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梦》——三天走坏一双鞋
在澳洲的第二个月,我的计划是三件事。现在按轻重缓急排列如下:
第一件,马上递交一份工作签证申请;
第二件,尽快找一份工作,以解决我到墨尔本大学经济学院任职前的生活问题;
第三件,合理安排时间,完成我的第一本英文著作《中国贸易指南》。
我打算在澳大利亚的移民条例中去寻找我的未来之路。
我已经获得了一份在大学工作的机会,我得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我再次去墨尔本大学经济学院找Grame教授,希望他能支持我的工作签证申请。Grame教授以墨尔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的名义为我写了一封支持信。
拿到这封支持信后,我立刻去移民局,提交了我的申请。
接下来,便是等待签证审批的日子。
等待的日子是最难熬的,那段时间我真的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今天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好在那时我还有一件要紧的事情要办,就是要尽快找一份工作,以维持我到迪肯大学经济学院任职前的生活。
于是,我也加入了中国留学生寻工大军。
那时,由中国留学生组成的寻工大军简直就是澳洲社会中的一景!澳洲搞教育出口,吸引了很多非英语国家的年轻人前来读英语,很多商人见有利可图,纷纷办起英语学校。办一间英语学校似乎很简单,租几间教室,再招几个老师就行了。所以那时候的语言学校真的是如雨后春笋,遍地都是。教育出口确实给澳洲带来一些经济收入,可是,大批来澳读英语的留学生也给澳洲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首先遭到冲击的是就业市场。那时来澳洲读英语的留学生多来自相对较穷的亚洲国家,这些穷学生来到澳洲后,很快便杀进就业市场,使得澳洲原本就紧张的就业市场变得更加紧张了。
那几年,中国留学生是留学市场的主要来源。那时的英语学校,几乎每间都有中国留学生就读,有些更是靠中国留学生生存的。
中国那时还不富裕,普通中国人的月工资是一百多块人民币,连二十澳元都换不到。二十澳元是个什么概念?普通澳洲人一个多小时的工资而已!所以,中国留学生都会抓紧一切机会打工,在赚取生活费之外,希望还能存点钱,一旦有一天呆不下去了,回去总能买几大件。能带一万澳元回中国就是很幸福的了,因为一万澳元相当于6万5千人民币,对当时的中国人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问题是,来澳洲读英语的中国留学生的英语都不算太好,特别是口语,更是差劲。想想看,英语比较差的中国留学生能干些什么呢?只能干一些不大使用英语的工作,比如,在餐馆里洗盘子,或者是晚上进办公楼里做清洁工。有些人运气好些,还可能会进大的工厂,到流水线上干活。墨尔本是澳洲最重要的工业基地,自然也需要大量的流水线工人。
澳洲政府为了保护澳洲公民的就业机会,不准外国留学生做全职工作,只可以做每周20小时的兼职工作。这实际上越发限制了留学生的找工机会。
当时在留学生圈内,使用率最高的英语不是good morning,也不是good bye,而是full-time和 part-time这两个字——前者是“全职”,后者是“兼职”。那时,中国留学生们一到一起就讲打工的事,不管是上海话还是广东话还是普通话,哇啦哇啦地中间肯定夹着full-time和 part-time这两个英文字。
有些留学生只好去唐人街找机会。
那时唐人街里也分三六九等,一等是本地长大的华人,二等是香港人,三等是东南亚华人,四等是会讲广东话的大陆人,五等是不会讲广东话的大陆人。那时不会讲广东话的留学生不要说去唐人街找工作了,就是去吃饭或者是买东西也可能遭白眼——那意思是,你买得起吗?甚至是,该不是来偷东西的吧?
