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快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推进便利化改革
◆全面取消在我市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
◆支持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
◆面向欧美、日韩、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瞄准全球500强、新行业领军企业开展对接洽谈,推动重点外资项目落地
(记者高敏)日前,邢台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提高来邢工作便利度,利用外资推动邢台市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
《意见》明确,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清理取消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措施;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全面取消在我市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减少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和开展相关业务的数量型准入条件,取消中外合资银行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2020年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51%的限制;优化汽车领域外资政策,支持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营造公平经营环境,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无差别对待内外资建筑业、勘察设计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全力支持外国投资者在我市合法合规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经营等业务。
《意见》提出,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企业。要加快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要加大对外资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面向欧美、日韩、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瞄准全球500强、新行业领军企业开展对接洽谈,推动重点外资项目落地。要全力抓好重大涉外经贸活动签约外资项目落地,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在政策指导、项目推动等方面加快形成整体合力。
《意见》要求,要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的时间限定,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对外贸易、投资和跨境融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同时,提高来邢工作便利度,对于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人才来我市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并优化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程序,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推动外资项目审批全面提速。
《意见》强调,要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完善处理规则,规范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还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市医疗器械、食品药品、建筑节能、信息化等领域标准化工作,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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