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被否的上市公司,还真是各有各的精彩啊!
职业圈层
内控审计报告要想写得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小编今日精选7份2017年内控审计报告中的“否定意见”事项段,供大家品鉴。
1
菲达环保——天健
在本次内部环保审计中,我们注意到菲达环保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一)内部信息传递滞后,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兰科项目大额损失并进行信息披露。
菲达环保公司海外客户 Lanco Enterprise Pte. Ltd.(位于新加坡,以下简称兰科(新加坡))之母公司 Lanco Infratech Limited(位于印度,以下简称兰科基建)于 2017 年 8 月 7 日被银行申请破产清算,印度当地法院准许其在 2018 年 5月前进行自救重整。
菲达环保公司由于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滞后,导致未能及时发现该等损失并进行信息披露。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影响了应收账款、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等报表项目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二)对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德)日常经营活动缺乏监管,导致未能及时对江苏海德出现的大额亏损采取应对措施并进行信息披露。
2015 年 2 月,菲达环保公司与四名自然人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6,450 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苏海德70%股权。
2017 年末,菲达环保公司发现江苏海德经营情况不佳,方与其经营层加强沟通,并寻求改善方案。公司对江苏海德日常经营活动未能进行持续有效的监控,导致未能及时对其出现的大额亏损采取应对措施并进行信息披露。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影响了资产减值损失、商誉等报表项目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2
加加食品——天健
加加食品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公司存在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其中,2017 年度公司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 55,01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未通过公司已承兑金额 26,000.00 万元,尚未承兑金额 29,010.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根据相关经办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说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金额约 8,8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总金额为 69,380.00 万元(包括 2017 年度,下同),未通过公司已承兑金额 33,200.00 万元,尚未承兑金额 36,180.00 万元,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金额约 15,300.00 万元。
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及对外担保违法了加加食品公司筹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加加食品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3
合肥百货——大华
公司对外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储值卡),根据商务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百大储值卡管理办法》及相应的运行手册。对百大储值卡的管理机构、制作、销售、消费等行为做出统一规范。《百大储值卡管理办法》要求储值卡的发售、检查应按照不相容职责分离的原则由不同部门人员分别行使,其设计是合理的。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制度和运行不一致现象,加之淮南百大团购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使得犯罪嫌疑人彭浩有机会取得他人密钥,非法发行预付卡;内部控制体系中,相互牵制的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运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百大”)原财务总监彭浩利用职务便利,以监管者的身份行违法之事,违规发售储值卡,导致淮南百大储值卡发售金额与实际收款出现重大差异 85,223,466.25 元,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公司在发现这一重大事故后,采取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于 2017年 10 月下发合百集司【2017】6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紧急通知》、合百集司【2017】70 号《关于立即开展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储值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企业、中心部室进行风险自查。
尽管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整改措施运行时间较短,运行是否有效尚不能判断。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合肥百货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4
新日恒力——信永中和
新日恒力公司持有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公司)
80%股权,于2017年12月27日公告对博雅公司失去控制。
新日恒力公司在《对子子公司的管控》循环管理运行中存在重大缺陷,致使其控股子公司博雅公司之财务报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新日恒力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成果未包含对博雅公司的投资损益,同时影响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导致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为了消除博雅公司相关问题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化解投资风险,新日恒力公司于2017
年12月29日与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
公司与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同意在条件满足的情況下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承接公司持有的博雅公司80%股权。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新日恒力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5
蓝科高新——立信
在本次内部环保审计中,我们注意到蓝科高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蓝科高新 2017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 2017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股东净利润 1,100 万元左右。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蓝科高新2017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股东净利润为-8,750 万元。公司业绩预盈公告与 2017 年度实际利润数据存在大幅差异。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蓝科高新的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6
皇台酒业——西格玛
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贵公司存货管理制度规定存货应每月盘点一次和每半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但公司并没有完全执行该规定。贵公司在货物调拨时依据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的调拨单或书面申请由仓储部门发货,而货物发出后财务部门并未对货物发出情况及时进行核算和反映。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能及时有效发现公司成品酒亏空,从而对财务报表造成的重大影响。
7
亿阳信通——致同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亿阳信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亿阳信通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亿阳信通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2、关联方识别及关联交易披露
亿阳信通对关联方交易管理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也未明确关联方清单维护的频率,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影响财务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完整性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失效。
3、智能交通业务完工百分比的确定缺乏与业务信息的及时核对
亿阳信通智能交通业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在收入确认的管理上财务部门缺少对业务信息进行必要的审验和监督的流程,工程施工进度管控和重大合同履行监督缺失,影响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确认的准确性、往来款项及存货等财务报表项目的计价,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失效。
4、减值计提未取得适当证据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亿阳信通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北京五洲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余额 4.77 亿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该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未依据表明该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影响应收款项的计价与分摊,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亿阳信通对期末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未对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分析,并计算其可收回金额,未按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影响财务报表中无形资产的计价与分摊,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亿阳信通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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