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 星期一

“李子柒”IP劫:微念回应诉讼纠纷 股权分配矛盾一年前已出现?

每经记者:叶晓丹 每经编辑:宋思艰

11月1日晚间,针对近期舆论关注度较高的“李子柒”IP纠纷和诉讼一事,负责“李子柒”品牌和IP运营推广的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念”)进行了回应。

微念称,公司于11月1日收到了诉讼通知。而此前,据启信宝显示,10月25日,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子柒文化)与刘同明、微念相关案件新增立案信息,一审原告为子柒文化,被告为微念、刘同明。

从“李子柒”账号停更到诉讼纠纷再到其后字节跳动宣布启动退出微念股权流程,网红、IP、新消费品牌、资本,多方因素交织,推高了舆论的关注度。从微念11月1日晚的说明来看,微念和李子柒之间的矛盾,早在一年以前已出现,但微念称至今仍无实质性进展,导致如今局面。值得关注的是,热搜背后,矛盾如何解决?股权等权益事项历时一年难以达成共识,在舆论关注、司法的介入下终将去向何方?“李子柒”最终是谁的“李子柒”?

微念:从不曾发声到正式说明

“李子柒”账号停更2个月之际,不乏有各类博主发布李子柒在股权架构中“吃了亏”的消息,每日经济新闻于9月18日刊发《谁的“李子柒”:头部网红停更两月,李子柒疑与经纪公司现利益纠葛》,彼时曾多次联系微念,但一直未获回应。

此后,继子柒文化起诉微念以及字节跳动退出投资“微念”的消息在各大媒体发酵,但风暴眼中的微念一直未曾发声。

10月29日下午2点左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前往微念注册地址所在地,在杭州市钱塘区新加坡科技园内,微念与百草味毗邻而居,公司大约有4层,是一个独栋的办公建筑。记者抵达公司门口时,门口停着一辆印刷有“货拉拉”字样的货车,不时有员工从车上搬下有“柒”字Logo的大纸箱。3楼和4楼的办公区有不少员工正在工作,但有部分办公区未见员工在工位上。

“李子柒”IP劫:微念回应诉讼纠纷 股权分配矛盾一年前已出现?

微念注册地址所在地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叶晓丹 摄

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入公司内部,前往资本市场办公室,向其工作人员询问近日有关微念的诉讼纠纷以及是否作相关回应时,工作人员则称,需与公司负责品牌媒介的同事进行对接;其后,微念另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采访需要提前预约,后续会找相关部门反馈采访需求。当记者问及公司最近是否会有回应时,该员工表示对此并不了解。

如果说此前,微念一直讳莫如深。那么11月1日,在官微的说明,则是迈出了公开回应的第一步。

股权矛盾一年前已初现征兆?

11月1日晚间。微念公司发布的说明强调了几个方面:

其一,李佳佳和微念诉讼纠纷属实。微念称已于11月1日正式收到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通知,并表示将按照法律程序应诉。

其二,微念称从一家MCN公司已经发展为新消费品公司。如果说MCN公司的价值在于主播的孵化和运营,那么在成功打造了“李子柒”IP后,微念通过品牌落地和商业化运作,“李子柒”作为一个新消费品牌近年来后来居上,颇受关注,微念收获多轮融资,据业内人士分析,除了“李子柒”IP价值外,还有新消费品牌赛道乘风而上的想象空间。

其三,微念表示,早在一年多前,微念就提出李佳佳女士的股权计划和合作模式方向,并在股东同意下签署了相关股份安排、合作费用的协议方案,也曾多次与李佳佳女士就股权等权益事项展开沟通,但未有实质性进展,最终导致如今的局面,微念是有责任的。

从股权结构来看,李佳佳是子柒文化的法定代表人,持有49%的股权,微念则持有51%的股权。但微念股权结构中,并未出现李佳佳的身影,而经营“李子柒”品牌的微念,则被多家投资人看好,历经多轮融资后,据此前媒体报道,其估值约达50亿元。

有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李佳佳负责内容输出,在社交平台上能获得巨大的流量,但各方面的投入支出费用估计也并不低,要靠视频本身的内容输出持续实现更大的商业价值仍比较难。而“李子柒”品牌在电商渠道的落地,微念可以通过“李子柒”的影响力实现自主品牌打造的商业模式闭环。

对于收到李佳佳的起诉,微念在说明中还表达出了继续沟通和协商的意愿,“公司愿意就双方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等问题进行持续坦诚的沟通,衷心希望双方能够解开心结、继续携手前进。”

仍在卖货的“李子柒”

继微念发出说明之后,微博备注为李子柒助理的“她助理”11月1日晚间也更新了一条新动态,其中提及”连合同都没跟投资人、股东如实披露的公司,谁敢要它的股份?”

后续李佳佳和微念的纠纷将如何发展,仍有很多未知数。不过眼下正值一年一度“双十一”购物节,尽管主打东方生活美学的微博博主“李子柒”已经3个月不曾更新视频,但淘宝李子柒旗舰店仍在积极参与双十一活动当中,该旗舰店的运营方归属于微念。

“李子柒”IP内容输出停顿,但“李子柒”自主品牌仍在卖货。极具个人辨识度的“李子柒”IP,归属何方?充满悬念。

类似情况在MCN行业也不乏先例。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婧倩律师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目前我国对商品化权的保护未形成成熟的立法体系,而在层出不穷的网络红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中,往往夹杂着姓名权、肖像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纠葛,自媒体账号的性质亦存在争议。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决定着商业模式运营的成败,未来网络红人与经纪公司的合作发展中,应格外注意与知识产权归属、权利冲突等相关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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