那时,有些中国留学生为了生存有时会掩饰自己的身份,会讲广东话的有机会冒充香港人,会讲福建话的则有机会冒充台湾人;其它的留学生,什么也冒充不了,眼看着各种机会从身边溜过。所以,唐人街(主要是唐餐馆)的工作,都被那些会讲广东话的人占去了。
那么,不会讲广东话的人到哪里去找工作?他们会象无头苍蝇一样,到商业区或者是工厂区瞎闯乱撞,找机会。那时候,如果你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穿一双崭新旅游鞋,背一个书包(有可能还会戴一副近视镜)的中国人,肯定是在找工作的。知道书包里装的是什么吗?一袋面包,一瓶水,再加一本厚厚的地图!他们就那样,象上了发条的钟一样,一刻不停地走着、走着……见到看似工厂的地方,就一头撞进去,也不管迎面见到的是谁,张嘴就一句:I’m looking for a job!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是:我在找工作。
多数情况下,这些留学生会被拒在大门外的。
有的时候,接待的人会让你填一张工作申请表。当然填了也是白填,人事部门一看你不是澳洲公民也不是澳洲永久居民,就肯定没你的戏了。
可是,他们一点也不气馁,找个有树荫的地方坐下来,擦擦汗,就着白水吃几片干面包,再顺手翻一翻地图,看看走到哪儿了,接下去往哪儿走?然后又上路了。
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也不管头顶的太阳有多晒,他们就这么不屈不挠地走啊走……
很可能还会看到这样的场景,张三往里走时,李四正往外走。要是碰上个愿意说话的李四,他就会顺手告诉张三,行了,别进去了,这里没工作。
于是,两个人可能会坐在一起,聊几句,交换一下情报什么的。
然后,还是各走各的路。
有的时候,那些大工厂或者是大公司,被这些中国留学生“I’m looking for a job”问烦了,干脆在门口贴上一个字条:Sorry, we are not hiring at moment!换成中文就是:对不起,我们现在不雇人!
事实上,这种英文字条一般根本不起作用,那些中国留学生照闯不误。为什么呢?他们的眼睛对英文根本不敏感!后来有些公司不知从哪里找来会写几个中文字的人,干脆用七扭八歪的中文写上:对不起,这里没有工作!
Jack在唐人街洗盘子的工作丢了!
说起来,Jack这份工来得不容易,是他花40澳元买的!Jack在英语学校认识一个比他先来几个月的广州人阿龙,这个阿龙在唐人街的一家唐餐馆洗盘子,每小时能赚7澳元。按说,这每小时7澳元的工资算比较低的,听说远远低于澳洲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可是考虑到每天晚上还能在餐馆里混一顿有鱼有肉的晚饭,便也心理平衡了。
阿龙的英语课程已经结束,为了能继续留在澳洲,他又申请了一个商业学校。为了不白来澳洲一回,他这次在悉尼选了个学校。就是说,他就要去悉尼了,所以他得忍痛割爱在墨尔本唐人街的这份洗碗的工作。不过阿龙可不想就这么白白浪费掉这个位置。他知道,英语学校里有很多人都眼巴巴地盯着他这份工呢。于是他便想到,应该把这份工“卖”给正在找工的人。
他就这样认识了Jack,并和Jack达成一个协议:Jack给他20澳元,他带Jack去见餐馆老板,再帮他美言几句。如果Jack拿到这份工作,就再给他20澳元,一共是40澳元介绍费;如果没拿到,前面那20澳元介绍费也不退还了。
Jack运气很好,竟然拿到那份工作了,虽然他并不会说广东话。
Jack拿到这份工作后,很努力,也很小心,生怕出错,被老板炒鱿鱼。而且Jack也开始努力学习广东话了。Jack很聪明,没几天就能听懂大厨的吆喝了。看起来,他的这份洗碗的工作已经稳定了。于是,他便开始向住在一起的留学生吹牛,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干大事就的有干大事的胆量。照他那意思,敢花40澳元介绍费奔这个工作就具备了干大事的素质。
