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2日 星期五

27日可能影响股价重要财经证券资讯速递

银保监会: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有关事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提升外资银行营商便利度,现就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银行分行可以依法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无需获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应在开展业务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以依法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无需获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应在开展业务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

外资银行开展前款业务,依法应获得其他管理部门许可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前款规定的承销政府债券,包括承销外国政府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债券。

二、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多家分行的,如管理行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该管理行可以履行管理职责,在评估并确保中国境内其他拟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分行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授权其开办人民币业务。

经管理行授权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分行应依照法规规定完成人民币业务筹备工作,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属地派出机构报告后,方可经营人民币业务。

三、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多家分行的,如管理行已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该管理行可以履行管理职责,在评估并确保中国境内其他拟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分行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授权其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经管理行授权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分行应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属地派出机构报告,提供管理行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所需的材料后方可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四、外国银行向中国境内分行拨付的营运资金合并计算。增设分行时,如合并计算的营运资金满足最低限额及监管指标要求,该外国银行可以授权中国境内分行按法规规定向增设分行拨付营运资金。

五、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上述经营管理活动应加强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管理行应加强对该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其他分行的管理。如遇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银保监会: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

银保监会27日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促进我国保险经纪行业发展,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一)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二)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三)再保险经纪业务;(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印发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的通知》有关内容与通知不符的,以通知为准。通知称,请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到当地保监局申请办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财政部调整抗癌药增值税: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4月27日发布通知称,为鼓励抗癌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通知称,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抗癌药品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简易征收政策。

通知所称抗癌药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抗癌制剂及原料药。抗癌药品范围实行动态调整,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明确。

证监会核发2家企业IPO批文 筹资总额不超15亿元

据证监会消息,4月27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以下企业的首发申请,上交所主板: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上述企业筹资总额不超过15亿元。

央行:资管新规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 确保市场稳定

4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经国务院批准,《意见》于2017年11月17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征求意见过程中,金融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各方给予了广泛关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对反馈意见进行反复研究和审慎决策,充分吸收了其中科学合理的意见,结合市场影响评估结果,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以下修改完善。

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方面,《意见》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核心要素,提出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等监管措施,引导商业银行有序压缩非标存量规模。

在产品净值化管理方面,《意见》要求资产管理(以下简称资管)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明确刚性兑付的认定及处罚标准,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金融资产,同时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兼顾市场诉求,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在消除多层嵌套方面,《意见》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要求监管部门对资管业务实行平等准入,促进资管产品获得平等主体地位,从根源上消除多层嵌套的动机。同时,将嵌套层级限制为一层,禁止开展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

在统一杠杆水平方面,《意见》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承受力,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等级设置了不同的负债杠杆,参照行业监管标准,对允许分级的产品设定了不同的分级比例。

在合理设置过渡期方面,经过深入的测算评估,相比征求意见稿,《意见》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给予金融机构充足的调整和转型时间。对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到期的非标等存量资产也作出妥善安排,引导金融机构转回资产负债表内,确保市场稳定。

四部委印发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

据央行网站27日消息,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的基本思路,全面覆盖、统一规制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意见》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从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要求。坚持产品和投资者匹配原则,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化金融机构的勤勉尽责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严格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要求,禁止资金池,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分类统一负债和分级杠杆要求,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加强监管协调,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功能监管。

《意见》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合理设置过渡期,给予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序整改和转型时间,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金融机构应按照《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三部委: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

据央行网站27日消息,为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行为,强化对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监管,促进实业和金融业良性互动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7号,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按照问题导向,补齐监管短板,坚持规范市场秩序与激发市场活力并重。一方面,要求非金融企业依法依规投资金融机构,立足主业,审慎经营,隔离风险,避免盲目扩张和脱实向虚。另一方面,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尊重各类产权,鼓励扎根于为实体经济服务的金融创新,让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都能从真实合规的投资行为中受益,实现经济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股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一般性财务投资,不作过多限制;对于主要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进行严格规范。《指导意见》强化金融机构控股股东的资质要求,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机构控股股东的具体条件,加强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转让和拍卖管理。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加强资本的真实性合规性监管。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规范关联交易,健全风险隔离机制,防止滥用控制权,严禁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加强对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穿透监管,强化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指导意见》充分考虑市场影响,按照“新老划断”原则,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银保监会加快落实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举措

