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3版)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15版)
(上接C13版)
综上,发行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在外兼职不影响其在发行人处履职,不存在利益冲突。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标准向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奖金等组成。工资根据岗位、职级、司龄等确定,奖金根据所任职单位年度经营利润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0年1-6月,钟国栋在公司关联方物产国际任职并领取薪酬。
注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的薪酬情况未包含股份支付部分。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物产中大直接持有公司66.00%股权,通过物产金属和物产国际间接持有公司4.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物产中大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其股票代码为600704.SH。物产中大基本情况如下:
注:根据物产中大2021年7月6日披露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物产中大新增限制性股票133,850,000股,物产中大总股本变更为5,196,032,040股,国资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25.41%,交通集团持股比例变更为17.1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国资公司为物产中大控股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浙江省国资委分别通过国资公司及交通集团间接持有物产中大25.41%及17.17%股权,为物产中大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报告期内各期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报告期各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相比均较低,不存在经营业绩依赖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注:表中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除外)净值/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包括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应收账款)余额年初、年末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余额年初、年末平均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四)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以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2÷2+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未超出期初净资产部分);S2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超出期初净资产部分);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项目及其占当期总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759,022.87万元、809,456.82万元、883,808.19万元及1,288,704.35万元,整体总资产规模稳定增长。从资产结构分析,2021年上半年公司流动资产规模上升,主要系煤炭流通业务规模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存货等资产有所上升,从而引起公司流动资产规模上升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负债项目及其占当期总负债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所构成,与公司经营模式、资产结构特征相关。公司所处煤炭流通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经营积累难以满足业务开拓的全部资金需求,因此充分利用良好的银行信用及上下游资信管理支持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占比在87%以上,其中,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在负债总额中占比在50%以上。
3、盈利情况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煤炭流通业务及热电联产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损益数据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551,057.83万元、3,232,501.17万元、3,006,415.41万元及2,243,666.0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3,685.89万元、69,944.59万元、65,904.92万元及50,733.79万元。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38,911.08万元、38,664.34万元、-56,955.62万元和7,341.98万元。各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59,103.98万元、97,768.32万元、40,812.69万元和48,154.67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及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5,383.48万元、119,674.65万元、40,312.64万元及-137,920.96万元,其对应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63,685.89万元、69,944.59万元、65,904.92万元及50,733.79万元。
2018年和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高于净利润,公司的盈利质量较好。
2019年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相比上年度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新嘉爱斯热电部分2018年下半年的生物质和污泥处理增值税退税延迟到2019年收到。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主要原因系年末煤炭行情上涨,公司适当增加经营资金投入,提升煤炭库存所致,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66,297.94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109,893.76万元,同比增加70.26%。
2021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主要原因系煤炭行情较好,公司适当增加经营资金投入,提升煤炭库存所致。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436,912.99万元,较2020年末同比增加64.07%。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及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947.46万元、-11,320.22万元、-36,450.98万元及-109,965.28万元。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未来发展战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产生。
2020年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相比上年度增加44,634.50万元,2019年度相比上年度增加14,638.01万元,主要系公司煤炭期货交易规模逐年上升,期货保证金投入和收回增加,导致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规模呈现逐年增加。
2021年1-6月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相比2020年末减少70,943.77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理财投资减少所致。
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出相比上年度增加65,697.69万元,除上述投资支付的现金影响外,还受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2020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9,900.79万元,相比上年上升16,264.09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公司秀舟热电与富欣热电管道连接工程、桐乡泰爱斯项目、物产金义热电项目以及物产山鹰热电项目开工建设,采购工程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及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533.28万元、-65,917.90万元、-60,509.14万元及255,464.45万元。2018年至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债务、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
十、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16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其中7家从事煤炭流通业务,7家从事热电联产业务,2家从事热电企业生产物资采购业务,此外公司拥有5家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从事煤炭流通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1、富阳公司
2、宁波浙燃
3、物产浙燃
4、宁波华兴
5、物产伟天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物产伟天已进行减资公告,拟减资至1000万元人民币,减资完成后,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6、新加坡乾元
7、香港健坤
(二)从事热电联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1、新嘉爱斯热电
2、秀舟热电
目前,公司拟对秀舟热电以及富欣热电进行整合,逐步关停富欣热电,关停原因以及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富欣热电关停的原因
公司拟对富欣热电、秀舟热电进行整合并逐步关停富欣热电主要基于如下因素:
①从能耗和资源利用角度,根据嘉发改[2021]51号《关于秀舟热电兼并富欣热电扩容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推进实施富欣热电关停,将南部供热区块两个公用热源点整合优化为秀舟热电一个公用热源点,可进一步提升热电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管理的安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因此通过两家公司的业务重组,可以充分发挥机组间的协同效应,降低两家公司的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率。
②从投资建设以及管理角度,秀舟热电和富欣热电所处的地理位置路程距离为6.7公里,且厂区内有扩建场地,用水、用电、接入系统等扩建条件具备。发行人作为秀舟热电和富欣热电的控股股东,关停富欣热电扩建秀舟热电成为区域单一公用热源点,将减少公用设施的建设,最大限度的节省投资,并有利于集中、高效管理。
③从客户资源角度,因地理位置接近,未来富欣热电关停后,相关客户及资产可由整合后的主体承继,同时无效或低效资产可进行处置,不存在客户资源的流失。
因此,基于上述原因,关停富欣热电并实施富欣热电、秀舟热电整合有利于发行人在嘉兴市南湖区集中供热市场的未来发展和发行人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2)未来机组等资产的处置安排
富欣热电主要经营资产为锅炉以及发电机组资产、蒸汽管道。
对于锅炉以及发电机组资产,发行人拟将秀舟热电现有1台100吨/小时的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扩容技改为130吨/小时的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新建1台6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提升为三炉三机配置,待秀舟热电技改完成,具备投产条件后,可逐步处置富欣热电部分低效机组或将其作为备用机组。
对于蒸汽管道资产,发行人已经建成秀舟热电及富欣热电的蒸汽连接管道,目前已经联合运行,在秀舟热电完成锅炉技改扩容项目、具备供热产能后,可实现蒸汽管道资产上的完全整合。
上述经营资产将继续处于其原有厂址。
(3)目前关停的状况以及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秀舟热电技改扩容项目正处于在建状态,尚未投产,相关连接管道已建成,富欣热电机组正常持续运营,预计于2022年秀舟热电技改扩容项目可完工投产,届时发行人将根据内部整合进度及外部客户需求逐步关停富欣热电。
3、富欣热电
4、桐乡泰爱斯能源
5、浦江热电
6、物产金义热电
7、物产山鹰热电
(三)从事热电企业生产物资采购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1、热电物资
2、电力燃料
(四)参股公司情况
1、山煤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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