会将根据征集的民意情况,向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同时也会向全国人大发工委上书立法建议函。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图片网
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肖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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