当前中国步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积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在最近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将确保已宣布的重大金融开放举措尽快落地,努力让开放成果及早惠及世界各国企业和人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尽早推动以下各项开放措施落地。

1、推动外资投资便利化,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设置限制;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2、放宽外资设立机构条件,包括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子行和分行,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

3、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全面取消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业务需满足开业1年的等待期要求,允许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单笔人民币定期零售存款的门槛至5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4、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对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实施合并考核,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

为确保上述措施及早落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近期即将推出以下一系列实质性举措:

1、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允许外资银行可以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管理行授权中国境内其他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对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多家分行营运资金采取合并计算。

2、发布《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放开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一致。

3、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该决定将宣布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同时修改多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落实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开放措施。

在持续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银保监会将同步受理对接各项开放措施的准入申请。近期已有来自英国、日本、新加坡的商业银行以及来自法国、德国的保险机构表达了在上海等地新设机构或增持股权的意向,银保监会将根据既定的开放方案做好政策和准入辅导,推动一批项目适时落地。

上述新开放举措旨在进一步完善银行业和保险业投资和经营环境,激发外资参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活力,丰富金融服务和产品体系,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银保监会欢迎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共同构建更加开放、互利共赢的金融市场环境。与此同时,银保监会将立足中国国情,全面借鉴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历史与国际经验,持续完善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上交所:强化重点监控账户监管要求 落实会员客户交易管理责任

据上交所27日消息,今日,上交所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加强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上交所今后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市场全体会员发送被采取“列为重点监控账户”监管措施的账户名单,主要涉及频繁异常交易、严重异常交易以及明显涉嫌操纵等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违法违规账户,并督促会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名单所列账户的交易合规管理。据悉,这是根据证监会统一工作部署,沪深交易所切实履行一线监管法定职责、加快推动交易监管模式向“以监管会员为中心”转型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督促会员积极承担客户交易管理责任、引导会员做好异常交易监管协同的一项基础制度安排。

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完善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制度,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强化异常交易一线监管,突出事中监管重点。二是细化会员客户管理要求,加强不当管理责任追究。三是统一会员管理要求,有效防范监管套利。

此外,对新开户或转指定后账户发生异常交易的账户,特别规定了监管升级措施。新开证券账户或账户重新指定交易后6个月内,因异常交易行为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将约见相关会员合规风控、经纪业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视情况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参加合规交易培训。新开证券账户或账户重新指定交易后6个月内,因异常交易行为被采取2次及以上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将对相关会员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并视情况对相关会员开展现场检查。

考虑到需要为会员预留两个月的技术准备时间,上交所将于2018年7月起向全体会员正式发送重点监控账户名单。下一步,将以《通知》发布为契机,组织落实各项监管要求,积极开展会员交易管理培训,并将会员落实《通知》要求的情况,全面纳入会员现场检查范畴,及时敦促会员切实履行交易管理职责,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深交所加强重点监控账户管理 精准打击异常交易行为

日前,深交所向会员发布了《关于加强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深交所在新形势下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推进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交易行为监管模式、强化交易一线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

重点监控账户一般具有资金或持股优势,往往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对市场交易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深交所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工作机制。自2010年以来,深交所逐步建立了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制度,每季度向会员定向发送托管在其营业部的重点监控账户名单,覆盖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要求会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从监管实践看,现有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制度在精准打击异常交易、抑制投机炒作、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但依然存在重点监控账户透明度不高、账户持有人可能监管套利、会员管理依据不充分、部分规定操作性不足等问题,相关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

