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 星期三

小时父母离异 向父索深造费 理工毕业生败诉

朱汉德法官在发出的判词中指出,双亲离异时就同意由母亲独自抚养儿子,父亲也无须支付儿子生活费。(档案照)

(新加坡26日讯)理工学院毕业生声称对新闻工作满腔热忱,想去海外修读相关大学课程却苦恼没钱,为此向在他8岁时就离开家人的父亲讨钱,入禀法院要求父亲负起法律责任供他出国读书,但被高庭法官驳回。

朱汉德法官在前天(3月24日)发出的判词中指出,双亲离异时就同意由母亲独自抚养儿子,父亲也无须支付儿子生活费。男子应向母亲讨学费,而不是找上多年来没建立亲子关系的父亲。

根据判词,现年24岁的儿子毕业自本地理工学院的资讯科技服务管理课程,他自称对新闻工作满腔热忱,为此想出国深造考取相关的大学文凭,以提高他加入新闻行业的就职机会。

儿子两年前入禀法院,要求父亲支付他前往加拿大读书的学费。父亲是在儿子八岁时与母亲离婚,当家庭主妇的母亲当时独自获得儿子的抚养与看管权,双亲当时也同意,父亲从此不必支付儿子的生活费。目前60岁的退休父亲已再娶和育有另外两个儿子。

家事法院审理儿子的申请后,去年2月指示父亲必须支付儿子在海外求学的60%花费。据儿子的估计,四年海外课程的学费约16万元。父亲不服所判上诉至高庭,结果上诉得直,不必支付儿子的学费。

朱汉德法官指出,母亲早在16年前就接受离婚协议,即不向男方索讨儿子的生活费,因此儿子若需要任何生活费,他应该向母亲索讨,而不是父亲。况且,儿子已经是个独立的成年人,他若想出国深造,必须自己想办法。

法官也说,倘若儿子在父母离异后,仍和父亲保持良好的亲子关系,事情或许不会发展到这地步,因为感情深厚的父子不会选择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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