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同性恋非罪化再次遇阻
新加坡高等法院驳回了要求重审刑法第377A条的申请,相当于继续维持这条反同性恋的法律。377A是英国殖民时期遗留的旧法,它将男性之间自愿的性行为定为非法,违者面临最高两年徒刑。去年,三名新加坡LGBT活动家分别提出了三项申请,要求重审377A,但三项申请均被高院驳回。一名原告律师说,高院的决定“令人震惊”,不仅仍将同性行为定为犯罪,而且会在亚洲其他国家与地区产生有害的影响。原告之一Bryan Choong表示,他对高院的决定感到失望,他打算提出上诉。
3月30日,新加坡的高等法院就该国对男男同性性行为定罪的刑法第377A条是否违宪作出裁决,裁决驳回了分别由三位人士发起的挑战377A法律的三个诉讼、维持了377A继续有效。新加坡的刑法第377A条针对男男同性性行为定罪,包括成年男性之间在私密场合的相互自愿的性行为,最重可判入狱2年。近些年来,377A法律一直受到诉讼挑战,本次裁决中分别发起诉讼的三位人士认为,377A法律违背宪法,要求废除这条法律,而高等法院的本次裁决同时驳回了这三个诉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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