本次发布的《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强化了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制度:一是明确重点监控账户的认定情形。结合多年来市场监察工作经验,将发生严重异常交易行为或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证券账户纳入重点监控账户名单,并设置12个月的重点监控期。二是重点监控账户向全体会员发布。每月定期向会员发送名单,覆盖相关账户持有人名下所有证券账户,强化会员对重点监控账户的信息共享,进而消除重点监控账户持有人的监管套利空间。三是加强会员对重点监控账户的管理职责。要求会员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补充协议,同时采取重新核查、重点监控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压实会员责任。四是对会员接受重点监控账户持有人新开账户提出更严格的管理要求。会员对重点监控账户持有人的新开账户申请须开展审慎评估,开立账户须经合规负责人签字确认,开户后须连续6个月提交月度报告。新开账户因异常交易行为被深交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深交所将对相关会员酌情加重惩处。

当前,深交所正在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从主要直接监管投资者交易行为转变为监管投资者和监管会员并重,督促会员承担起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的各项责任。尤其在重点监控账户管理方面,更需要充分发挥会员在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控,切实防范交易风险和维护市场稳定运行。深交所将把会员对重点监控账户的管理情况纳入其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和现场检查内容,强化对会员的监督问责。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发布《通知》加强重点监控账户管理,是深交所适应市场形势与监管理念变化、打击异常交易行为的一记“重拳”。下一步,深交所将持续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提升科技监管能力,增强一线监管威慑力,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长远发展。

第五届中俄博览会7月在俄举行

黑龙江省贸促会副会长李松华今日在商务部发布会上介绍,第五届中俄博览会将于2018年7月9日至12日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国际展览中心2号馆举行,此次博览会由中国商务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俄罗斯联邦工业贸易部共同主办,黑龙江省会展事务局、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共同承办。本届博览会的主题为“新起点、新机遇、新未来”。

据介绍,黑龙江、重庆、辽宁、吉林、内蒙古、山西、湖北、四川和广西等9个省(市、区)确定参展;中国贸促会汽车行业分会、中国中铁、中国中车、中国烟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长安汽车、重庆力帆、大族激光、哈尔滨电器集团、汉能集团等诸多大型企业和行业组织确认参展。还有中交建、中国联通、中国华铭、汉能集团、哈尔滨银行、深圳华南城等十几家企业有意愿参展。

港监会建议优化投资者赔偿制度

香港证监会27日网站消息,香港证监会就投资者赔偿制度的优化建议展开为期两个月的谘询。主要建议包括将就每项违责向每名投资者支付的赔偿上限由150,000元提高至500,000元,并涵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沪股通及深股通。

此外,证监会建议将暂停及恢复投资者赔偿基金征费的触发水平分别由14亿元及10亿元提高至30亿元及20亿元,但这建议不会影响现正暂停的征费。

谘询文件的另一项建议是,赋权证监会在延迟支付赔偿可能会引起或加剧系统性关注的特殊情况下,作出中期赔偿。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自上一次对投资者赔偿制度作出正式检视以来,香港市场已经历重大的改变,因此我们有必要进行这些修订。有关的优化建议将会为投资者及广泛市场带来裨益,并让证监会能更有效地管理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证监会公示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名单(第一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有关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单由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时向证监会备案。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其中云南、西藏尚未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中有21个地区已按规定要求向我会备案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情况。具体名单如下:

27日可能影响股价重要财经证券资讯速递

一季度全国铁路完成货运量9.84亿吨 同比增长7.7%

发改委网站4月27日消息,据有关部门统计,一季度全国铁路累计完成货运量9.84亿吨,同比增长7.7%。3月份全国铁路完成货运量3.4亿吨,同比增长5.6%。

此外,3月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为53.4%,比上月回升3.4个百分点。

证监会:取消上市券商财务年报更正后需全面审计的要求

4月2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近日对《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进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对上述文件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更正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旨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好的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

修订后规则共11条,包括总则,适用范围,具体编报,披露要求和生效时间等。

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不再要求对更正后的年度财报一律进行全面审计,允许进行部分审计和专项鉴证,避免造成对公司成本和审计资源的不必要耗费。二是,适度延长更正后经审计年度财报的披露期限,留出足够时间保证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质量。三是改进和明确部分披露方式和内容,消除实务执行对规则的不同理解。

证监会对五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4月2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证监会近日对五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一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三宗操纵市场案和一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涉及上市公司金亚科技。