那几天,Jack腰杆总是挺得直直的,象是多大的老板似的。
有一天,他还以成功者的口气,中文夹英文地教训了我一通,我说小金子啊(他从那天起就再也不叫我的英文名字David,而是小金子了),你也该改一改了啊,你这么天天东跑西跑地不务正业怎么行啊?虽然你名人见了不少,什么墨尔本的市长啊,TNT的总裁啊,银行经理啊什么的,可那都不顶饭吃啊!……你瞧瞧我!40个刀勒(“澳元”的英文发音)拍下去,这job(工作)也就到手了,每个小时7个刀勒,一天干5个小时,5、7就是35个刀勒,再加上一顿free(免费)的晚饭……哎,这40个刀勒不就回来了嘛……我说小金子啊,我怎么看你一点都不象我们上海人啊?……知道我们上海人的做事风格是什么吗?你好好看看我……哎,就象我这个样子……我们讲究的是个实惠!象你这样来那虚的有什么用啊?啊?所以我说你呀小金子,你得踏踏实实地找个工作干了,啊?……
Jack有点忘乎所以了。人一忘乎所以就得出事。
那天Jack又高高兴兴地去上班,被我们一块睡在厅里的李刚撞上了。李刚这个人不大愿意说话,大家一块住一个多月了也还是不怎么了解他,只知道他叫李刚,是上海人。他总是一整天一整天地在外面跑,要么去上课混出勤率,要么就背上书包去looking for a job。他每天总是最后一个回来,而且一回来就铺床睡觉,连饭都不见他做,不见他吃。这样,李刚就不象我们屋的人似的。
Jack心里高兴,就主动和李刚打招呼。其实,Jack和李刚主动打招呼的主要目的无非是想让李刚知道,他又要去上班了。对于那些每天looking for a job的人来说,Jack真的是叫他们羡慕死了。
李刚疲倦了看了Jack一眼,突然问他,能带我去你工作的地方看看吗?
Jack心里高兴,所以就答应了。Jack这么一答应李刚,等于是犯了大忌。
李刚那天跟Jack到了那家中餐馆后,没有说什么,在厨房转一圈儿就走了。
Jack把李刚送到门外,还安慰他说,一旦有机会,我一定把你也介绍进来……不过我可不象那个广东佬阿龙,我不会跟你要介绍费的,大家都上海人嘛……
Jack说这些话时,先把他自己感动了,连眼窝都湿了。
人在得志时可不能忘了还没得志的人啊!看着李刚消瘦的渐行渐远的身形,他这么想。
第二天,Jack再去上班时,被那个香港老板堵在门外,操着不咸不淡的普通话说,Jack你回去吧,不要再来了。
Jack一听就蒙了,怎……怎么回……回事啊,老……老板……
香港老板没再说什么,推着一脸的假笑,把Jack送走了。
Jack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丢了工作。
接着,Jack就发现李刚每天晚上都要很晚才回家,而且总是带着一身餐馆特有的油味。
Jack对这种餐馆的油味太熟悉了。
很快,Jack就弄明白了,是李刚抢了他的工作!
李刚抢Jack工作的手段很简单,他第二天比Jack早去了半个小时,对老板说,用我干吧,每小时给我5块钱就行。
那天晚上,Jack当着大家的面,把李刚骂了个狗血喷头。
李刚也不还口。李刚自知理亏。
其实李刚也是不敢还口,他个子小,人也瘦,Jack一拳就能把他打爬下。
第二天,李刚就搬走了。
李刚搬走后,Bill和小玉等人都开始抱怨Jack,因为李刚一走,我们的房租就得从每人15澳元提高到每人18澳元了。
后来,细心的Rebecca还追忆出李刚的一段故事,她说李刚太可怜了,她曾亲眼看到李刚拣她扔掉的食物。照Rebecca的意思,Jack似乎应该把他用40个“刀勒”(再提醒一遍,“刀勒”是Jack的习惯用语,就是澳元的英文发音)买来的工作主动送给李刚才对。
Jack反倒里外不是人了。
Jack觉得很窝囊,也很生气。我就劝他,说不定丢工作是件好事呢。那种7块钱一个小时的洗碗工丢了也罢,再找一个好的吗!
Jack正没出出气呢,索性冲我来了,指着我的鼻子吼到:谈何容易!谈何容易啊!
Jack这样对我,好象抢了他工作的不是李刚,而是我。
于是,Jack重新加入寻工大军。
仅仅三天,Jack就走坏了一双崭新的耐克运动鞋!
