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也是文明线
刘曰建
贵报8月30日社评《敬畏生命 敬畏法律 敬畏斑马线》,解读北京正在施行的“礼让斑马线”,把“礼让斑马线”定位为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敬畏斑马线,很到位;把“礼让”诠释为“‘礼’是文明要求,‘让’是法定义务”,很精辟。
礼让行人在一些国家早已实行,1993年笔者带领近30人的后备干部到新加坡学习考察。有天清晨我在偏僻的街道散步,要过一条很窄的街道,那里没有斑马线,一辆乘坐几十人的大轿车在我左前方突然停住,我站在那里等轿车先过,轿车司机一再摆手让我先过,我又摆手让车先过,僵持了一会还是我跑步先过。当时很不理解:乘坐几十人的轿车怎么给我一个行人让路?后来看到当地媒体有举报不礼让行人的报道,原来在新加坡不礼让行人,后果很严重。
“礼让斑马线”体现对生命的敬畏,彰显文明的进步,需要机动车驾车人和行人“共建共享和谐文明交通”。毋庸讳言,初始可能会有不规范、不适应,假以时日形成习惯,斑马线就会真正成为文明交通的生命线。“礼让斑马线”主要针对机动车驾车人,行人也不能有恃无恐,不管不顾地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在车水马龙时,行人也不应急着过斑马线,过斑马线时也要给机动车驾车人反应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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