交通运输部:一季度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开局良好

人民网消息,4月27日,从交通运输部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一季度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开局良好,运输结构持续优化,投资规模高位运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新动能发展壮大,与宏观经济起步向好的运行态势基本吻合。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巡视员毛健介绍,一季度出行总规模继续增加,便捷高效出行快速增长。一季度完成营业性客运量45.3亿人,同比下降5.4%。高速公路私家车出行量同比增长10.3%,使得出行总规模呈增加态势。营业性客运量分方式看,铁路客运量较快增长,完成客运量7.8亿人,同比增长7.3%。公路客运完成营业性客运量35.4亿人,同比下降8.5%。水路客运出现下降,完成客运量0.6亿人,同比下降2.2%。民航客运保持快速增长,完成客运量1.5亿人,同比增长11.6%。

货运平稳增长,铁路比重有所提高。一季度,完成营业性货运量102.2亿吨,同比增长6.3%。分方式看,铁路货运增速加快,完成货运量9.8亿吨,同比增长7.7%。公路货运较快增长,完成货运量77.4亿吨,同比增长7.4%,其中高速公路货运量同比增长11.9%。水路完成货运量15.0亿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民航完成货运量171万吨,同比增长8.3%。快递完成业务量99.2亿件,同比增长30.7%。

港口生产保持增长,集装箱增速较快。一季度,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30.9亿吨,同比增长0.6%,其中内、外贸吞吐量同比分别下降0.4%和增长2.8%。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715万标箱,同比增长5.5%。北方港口煤炭下水量同比增长11.6%,外贸进港量同比增长20.3%。原油外贸进港量同比增长7.5%。液化气外贸进港量同比增长48.9%。铁矿石外贸进港量同比下降1.3%。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高位运行。一季度,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4701亿元,同比增长6.3%。公路水路完成投资3641亿元,同比增长9.8%,完成全年1.8万亿元投资目标的20.2%,进度较2017年同期加快1.8个百分点。其中,公路完成投资3413亿元,同比增长11.7%,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分别增长16.7%、3.9%和13.5%;水运完成投资183亿元,同比下降12.4%。

毛健表示,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三大攻坚战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一季度通过采取各项措施累计降低物流成本183.05亿元,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整合零散运力超过50万辆,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30%左右,“交通运输+旅游”进一步融合发展。

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揭牌 力争建成国际一流创新平台

工信部网站27日消息,4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出席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启动会并调研。苗圩一行参观了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听取了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发展规划和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并为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揭牌。

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为依托,整合国内多家光电子领域具有研发优势的领军企业、科研机构和投资孵化机构。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主要聚焦新一代网络、数据中心光互联、5G等信息光电子应用领域,在高端材料生长、核心芯片工艺、先进封装集成等方面突破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瓶颈。力争通过3-5年建设,建成国际一流的信息光电子制造业创新平台,打通先进制造技术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首次商业化和规模化生产的创新链条。

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申报工作启动

据工信部网站27日消息,4月26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并启动第一批白名单申报工作。

《管理办法》旨在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行业自律,为政府政策制定、企业配套选择等提供基础依据。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管理工作由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秘书处具体负责,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报,联盟秘书处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企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将定期向社会公布。

工信部:将重点从四方面务实推进区块链相关工作

据工信部网站27日消息,4月26日,区块链与产业互联网融合应用60人论坛在北京启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李颖巡视员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信软司一直密切关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探索等工作。后续,信软司将重点从四个方面继续务实推进相关工作。一是深入研究把握区块链产业发展趋势。二是加强区块链核心技术能力建设。三是支持开展区块链创业创新。四是加快推动区块链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

商务部:一季度中俄双边贸易额增长近30% 全年有望超过1000亿美元

中国商务部欧亚司副司长刘雪松27日在北京称,2018年中俄双边贸易开局良好,全年贸易额有望达到甚至超过1000亿美元。中俄贸易正在快速回升,今年一季度双边贸易额增速接近30%。

刘雪松称,中方今后将与俄罗斯加强发展战略和制度对接,巩固双边贸易增长良好势头,扩大相互投资和战略性大项目合作;充分利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第五届中俄博览会、俄罗斯东方经济论坛等展会平台,为两国地方和企业交流合作牵线搭桥,全面提升中俄经济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外汇局:3月中国外汇市场总计成交14.99万亿元