这样的寻工故事我听得太多了。
我可不想走他们的路。我的寻工方式以及目标和别的留学生稍有不同:第一,我不想做苦工;第二,我不想毫无目标地瞎走瞎撞。我们的信箱里经常有人往里塞一份叫做《领先者》(《Leader》)的免费报纸。一般中国留学生都不看这份报纸,一方面是看英文吃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每个人都太忙,又要上课,又要打工(或找工),根本没有时间看这些东西。我以前看过这份报纸,因为我在上海是办报纸的,所以对各种报纸都感兴趣。我记得那上面总是有很多招工广告,说不定会有适合我的,我想。
我到信箱里找到那份报纸,打开一看,还真就有我感兴趣的工作。
一个招聘广告说,要寻找有经验的推销员。这个工作是向本地的餐馆介绍一本叫做《餐馆指南》的书籍,也就是叫餐馆老板们掏钱,把他们的名字印到《餐馆指南》里面去。
我想这个工作可能会适合我。我相信我的口才,赚点饭钱总还是可以的吧?
再者,中国人在海外最大的生意群不正是餐馆吗?我就不信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不动那些连做梦都想招揽吃客的华人老板。
编这本《餐馆指南》的是个希腊人,他个子矮矮的、胖胖的,一脸连鬓胡子,本来只有三十几岁的他看上去就象是五十几岁的老人。我说服了他。我说我会把华人餐馆一个个都拉进来。
他录用了我,报酬是每星期150澳元底薪,再加5%的提成。
我明白,光赚底薪是不够的,要靠多推销,多提成才行。
不管怎么说,我并没太费事就找到一份兼职工作。
墨尔本餐馆之多样化和多元化几乎可以说是世界之最,据说,在这里可以找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风味餐馆。听到这样的消息后,我便对这个工作越发有信心了。我甚至想到,我在向华人餐馆推销这个产品的同时,说不定还可以顺便向其它国家的餐馆推销呢。
我决定在晚上去推销,一是因为餐馆多在晚上开业,老板在晚上一定到;二是我想在白天写我的《中国贸易指南》。
那段时间很有意思,白天写自己的《中国贸易指南》,晚上推销别人的《餐馆指南》。
我再次穿上那身不配套的西装,也再次提上那个仿皮的小公文箱,就上路了。
临行前,希腊老板给了我一些资料,还给我上了十分钟的辅导课。记得我当时是如此之自信,甚至没有耐心听完希腊老板的辅导课。
可是,当我走出大门之后,就知道问题的难度了。
第一,墨尔本太大了!我大概翻了翻墨尔本地图,也粗粗算了算,发现墨尔本有七十多个区,其总面积足有数千平方公里之巨!而墨尔本的那些大大小小的餐馆就藏在每个地区里面;
第二,我没有汽车;
第三,我路不熟,而且在墨尔本,人们大都在汽车里,在路上几乎找不到人问路。
没有车,就得走。我拿着一张地图,一张火车路线图、一张公共汽车路线图以及一张有轨电车路线图,先坐车,来到一个商业区,然后再按地图所示,一条街一条街地寻找那些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的餐馆。
当我真的走起来后才知道,餐馆和餐馆之间的距离其实很远,中餐馆也是十分分散。
我是不会轻易认输的。我就这么一家一家地走过去,一个老板一个老板地谈过去。
我一路走一路想着Jack三天磨坏一双新旅游鞋的故事。
我穿的是皮鞋。皮鞋不是走路的鞋。可是我一定要穿皮鞋。因为我是要穿着西装去上门拜访餐馆老板。
好在我去的都是商业区,都有车坐,真正要走的只是从一家餐馆到另一家餐馆。
和Jack一样,三天,也是三天,我走坏了一双中国新鞋子。
知道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吗?几乎全部中餐馆老板都是讲广东话的!我不会讲广东话,我们只好用英文交谈。想想总觉得怪怪的,两个中国人一起谈话,却要讲英文!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中餐馆老板中相当大的一部分的英文并不是很好。这样,我们之间的交流就非常成问题了。
后来,我想出个好主意,实在无法交流,我就动手写。既然是中国人,总该认中国字吧?
