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1日 星期六

抓住RCEP机遇 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商务部网站1月26日消息,近日,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在商务部同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如何高质量实施《指导意见》,引导各地方、各行业以及各企业用好RCEP提出一系列建议和举措。

商务部:

五点建议

助企业用好RCEP

“不少企业表示,要努力加快技术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在RCEP大市场中争取更大收益。同时,企业也期待在开拓RCEP贸易投资机遇方面得到更多帮助。”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表示,对此,商务部建议企业:一是要尽快熟悉RCEP各国关税优惠承诺,抢抓区域贸易高度便利化机遇,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优质商品进口。二是要吃透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深度参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三是努力挖掘服务业和投资扩大开放带来的商机。四是要借助RCEP完善营商环境带来的利好,增强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本领。五是提高竞争意识,妥善应对挑战。

“同时,建议企业积极与政府、行业协会、商务部门和驻外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映遇到的问题,寻求有关方面协助,争取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余本林说。

发改委:

三方面行动支持

中西部地区抓住RCEP机遇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李超表示,中西部地区的开放发展对于破解国内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共同富裕、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李超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采取以下行动,积极支持中西部地区更好抓住RCEP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中西部地区,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法治化建设、提升便利化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二是畅通贸易通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与东盟等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中欧班列、中老铁路等国际物流通道联动发展,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进一步降低中西部地区物流成本水平,畅通对外开放通道。三是优化产业链布局。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断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引导中西部地区形成新的比较优势,有序推动高质量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海关总署:

提高企业对区域累积规则

和自主声明运用能力

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邸杰介绍,为了使企业了解和用好RCEP原产地规则以及经核准出口商制度,2021年海关培训企业代表8.8万人次,并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发布专题宣传1100余次。截至1月25日,我国出口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共24695份,货值92.5亿元,主要商品为贱金属、化工品、黄酒、鞋靴等。267票RCEP项下进口货物顺利通关,货值4.6亿元,主要享惠商品为贱金属、化工品、润滑油等。认定经核准出口商107家,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306份,货值1.3亿元。

“目前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的原产地证书支持自助打印。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开放输韩国、马来西亚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同时与RCEP各成员方一同推进原产地电子联网,进一步提升企业进出口便利化程度。”邸杰说,海关总署将继续指导各地海关面向企业开展规则的解读和辅导,继续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努力提高企业对区域累积规则和自主声明的运用能力。同时,当企业在国内外遇到享惠受阻的情况时,可以向海关及时反映情况,海关将通过与各RCEP成员方建立的通关协调机制,以及与商务部、贸促会建立的三部门自贸实施工作机制,在进出口两端尽快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工信部:

发挥好RCEP综合效应

推动中国制造迈上新台阶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局局长罗俊杰表示,RCEP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其生效实施将为我制造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成为我国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的重要契机。

罗俊杰表示,工信部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发挥好RCEP的综合效应,充分利用中国产业门类齐全和综合配套能力强的优势,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着力提升质量标准,推动中国制造迈上新台阶。同时,引导产业和企业正确认识RCEP高标准开放下带来的竞争,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把握国际规则水平,增强防范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做好应对挑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

推动市场监管规则

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

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司一级巡视员韩建平介绍,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市场监管规则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

具体来看,一方面是推进RCEP标准协调。将围绕大宗贸易、产能合作及企业需求,深入开展我国与RCEP成员重要商品和重点合作领域标准比对分析研究,加强与RCEP成员的标准合作对接,充分利用RCEP协定相关条款推动区域标准协调,并向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另一方面是推动RCEP合格评定结果互认。将在RCEP协定机制框架下,协同技术机构、行业企业建立多层次交流合作渠道,针对RCEP成员共同关注的工业产品、消费品、农食产品等重点领域的市场准入,探讨并推进灵活、务实、高效的合格评定互认合作机制,充分展现RCEP协定对贸易便利化的积极作用。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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