4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4.9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02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488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2万亿美元)。

税务总局: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享有三重税收优惠

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2018年第二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最近出台的税收政策和征管规定进行解读,并就税收助力脱贫攻坚优惠政策指引、国别投资税收指南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表示,试点政策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投资收益、领取3个环节作了税收优惠规定。一是个人缴费支出环节可税前扣除,直接减轻个人当期税负;二是积累环节投资收益暂不征税,直接增加个人收益;三是个人领取环节,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

外汇局:3月我国货物和服务贸易逆差326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公布2018年3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2018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1771亿元人民币,支出13831亿元人民币,逆差2060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0484亿元人民币,支出10884亿元人民币,逆差401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287亿元人民币,支出2946亿元人民币,逆差165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8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62亿美元,支出2188亿美元,逆差32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658亿美元,支出1722亿美元,逆差63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04亿美元,支出466亿美元,逆差262亿美元。

上期所发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4月27日,上期所网站消息,为有效管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上期所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一)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三)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四)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五)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六)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七)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期所发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

4月27日,上期所网站消息,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上期所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期所对期货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发现交易行为异常的,可以启动异常交易行为处理程序,对会员或者客户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

《办法》指出,期货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一)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多次进行自买自卖的行为(自成交);

(二)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内的客户之间多次进行相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三)日内出现频繁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误导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频繁报撤单);

(四)日内出现多次大额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误导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大额报撤单);

(五)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的;

(六)单个交易日在某一上市品种或者期货合约上的开仓交易数量超过交易所制定的日内开仓交易量的;

(七)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针对异常交易处理办法,《办法》称,客户出现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交易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报告情况;

(二)列入交易所重点关注名单;

(三)向会员通报;

(四)约见谈话;

(五)限期平仓;

(六)限制开仓;

(七)强行平仓;

(八)根据交易所业务规则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财政部: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PPP项目进行分类处置

财政部网站27日消息,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强化示范项目规范管理,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通知》指出,PPP示范项目在引导规范运作、带动区域发展、推动行业破冰、推广经验模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近期核查情况看,部分示范项目存在进展缓慢、执行走样等问题。2014年底,财政部推出PPP示范项目30个。2015年9月,财政部推出第二批PPP示范项目206个。2016年第三批示范项目为共有516个,2018年财政部公布的第四批示范项目为396个。

《通知》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示范项目分类进行处置:

(一)将不再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的包头市立体交通综合枢纽及综合旅游公路等30个项目,调出示范项目名单,并清退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

(二)将尚未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或项目实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北京市丰台区河西第三水厂等54个项目,调出示范项目名单,保留在项目库,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

(三)对于运作模式不规范、采购程序不严谨、签约主体存在瑕疵的89个项目,请有关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抓紧督促整改,于6月底前完成。逾期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调出示范项目名单或清退出项目库。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退库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对于尚未启动采购程序的项目,调整完善后拟再次采用PPP模式实施的,应当充分做好前期论证,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无法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的,应当终止实施或采取其他合规方式继续推进。对于已进入采购程序或已落地实施的项目,应当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合法合规;终止实施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通过友好协商或法律救济途径妥善解决,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调研招商局:要深化改革 强化创新

4月26日上午,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率队调研招商局集团。对于招商局今后的发展,肖亚庆提出,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要率先抓住改革机遇,以扎实成果献礼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招商局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要试出新办法;要为香港繁荣稳定作出新贡献。招商局要加大在香港的投资力度,加强与香港各界的联系,更好地树立央企在港的良好形象。

中核集团成功研制国内首台三代核反应堆一体化堆顶结构

从中核集团获悉,4月25日,华龙一号一体化堆顶结构在中核集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设备制造厂正式通过验收。这是由核动力院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供货的国产三代核电关键设备,也是国内首台自主研发的第三代反应堆一体化堆顶结构,满足国内和国际最先进的核电法规标准,具备完整自主知识产权。