再后来,我索性花了点时间,写了篇短文,介绍这本《餐馆指南》。
给我印象第二深的是,几乎是所有的唐餐馆老板都是只愿意收钱,不愿意出钱的。任凭我磨破了嘴皮子,说出把名字印到《餐馆指南》里的一百个好处,那些唐餐馆老板就是不肯花那个钱!碰上好的老板,还会给张笑脸;碰上差的,干脆挥舞着双手,粗声粗气地用广东话让你“去啦、走啦”,就差没推你了,好象只要你站在他的餐馆里他就会输钱似的!
我就这样咬着牙坚持了一个月。
在这一个月中间,我几乎走遍了墨尔本的全部中餐馆,一共有四百多家!可是,我只推销成功了两家。成功率还不到 1%!其中的一个张老板是新加坡人,我再去他的餐馆他都会给我炒新加坡面,免费供我吃。我付给他钱,总是不收,到今天我依然很感激他。
那一个月可能是我在澳洲最艰苦的日子。
有一天晚上,我迷路了,找不到公共汽车站,也找不到火车站,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问路的人,因为没有人这么晚了还在大街上走,只是偶尔过去几辆汽车提醒你,这里还不是个没有人烟的鬼镇。那时的感觉,叫我想起一句话: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我看了看四周的房子,都关着门,有些甚至已经息灯睡觉了。
可以想象,当你用一阵剧烈的敲门声把一个人从睡床上拎起来时会发生什么。
我一边四下张望着,一边期待着能有一个人从某个房子里走出来。
我等了半个小时,什么都没发生。
最后我急了,只好越过篱笆墙,硬着头皮去敲一扇关得严严的门。
我的手刚一敲响房门,就有一条大狗扑了过来。说老实话,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狂叫着蹿出一跳狗来还真的可怕!记得我当时想都没想,拔腿就跑。我这一跑,那条狗便认定我肯定不是个好东西,起身就追。两条腿的人哪里跑得过四条腿的狗?我一边跑一边想,妈的!今天肯定要倒霉了!
天黑,心慌,我买跑几步就在翻篱笆墙时摔了个跟头。
那条恶犬就扑了上来。完了……我这样想。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男人从房子里走出来,叫住了那条大狗。
我从地上狼狈地爬起来,真诚地道了歉后,便向他问路。
房主是个好心人,他非常耐心地给我指了半天的路之后,又突然想到,这么晚了可能已经没有公共汽车了。于是决定开车送我去一个比较大、也比较远一点的火车站,那条火车线路是24小时营运的。
那人叫Bob,和当时的霍克总理同名(霍克是姓,也叫Bob),我一下子就记住了他的名字。若干年后,我开了几家中医诊所,Bob又成了我的病人。他和妻子结婚十年一直没有孩子,多方求医,毫无疗效。我的中医诊所有一个专治不孕症的专家,治好了他的病,使他妻子顺利怀孕,最后还生了个大胖小子!Bob高兴极了,还主动到电视台帮我宣传中医的神通广大。这也可能算是好人定有好报吧。这是后话了。
当时对我最大的考验不是体力,不是双腿,不是贫穷,而是我的意志力。当时如果退却了,那么绝对不会有我的今天。我每天用《沙家浜》中的一段话激励自己,往往有利的情形和主动的战机就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说实在,每天早上就想多睡一会儿,哪怕5分钟也好,然而我不能,每天都有太多的事情等着我去做。
回到我们的故事中来。
那个希腊老板象我们中国人一样喜欢开会,每个星期都要领着我们开总结会。每次开总结会都是我最尴尬的时候,因为我一个星期连一家餐馆的合同都拿不到。所以,每个星期的总结会,我只能向老板保证下个星期会如何如何。而其他几个澳洲人,每天都能拿回来几个合同,一周下来就是十几个合同。和他们比起来,我真的是相形见绌。
这样的状况使我难以忍受。
我只坚持了一个月,就主动离开了。
未完待续,《澳洲梦》讲述一个留学生的现代淘金故事,若您想大快朵颐、痛快阅读整本书籍,可在评论中留言,我们将免费为您快递原版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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