第九届国际基建论坛将于6月7日至8日举办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由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和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共同主办的第九届国际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高峰论坛,将于6月7日至8日在澳门举办。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会长房秋晨在发布会上表示,第九届高峰论坛将以“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为主题,邀请国内外政、商、学界精英与会,研讨如何通过创新驱动、技术变革、模式转变等培育基础设施发展与国际合作的新动能,以促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

一季度中国造船产能利用监测指数降5.8%

27日从工信部获悉,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布,2018年一季度中国造船产能利用监测指数(CCI)为631点,与2017年一季度670点相比,减少39点,同比下降5.8%;与2017年四季度678点相比,减少47点,环比下降6.9%,仍处于偏冷区间。

许勤:支持雄安、服务雄安 为雄安规划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据河北日报报道,4月26日,河北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许勤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全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河北落实落地。省政府领导要带领分管部门主动与雄安新区对接,支持雄安、服务雄安,为雄安规划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全程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对接,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

业绩“见光死”!伊利海信跌停,财报季该如何防雷?

继昨日格力电器跌停后,今日伊利股份和海信电器两大白马再度倒下。如果说格力跌停还只是因为不分红的话,那么伊利股份和海信电器就只能怪业绩了。

27日可能影响股价重要财经证券资讯速递

伊利股份一季报显示,公司2018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亿元,同比增长21.15%,食品加工制造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9%。咋一看,相对于去年年报净利润5.99%和去年一季报11.58%的增速,伊利2018年一季报并不算太差,为何会跌停呢?

各方给出的普遍答案可能是:业绩增速不及市场预期。

先来看看中国平安。平安2017年年报净利润增速达到惊人的42.78%,净利润近900亿,大幅超出市场预期,甚至得到“汗血宝马”的评价。但年报公布后,股价仍摆脱不了高开低走的命运。为什么业绩“超预期”股价还是跌?市场预期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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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2017年市场对于白马股的炒作热度空前高涨,统计显示,中国平安去年涨幅近翻倍,伊利股份去年涨幅也逾八成。股价涨到这个位置,而且在趋势顶部已经出现的情况下,需要怎样的业绩或者未来预期,才能说服已盈利的投资者不要兑现筹码?平安40%的业绩增速能否支撑一年100%的股价涨幅呢?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如果当下业绩是未来难以超越的,对股价来说反而可能意味着灾难。炒作周期股曾有这么一个说法,就是在市盈率高点时买入,在市盈率低点时卖出,也是同样的逻辑。市盈率高点对应业绩低点,也就是说业绩已经差到不能更差;市盈率低点则对应业绩景气的顶点,是卖出时机。

那么在当前财报季该如何防止“踩雷”呢?对于手中持有的个股,如果前期市场对业绩有过充分预期和炒作的,在业绩发布时间点无论是预盈还是预亏,都需要格外小心,暂避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华创证券首席分析师王君27日分析,“蓝筹白马股近期下跌,本质上是宏观经济进入到下行阶段,股票的确定性大大下降。昨天格力不分红,大家就认为是不及预期。”

王君进一步表示,过去两年蓝筹白马享受了估计和业绩的戴维斯双击,

股价已经透支了未来几年的增长,性价比大大降低,所以略有风吹草动就迎来大跌。“今年上证50和沪深300都没有趋势性机会。最初是业绩不达预期的估值杀,随后就是业绩走弱带来的业绩杀,戴维斯双杀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也有一只业绩公布后涨停的蓝筹股,白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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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季报显示,白云山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5亿元,同比增长86.76%。相对于去年股价35.61%的涨幅,一季度的业绩增速还是给了市场不小的惊喜。当然,排除短期波动从长期看,股价能否持续上涨还要取决于市场投资者对医药行业和公司未来业绩的研判,是否形成较一致的预期。

下一代存储芯片比现在快1000倍 预计明年研发成功

据长江日报报道,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研发团队正在全力研发“下一代存储芯片”。研发负责人称,“我们正在攻关的是基于相变存储器的3D XPOINT存储器技术,预计明年能在实验室研发成功。到时候,芯片的读写速度会比现在快1000倍,可靠性提高1000倍,一旦产业化成功,将颠覆产业格局。目前,英特尔等产业巨头也在研究这一方向。”负责人还表示,当前我国95%的存储器芯片依靠进口。

统计局:能源供需稳定增长 节能降耗取得新进展

国家统计局网站27日消息,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副司长王益烜解读一季度能源供需情况认为,2018年一季度,我国能源供需呈现稳定增长态势,能源消费结构继续优化,节能降耗取得新进展。

能源生产稳定增长。原煤产量同比增长3.9%,增速比2017年全年加快0.8个百分点,生产企业数比去产能政策实施前的2015年减少1/3,户均产量比2015年同期提高8万吨左右,企业平均规模明显扩大,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原油产量下降2.0%,降幅比2017年全年收窄2.0个百分点,日均产量自2017年7月起连续8个报告期保持在52万吨左右,基本结束了2016年开始的持续下滑态势,步入平稳阶段。

能源消费结构继续优化。经初步核算,2018年一季度,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约3.4%。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同比提高约1.7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下降约1.8个百分点。

节能降耗取得新进展。经初步核算,2018年一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约3.2%,高于全年下降3%以上的目标任务。

中钢协:一季度钢铁行业运行基本平稳

中钢协网站消息,今年一季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宏观经济实现了良好开局。钢铁行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变化,行业运行保持平稳态势,实现了良好开局。

粗钢产量同比增长5.4%一季度,全国生产生铁1.75亿吨,同比下降1.2%,生产粗钢2.12亿吨,同比增长5.4%,生产钢材(含重复材)2.47亿吨,同比增长4.7%。一季度平均日产粗钢为235.72万吨,是历史同期最高值,相当于年产粗钢8.6亿吨水平,特别是3月份日产水平高达238.64万吨,比1-2月份日产水平提高6.75万吨,值得关注。一季度,会员以外企业产量增幅较大,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3.14%、17.17%和10%,是全国粗钢产量增长的主要拉动因素。

钢材出口量大幅下降。一季度,全国出口钢材1515万吨,同比下降26.4%。每月500万吨左右的出口量,基本回到了2013年的出口水平。钢材出口的大幅下降势必回流国内市场,对国内市场形成压力。

钢材库存处于较高水平。3月份22个城市5大品种钢材社会库存为1543万吨,比2017年3月份增加374万吨,比2017年底增加约800万吨,增加幅度远超过以往数年,应当引起全行业关注。其中螺纹钢增量最大,其次是线材增幅较大。3月末,会员企业钢材库存为1437.63万吨,虽然比2月末下降2.83%,但是比年初增长了19.8%。钢材社会库存和企业库存的大幅增长警示企业需要加快控产量、去库存步伐。

进口铁矿石港存量创历史新高。一季度,我国进口铁矿石2.71亿吨,同比下降0.1%。进口均价71.99美元/吨,同比下降9.28美元/吨。3月底,进口铁矿石港口库存达到1.6亿吨,创历史新高。在全国生铁产量下降1.2%的情况下铁矿石港口库存创下历史新高,铁矿石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很明显,铁矿石价格难以得到支撑。

钢材价格波动下降。3月末,CSPI中国钢材价格指数108.67点,比2月末下降6.56点,比1月末下降4.98点,比去年12月末下降13.13点,可以说,今年一季度,钢材价格基本呈现了一路下跌的走势。但进入4月份钢材价格已有所回升,截止到4月第三周钢材价格指数回升到111.55点,比3月上涨2.88点。

行业效益明显低于去年四季度。一季度,会员钢铁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991.4亿元,同比增长6.41%;盈亏相抵实现利润总额569.32亿元。分月情况看,1月份利润总额208.17亿元,2月份162.96亿元,3月份195.26亿元。应该说,在一季度钢材价格呈下行态势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绩非常不易,但明显低于去年四季度水平。

明星私募最新动向浮出水面 一季度新进与加仓这些股(名单)

证券时报记者 李志强

一季报披露接近尾声,明星私募最新动向浮出水面。

成泉资本近年来在二级市场大放异彩,其2017年一季度对京汉股份等“雄安概念股”的成功潜伏令其“一战成名”。高位套现后其又旋即布局高送转概念股和海南板块。数据显示,一季度成泉资本新进正裕工业、中原内配、天海防务、天银机电、栖霞建设、久联发展,加仓菲利华、华立股份、江苏雷利、科远股份、瑞普生物、瑞特股份、苏利股份。华数传媒持股不变,安奈儿、百达精工、海利尔、华扬联众、凌云股份、绿茵生态、伟隆股份、宜通世纪遭到减仓。

王亚伟旗下的千合资本一季报现身3股,分别为广电网络、经纬纺机和金种子酒,金种子,其中经纬纺机为新进,金种子酒持股不变,广电网络遭小幅减持。

高毅资产新进安迪苏、奥特佳、法拉电子、海思科、合盛硅业、迈克生物,洽洽食品持股不变,加仓鱼跃医疗、东江环保。

淡水泉持股相对稳定,继续持股烽火通信、歌尔股份、金正大、水晶光电、招商轮船、浙江医药、中国武夷不变,新进瑞普生物,天士力则遭小幅减持。

重阳投资现身上海家化、天士力、合众思壮3股,上海家化、天士力持股数不变,合众思壮加仓。

赤子之心的持股相对稳定,继续偏爱中药股,现身马应龙、以岭药业两公司,其中以岭药业小幅加仓。

景林资产现身泸州老窖、富安娜、盈趣科技等3公司,泸州老窖加仓,富安娜持股不变,盈趣科技为新进个股。

27日可能影响股价重要财经证券资讯速递

人社部:将加快出台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技术标准

4月27日,人社部召开记者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第一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据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透露,目前青岛、福州、成都等城市已经开展了试点工作,不断探索提升社保卡线上线下业务支撑的能力。下一步,重点是继续推进电子社保卡的技术研究,加快出台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技术标准,完善社保卡平台服务的支撑能力,做好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应用对接,在全国一卡通的基础上,实现线上线下一卡通和民生一卡通,为群众带来更大的便利。

能源局:供气企业储气要达年销量10% 地方政府满足3天日均消费量

4月27日,发改委就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司长刘德顺表示,目前,储气能力不足已经成为天然气稳定供应乃至整个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所以,加快储气设施的建设势在必行。早在2014年的时候,国家发改委就颁布了8号令,即《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在这个《管理办法》里对储气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供气企业要达到年销售量10%,地方政府要满足3天日均消费量。

人社部:3066.5亿元养老金已到账并开始投资

中新网消息,4月27日,人社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第一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

人社部透露,截至3月底,北京、山西、上海等12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4750亿元,其中3066.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

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人社部表示,要加强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分类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推动各省(区、市)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

此外,人社部还将落实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职业年金基金规范有序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发改委:多方面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4月27日,发改委就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去年冬季,我国北方部分地区一度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暴露出我们在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备、销售等环节还存在一些不足。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解决相关突出问题,推动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扩气源。重点是加大国内气田勘探开发力度。我们协调推动相关资源地区积极为企业勘探开发、新建产能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加大勘探开发投资量和工作量,加快推进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产能建设。

二是抓项目。重点是加快开工建设了一批储调项目,推进了一批管网联通。曹妃甸LNG接收站储罐扩建、天津大港LNG调峰应急站、文23和长春地下储气库等一批具备条件的储气设施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中石油陕京四线增压增输改造、中石化广西LNG接收站与中缅管道联通、中海油广东区域内LNG接收站与西二线联通等重点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建机制。重点是探索创新用户调峰机制。我们立足有效解决峰谷用气问题,协调推动各地基本落实了1亿立方米的用户清单,指导一些地方探索形成了“气电联调”、动态调整可中断大工业用户用气量、发展可替代能源用户等增量用户调峰能力的有效做法。

四是压责任。重点是落实相关地方、企业在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民生用气需要等方面的责任。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每年都与相关地方和企业签订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以往这项工作我们都是在下半年开展。今年,我们立足于早谋划早动手,目前已基本完成这项工作。我们先后与21个省区市签订了《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与8个省区市签订了工作层面备忘录,与主要供气企业签订了保障天然气供应责任书。一些省区市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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